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防预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瑞捷科技园
NO:GDAQ21103 致: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我方已完成 塔式起重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防预案 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 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QTZ80塔式起重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防预案方案 承包单位(章): 广东泰义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 人: 日 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7
塔式起重机专项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防预案
工 程 名 称: 瑞捷科技园
总 承 包 单 位:广东泰义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章)
编制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审批人: 年 月 日 (企业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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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 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为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 应急策划
(一) 工程概况的简单概述对工程的现场情况及特点,简单概述工程相关概况。
工程名称:瑞捷科技园
工程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大门路东侧、定湾一路南侧 施工单位:广东泰义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瑞捷科技园工程,为便于垂直运输工作的需要,拟在本工程主体楼侧安装1
台QTZ80(TC6012-6)塔式起重机,备案编号为:粤CA-T01355。作为此次工程施工的垂直运输工具,根据现场情况,该塔式起重机的独立高度为 40.5 m,附着式总高度可达 m.能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 (二)应急预案工作流程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
(三)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 安全规程操作等,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2、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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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4、塔吊安装和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重大事故(高楼坠物、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四)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1、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特点,在辨识、分析评价施工中危险因素和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重大危险因素是塔吊倾覆、塔吊断臂、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等。在工地已采取机电管理、安全管理各种防范的基础上,还需要制定塔吊倾覆等安全事故的应急方案,具体如下:假设塔吊基础坍塌是可能倾翻:假设塔吊的里矩限位失灵,塔吊司机违章作业严重超载吊装,都可能制造塔吊倾翻等安全事故。
2、突发事件及风险预防措施
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工程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及出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
a 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b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c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格种状态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使用。
d塔式起重机附墙杆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的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
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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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机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f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螺栓及钢丝绳的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实验各机构及安全安装置并确认正常。
2塔式起重机严禁超载、斜位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3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的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检查:
4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5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邻塔式起重机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6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7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g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必须有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塔吊司机 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建议合格,并在检验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珠海市安监站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H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i塔吊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工审批后方可执行。 J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法律法规要求
《建筑塔吊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六十八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商务广场塔机交叉作业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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