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教研室、各高中学校: 为了促进全市高中课程改革的稳步推进,根据全市进入高中课程改革第二年的实际情况,根据《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指导意见,结合教学实际,现制定全市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的指导意见,请你们参照执行。 一、语文学科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课程
设置 必修 1 必修 2 必修
3 选修《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 必修 4 选修《外国小说欣赏》 必修
5 选修《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
必修与选修穿插安排,同时考虑内容的衔接,便于学生掌握。 学校自主安排选修IC模 块教学/复习
说明:① 新课程实施以来,省里对课程设置虽有方向性意见,但不够具体,学校教学安排不易落实,故制定该表供参考;② 选修ⅠA、ⅠB理由:《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外国小说欣赏》是湖北省统一选定的选修课程,纳入高考范畴。《演讲与辩论》必修2第4单元已涉及。《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与选修ⅠA相照应,现代散文与高考联系紧密;③选修模块荆州、宜昌、黄冈等地已取得一致,保持统一。 二、数学学科
①高一年级。完成四个必修模块的教学任务,按照上学期必修1 4,下学期必修5 2进行授课;安排义务教育与高中衔接内容的教学,并安排一次完整的数学探究活动。
②高二年级。高二上学期的上半学段完成必修模块数学3的教学后,文科学生选学选修ⅠA,课程顺序为选修1-2、选修1-1;理科学生选学选修ⅠA,课程顺序为选修2-3、选修2-1、选修2-2。文、理科同时安排一次完整的数学建模活动。
③高三年级。高三文、理科学生选学选修ⅠB、选修ⅠC与高三复习,文科选修课程为选修3-1、选修4-5;理科选修课程为选修3-1、选修4-1、选修4-4、选修4-5。
年级 学期 课程安排
上学期 下学期
第一学段 第二学段 第一学段 第二学段 高
一 必修1 必修4 必修5 必修2
安排义务教育与高中衔接内容 安排一次完整的数学探究活动 高
二 文
科 必修3 选修1-2 选修1-1 理
科 必修3 选修2-3 选修2-1 选修2-2 安排一次完整的数学建模活动 高
三 文
科 选修3-1 选修4-5 总复习 理
科 选修3-1 选修4-5 选修4-1 选修4-4 总复习
高中数学学生选课建议:
对于有选修要求的学生,学校应指导他们合理地选择课程。根据《课标》的建议,学生选课有以下几种组合:
有人文社会科学(含体育、艺术)发展倾向的学生,应选择选修ⅠA中的选修1-1、选修1-2两个模块和选修ⅠB中的选修3-1、选修4-5两个专题。
有理工科(含部分经济类)发展倾向的学生,应选择选修ⅠA中的选修2-1、选修2-2、选修2-3三个模块和选修ⅠB中的选修3-1、选修4-1、选修4-4、选修4-5四个专题。 三、英语学科
学年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内容 必修模块1 必修模块2 必修模块3 必修模块4 必修模块5 选修模块6 选修模块7 选修模块8 选修模块9 选修模块10 选修模块11 高考复习 选修模块6—10为参加高考学生必修教材,选修模块II各校可以根据本校具体情况作为任选教材。
说明:① 学校根据实际开课情况,在校本课程时间内开设选修系列II课程,即:初级财经英语、高中英语语法与词汇、计算机英语、小说欣赏入门和英语写作,条件具备的高中应尽快开设1至2个选修系列II。② 必修与选修教材均为人民教育出版社课标教材。 四、物理学科
①高一年级。上学期完成必修(1)的教学任务;高一年级下学期完成必修(2)的教学任务。全市高一年级学年统考(在2011年7月初进行)物理学科的考试范围为必修(1)和必修(2)的全部内容。
②高二年级。文科学生上学期完成选修1-1全部内容。高二年级理科学生上学期完成选修3-1,3-2的教学任务;高二下学期完成选修3-4,3-5的教学任务。全市高二年级学年统考(在2011年7月初进行)物理学科的考试范围为选修3-1,3-2,3-4,3-5的全部内容。 ③高三年级。理科自主选修3-3、物理实验专辑和物理专题研修。 五、化学学科
①高一年级。上学期完成必修(1)的教学任务;高一年级下学期完成必修(2)的教学任务。全市高一年级学年统考(在2011年7月初进行)化学学科的考试范围为必修(1)和必修(2)的全部内容。
②高二年级。文科学生用一学年时间完成选修(1)《化学与生活》的全部教学内容。理
科学生用一学年时间完成选修(4)《化学反应原理》、选修(3)《物质结构与性质》、选修(5)《有机化学基础》。全市高二年级学年统考(在2011年7月初进行)化学学科的考试范围为选修(3)、选修(4)和选修(5)的全部内容。 ③高三年级。理科自主选修1《化学与生活》、选修2《化学与技术》、选修6《实验化学》 六、生物学科
①高一年级。完成两个必修模块的教学任务,按照上学期必修1、下学期必修2进行授课;安排义务教育与高中衔接内容的教学,并安排完整的生物实验探究活动。
②高二年级。高二上学期文、理科完成必修3的教学;下学期文科学生选学课程为选修2,理科学生选学选修课程为选修3。理科同时安排生物实验探究活动。 ③高三年级。高三理科学生选学选修课程为选修1。 七、政治学科
①高一年级。上学期完成必修(1)《经济生活》的教学任务;高一年级下学期完成必修(2)《政治生活》的教学任务。全市高一年级学年统考(2011年7月初进行)政治学科的考试范围为必修(1)、必修(2)的全部内容。 ②高二年级。上学期完成必修(3)《文化生活》的教学任务,文科学生还必须完成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教学任务;高二下学期完成必修(4)《生活与哲学》的教学任务,文科学生还必须完成选修(6)《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的教学任务。全市高二年级学年统考(在2011年7月初进行)政治学科的考试范围为必修3、必须4以及选修5、选修6的全部内容。
③高三年级。文科上学期完成选修IB(学校自主),高考复习。 八、历史学科
①高一年级。上学期完成必修(一)的教学任务;高一年级下学期完成必修(二)的教学任务。全市高一年级学年统考(在2011年7月初进行)历史学科的考试范围为必修(一)和必修(二)的全部内容。
②高二年级。上学期完成必修(三)的教学任务;然后,文科学生完成选修(一)“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第一至第七单元的教学任务;高二下学期文科学生完成选修(一)“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第八至第九单元的教学任务和选修(三)“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以及选修(四)“中外历史人物评说”全部内容的教学任务。全市高二年级学年统考(在2011年7月初进行)历史学科的考试范围为必修(三)、选修(一)选修、(三)和选修(四)的全部内容。
③高三年级。文科学生学选修ⅠC《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进行高三复习。 九、地理学科
①高一年级。上学期完成必修(1)的教学任务;高一年级下学期完成必修(2)的教学任务。全市高一年级学年统考(在2011年7月初进行)地理学科的考试范围为必修(1)和必修(2)的全部内容。
②高二年级。上学期完成必修(3)的教学任务;然后,文科学生完成选修(5)《自然灾害与防治》第一章至第五单元的教学任务;高二下学期文科学生完成选修(6)《环境保护》第一章至第五章的全部内容的教学任务。全市高二年级学年统考(在2011年7月初进行)地理学科的考试范围为必修(3)、选修(5)和选修(6)的全部内容。 ③高三年级。高考总复习。 十、其它
1、选修II以及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复习的课时由学校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和本校实际统筹安排。学校应知道并保证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选修I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II至少获得6学分,总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
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模块,获得更多学分。
2、学校课根据实际,自主确定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开课顺序、开课方式。
3、学校应当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学时间,其中每学年一周的社会实践宜集中安排,研究性学习和社区服务宜适当分散安排。
4、有些科目的部分模块可能会出现跨学期现象,学校在教学中要加以关注。 二O一0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