实质定义的种类:
①种概念的实质定义
种概念的实质定义是揭示种概念所反映事物的本质的定义。 公式:被定义种概念=种差+邻近的属概念 这种方法被称为:属加种差定义法
根据种差的不同,种概念的实质定义又可分为:
a.性质定义 是以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性质作为种差的定义。 b.发生定义 是以事物产生、形成方面的特点为种差的定义 c.功用定义 是以事物的功用为种差的定义。
d.关系定义 是以事物之间的某种关系的特点为种差的定义。
②单独概念的实质定义
单独概念的实质定义是揭示单独概念所反映的唯一个别事物的本质的定义。 其公式为:单独概念=个体差+属概念
③最大类概念的实质定义
最大类概念的实质定义是揭示最大类概念所反映的最大类事物的本质的定义。 其公式为:最大类概念=全部种概念-全部种差
(2)语词定义
是只对语词的意义给以解释,不一定对事物本质给以揭示的定义。 语词定义的种类:规定的语词定义
说明的语词定义(词典定义)
①规定的语词定义
是规定一个语词表示什么概念的定义。 其公式为: Ds就是Dp
②说明的语词定义(词典定义)
是说明已有语词表达什么概念的定义。 其公式为:Ds就是Dp或Ds是指Dp
3.定义的规则
(1)定义项的外延必须与被定义项外延相等(即下定义必须用全同概念)。
违反此规则犯的逻辑错误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
“定义过宽”:指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的外延。 “定义过窄”:指定义项的外延小于被定义项的外延。
(2) 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下定义不能用被定义概念来说明)
违反此规则,会犯“循环定义”或“同语反复”的逻辑错误。
(3)给正概念下定义一般不得使用否定定义。
但给否定概念下定义可以使用否定定义。
(4)定义项必须用清楚明白的概念(即定义项不能用含混不清的概念)。
否则会犯用比喻下定义或定义模糊不清的逻辑错误。
4、法律定义的特点
(1)定义有很强的规定性。
例如:正当防卫: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生和其它权利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的反击,致使侵害人受到某种损害的行为。
(2)法律定义结构上的复杂性 ① “或者型”定义结构
公式: 被定义概念=(T1∨T2∨…)+属概念
例如:重婚罪就是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犯罪行为。
、
② “并且型”定义结构
公式:被定义概念=(T1∧T2∧…)+属概念
例如:我国《发明奖励条例》第二条规定:发明可表述为:
“本条例所说的发明,就是指前人所没有的、先进的、并且经实践证明可以应用的科学技术新成就。”、
注意:“并且”+“或者”型定义结构
例如: “贪污罪” ,我国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它包括4个要件:(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2)犯罪的客观表现是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非法行为;(3)犯罪客体是侵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4)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构成。
(3)外延定义法
是通过指明被定义概念的全部外延而给概念下定义的方法。 例如:《刑法》中的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5.定义的作用
(1)定义是总结巩固人们认识成果的重要方式之一。
(2)定义有助于人们掌握知识,帮助人们把握已有概念所反映的事物本质,把不同事物区别开来。
(3)定义有检验概念是否明确的作用。
二、列举与划分
(一)列举
列举是列出概念指称的对象来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
例如: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二)划分
1.划分及结构 (1)划分
是明确概念全部外延的逻辑方法。
即把一个属概念分为若干个种概念,以此来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
(2)划分的结构
划分的母项—被划分的属概念 划分的子项—划分出的种概念
划分的标准—进行划分的依据 划分
(3)划分的基础
母项与子项之间是属种关系。
2.划分的种类
(1)一次划分和连续划分
①一次划分
根据实践的需要对划分的概念一次划分完毕,这种划分只有母项和子项两个层次。 ②连续划分
把被划分的概念划分为若干个子项之后,再将子项作为母项继续进行划分,这样连续划分下去,直到满足实践需要为止。 (2)二分法和多分法
①二分法
是以对象有无某种属性作为划分根据,将一个属性概念划分为一个正概念和一个负概念。 ②多分法
是根据子项的种差,一次将母项分为两个以上子项的划分。
3、划分的规则和逻辑错误
(1)每次划分必须按同一标准进行。否则,会犯“划分标准不一”的逻辑错误。 (2)划分后的种概念必须互相排斥。否则会犯“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
(3)母项外延要与子项外延之和相等。反之,会犯“多出子项”或“划分不全”等逻辑错误。 (4)划分要逐级进行。反之会犯“越级划分”的逻辑错误。 4.划分的作用
(1)可以明确概念的全部外延,有助与人们准确地理解和运用属概念及其种概念。
(2)有助于人们把握属概念和种概念的关系,使人们正确地对事物进行分类。
(三)列举与划分的异同 共同点:
列举与划分的基础都是属种关系(类和分子的关系)。 不同点:
(1)列举列出的往往只是列出个体对象,而不是关于对象按照一定标准的分类;即列举不考虑列举的根据,但有时需要考虑排列的顺序。 (2)列举列出的个体对象,并不一定互相排斥。 (3)列举可只明确部分外延(无需明确部分可省略),划分需要明确概念的全部外延。 124 思考题
划分、列举及外延定义法的关系是什么? 三、限制和概括
(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反变关系
具有从属关系的概念其内涵和外延之间存在着一种反变关系,这就是外延愈大、内涵愈少,外延愈小内涵越多。 例如:
婚 姻:外延多、内涵少 包办婚姻:外延少、内涵多
(二)概念的概括和限制 1、概念的概括
①概括:
概念的概括是指在概念中通过减少特有的内涵而向其属概念过渡的逻辑方法。 其公式为:种概念-种差 属概念
②概括的基础: 属种关系
③概括作用
a.它有助于把人的认识由特殊上升到一般。
b.它使人们思考问题的范围由小到大,逐步扩展。
④概括时应避免的逻辑错误 a.非属种概 b.概括失度
2、概念的限制 ①限制
概念的限制就是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缩小外延,由属概念过渡到种概念的逻辑方法。
其公式为:属概念+种差 种概念
②限制的基础:属种关系 ③限制的作用
a.有助于人的认识由一般过渡到个别。
b.它使人们思考问题的范围由大到小,逐步具体化。
④使用限制时应避免犯的逻辑错误
a.非属种限制 b.多余限制
例如:他发表的第一篇处女作就引起了轰动。
⑤单独概念由于其外延只有一个,所以单独概念是限制的极限。 (三)限制和概括在司法工作中的应用
1、在刑事侦查中,运用概念的限制,有助于缩小侦破范围,确立工作重心,及早破案。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概念限制和概括的反复应用,才能对案件作出最终判决。 137 例1
下列各组概念,由前到后哪些属于正确的概括?哪些不是正确的概括?不正确的概括其概念与概念之间是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