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座谈会纪要》的
通知
发文单位:人事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0-2-2? 执行日期:2000-2-2?
现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推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开展。?
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座谈会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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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仲裁工作经验,研究推动仲裁工作的发展, 2000年1月18日至19日,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在京召开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座谈会,部分省市人事厅局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与会代表交流了仲裁工作经验,探讨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了今年的工作任务。会议结束时,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毕雪融同志作了总结,人才流动开发司司长侯建良同志到会作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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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认为,去年全国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培训研讨会后,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使仲裁工作得到了蓬勃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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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据初步统计,到去年年底,全国30多个省和副省级市及200多个地市、800多个县成立于仲裁机构,聘请了2500多名仲裁员。湖北、江苏、贵州、云南、河北等省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仲裁工作体系,北京、江西等省市在加紧筹备建立仲裁机构,辽宁、湖南、陕西等省明确了仲裁的工作处室,河南、广东、广西、内蒙、天津、大连、厦门、西安、青岛等省市,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培训工作,济南市还组织了区县人事局长参加的仲裁专题考察团赴香港学习考察,提高了仲裁工作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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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人事部下发了《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办法》两个规定,重庆市出台了第一个人事争议仲裁的地方性,沈阳等地出台了仲裁的政府规章,安徽、浙江等省制定了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为仲裁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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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取得新成效。各地仲裁机构加大了案件处理力度,在处理人事争议上投入了大量精力,做了大量工作,探索了多种有效的工作方法,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去年全国共处理了5000多起各类人事争议案件,保护了个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仲裁工作的作用。上海、深圳、南京、哈尔滨等地还注意加强制度建设,武汉市建立了专门的仲裁庭,案件处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
会议认为,目前的工作局面来之不易,经过几年努力,积累了很多经验,值得总结以指导今后的工作。归纳起来最重要的有以下几点:第一,领导的重视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工作较好省市的经验证明,推动仲裁工作的发展,不仅需要厅局领导主动地去关心和指导仲裁工作,还需要从事仲裁工作的同志主动地向领导汇报仲裁工作的情况和成效,使领导能更多地了解仲裁工作,重视仲裁工作,支持仲裁工作。第二,实事求是地确定工作目标是工作发展的关键。在仲裁工作发展的初期阶段尤其需要我们根据当地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目标,从工作发展快的省市情况看,他们在起步阶段都是注重抓好建章立制、机构队伍建设等工作,扎扎实实地打基础,使得仲裁工作在短期内取得很好的成效,并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第三,有一支不畏困难、努力开拓、敬岗爱业的工作队伍是仲裁工作发展的保证。仲裁工作的难度较大,各地从事仲裁工作的同志们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知难而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仲裁工作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使仲裁工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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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认为,当前仲裁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还存在着立法层次较低、依据不足,及机构不健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案件处理人手不足,工作发展不够平衡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仲裁工作的发展,需要尽快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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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对今年的仲裁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一致认为:研究考虑今年仲裁工作,要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结合起来,要与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今年人事工作面临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任务,社会矛盾增多,难度加大,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人事部门要做过细工作的指示精神,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仲裁工作职能,发挥仲裁工作化解矛盾、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建章立制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