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 版记
5.2.19 版记中的分隔线
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 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 (推荐高度为 0. 35 mm),中间的分隔线用细线(推荐高度为 0. 25 mm)。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第一个 要素之上,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
5.2.20 抄送机关
如有抄送机关, 一般用 4 号仿宋体字, 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 左右各 空一字编排。“抄送 ”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 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 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 除将“抄送 ”二字改为 “主送 ”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 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 之间不加分 隔线。
5.2.21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 4 号仿宋体字, 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 印发机关左 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 日不编虚位(即 1 不编为 01),后加 “印发 ”二字。
版记中如有其他要素,应当将其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
5.15 页码
一般用 4 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 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 数字左右各放一 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 7 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 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 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 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 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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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
A4 纸型的表格横排时,页码位置与公文其他页码保持一致,单页码表头在订口 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
公文中计量单位的用法应当符合 GB 3100、GB 3101 和 GB 3102(所有部分),标 点符号的用法应当符合 GB/T 15834,数字用法应当符合 GB/T 15835。
10 公文的特定格式
5.16 信函格式
发文机关标志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居中排布, 上边缘至上页边为 30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标志。
发文机关标志下 4 mm 处印一条红色双线(上粗下细) ,距下页边 20 mm 处印一 条红色双线(上细下粗) ,线长均为 170 mm,居中排布。
如需标注份号、 密级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 应当顶格居版心左边缘编排在第一 条红色双线下,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第 一个要素与该线的距离为 3 号汉字高度的 7/8。
发文字号顶格居版心右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 与该线的距离为 3 号汉字 高度的 7/8。
标题居中编排,与其上最后一个要素相距二行。 第二条红色双线上一行如有文字,与该线的距离为 首页不显示页码。
版记不加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分隔线,位于公文最后一面版心内最下方。
3 号汉字高度的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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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命令(令)格式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加 “命令”或“令”字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 上边缘为 20 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居中编排令号,令号下空二行编排正文。 签发人职务、签名章和成文日期的编排见
7. 3. 5. 3。
5.18 纪要格式
纪要标志由 “XXXXX纪要 ”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 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35 mm,推
标注出席人员名单, 一般用 3 号黑体字, 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 排“出席 ”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 3 号仿宋体字标注出席人单位、姓名,回行 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
标注请假和列席人员名单,除依次另起一行并将 “出席”二字改为 “请假”或“列席 ” 外,编排方法同出席人员名单。
纪要格式可以根据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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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9704—2012
11 式样
A4 型公文用纸页边及版心尺寸见图 1;公文首页版式见图 2;联合行文公文首页 版式 1 见图 3;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 2 见图 4;公文末页版式 1 见图 5;公文末页 版式 2 见图 6;联合行文公文末页版式 1 见图 7;联合行文公文末页版式 2 见图 8; 附件说明页版式见图 9;带附件公文末页版式见图 10;信函格式首页版式见图 11; 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见图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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