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号 2
某某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开题报告书
专 业 工 商 管 理
研 究 方 向 营 销 管 理
姓 名 ***
入 学 时 间 2017年9月
导 师
拟定的论文题目 HX公司医院托管药房营销策略研究
报 告 日 期 2019年6月7日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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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选题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及现状 1.1 研究背景 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意见》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对于药品零售企业,尤其是大型医药连锁企业,在“新医改”框架下,其经营也同样受到重要影响。(魏艳、尹文强,2013)认为“新医改” 尤其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之后,零售药店面临着药品价格优势丧失,以及非“医保”定点药店和单体药店客流量及销售额下滑的处境。 2011年5月5日,商务部发布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提出未来5年,全球药品市场将维持快速扩张态势,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09年的7730亿美元,增加到2015年的1.2万亿美元以上,年均增长8%左右,全球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将继续提高。我国到“十二五”末要形成1-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县以下基层流通网络更加健全。(叶堂林,2006)通过研究我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发展现状及问题,提出加快医疗改革步伐,理顺医、药关系,是改善医药流通经营环境的前提。 2
2012年7月1日,北京友谊医院正式启动号称“公立医院改革最难”的医药分开试点:取消15%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收取医事服务费。同期,商务部向国务院呈交了一份调研报告,报告调研了北京、上海等地零售药店情况,建议以北京、上海等地作为试点,关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允许患者凭处方到社会连锁药店自行购药。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宋瑞霖认为,基层医疗机构没有必要设置药房。药品已经是零差率销售,不能为医疗机构带来利润,反而成了医疗机构的包袱,不如直接让社会药店销售,还可以节约资源。另一方面,药品零差率仅仅切断了医院和药厂之间的联系,并没有切断医生和药商之间的关系,医生个人的回扣收入仍然存在。有效途径是让医药彻底地分开,也就是分业。 因此研究医院药房与医药连锁企业进行药房委托管理经营具有现实意义和经济意义。 药房托管是医院医药分开的一种过渡业态和医药商业供应链管理、营销创新的重要举措之一,2001年6月30日,广西柳州市众医院决定把药房交给“三九”医药集团管理,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首例“药房托管”实践,初步形成了“药房托管”的“柳州模式”。之后10年间,广西、云南、湖北、青海、广州、上海、河北、山东、四川、江苏和北京等地都有医院陆续进行“药房托管”试点工作,形成了多种经营管理模式。 1.2 研究动机与目的 药房托管这一过渡型业态,其成功经验显示,医药分业制度适合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思路与方针,但须进行创新和完善。新医改试点的核心是取消药品加成,收取医事服务费,这终将把医院药房推向社会。托管药房既然是一种特殊的经营模式,其营销策略除了一般零售药店的共性之外,还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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