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桑芭丝服装有限公司 拟制:审核:批准: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编号:S-QP-18 版本/修改状态:A/0 生效日期:2002年月页码:第1页,共31.目的 确保不合格品能由权责单位迅速加以管制,防止不合格品的误用、混用,以及品质问题再扩大发生,并确保出货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3.1质检科负责进料、制程、成品的检验和记录以及检出不良品的标示。 3.2前准备部负责进料及裁片不合格品的控制与处理。 3.3车缝部负责制程不合格品的控制与处理。 3.1后整部负责成品不合格品的控制与处理。 3.5业务部、质检科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自销或客户退回不合格品的处理。 4.工作程序 4.1进料管制 4.1.1若进料检验发现布料、辅料、外发加工品规格不符,要进行标示、隔离放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以便作出退货处理。 4.1.2若生产总监根据生产进度需特采,则按《特采管制程序》执编号:S-QP-18版/修:A/0页码:第2页,共3页 4.2.1百分之百检查后不合格半成品的管制: 4.2.1.1全检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由所属主管及跟单QC进行评审,区分为可返工和不可返工两类。 4.2.1.2可返工半成品处置 a.自查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标识,退回有关操作员进行返工,返工后再由检验员检查; b.若为布料/辅料方面的问题,则需通知车间管理人员进行再配片; c.后整部查衫员发现的疵点,应贴纸标明,分类交不同部门返工;车缝疵点交车间车工修补;布料疵点、油污疵点交后整部或裁床修补;洗水疵点交洗水厂或车间修补;大烫疵点退回烫位执烫。 4.2.1.3不可返工之半成品,部门主管需会同生产总监、质检科主管或客户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若评审通过客户同意接受,则转入下一流程,若不可接受则降级为次品衫或报废处理。 4.2.1.4若裁片有较轻疵点,依同一制单同色批,放在一起做次品衫,次品衫裁片须标识并单独堆放,数量予以记录。在车间生产正品结束后可生产次品衫,并且成品不车主唛以示区别,次品衫可用代用物料。 4.2.1.5疵点明显的裁片,作报废处理。 编号:S-QP-18版/修:A/0页码: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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