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 《操作手册》
图2.1.9-2 执法案件办理查询
在【执法案件管理】中,通过输入案件名,点击【查询】就可查询到所需的案件信息,同时还可进行修改、添加、删除等操作。
【添加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选择其中的一个就会打开一个相应的Word文档模板,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如图(图2.1.9-3)所示。
-38-
林业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 《操作手册》
图2.1.9-3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目录
2.2 引种审批
2.2.1引种审批申请表
引种申请用于录入、修改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繁殖性材料检疫审批申请表的相关数据。
在系统主界面【引种审批】菜单下,点击【引种申请表】进入引种审批的申报界面,也可以在系统主界面的主要业务区找到【引种审批】的按钮。如下图(图2.2.1-1)所示。界面的左侧为信息查询窗口,上面为查询条件,下面是满足查询条件的结果;右侧为用户选中的一条记录的详细信息界面。查询结果中,使用不同颜色标识不同业务处理状态中的审批记录。
-39-
林业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 《操作手册》
图2.2.1-1引种审批申请表
图2.2.1-2引种审批申请表打印
【申请表编号】是用户自己录入的自定义编号,以便检索和记忆。
-40-
林业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 《操作手册》
【省(市、区)】默认本地。 【申请日期】可选,默认当前。 【打印】打印当前的审批申请表。
界面上的数据录入后,系统能够自动记录并联想相关的数据.其中包括引种单位、代理单位、植物和监管单位。输入引种单位的名称,联想出单位所有其他信息。输入代理单位的名称,联想出单位所有其他信息。输入植物的中文名,联想出拉丁名和科名。输入监管单位名称,联想出监管单位的联系电话。
图2.2.1-3引种审批申请表(查询列表扩展)
引种单位、代理单位、监管单位、植物的中文名、引进材料类型、数量单位、原产地、输出国、供货商、引种用途、种植地点和入境口岸都具有联想输入和下拉菜单选择的功能。
种植地森检机构的负责人有权填写【审核意见】和【具体内容】。经办人无权填写【审核意见】,但是可以填写【具体内容】。
-41-
林业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 《操作手册》
【审核意见】包括“未审核”、“同意引种”、“不予受理”、“经风险评估可以引进”、“经风险评估不可以引进”、“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默认是“未审核”。选择“同意引种”或“经风险评估可以引进”,则可以填写并签发审批单。选择“不予受理”或“经风险评估不可以引进”的申请表将停止后续的业务处理。选择“上报国家林业局”,则等待上报,参见2.2.3节。
“不予受理”有一种情况是禁止引种的情况,其他的可以具体填写详细的内容。 “上报国家林业局”有一种情况是引种超量的,这种是必须上报的情况。
图2.2.1-4引种审批申请表-国家林业局审核
上报国家林业局的引种审批申请表要经过国家林业局的再次审核。审核的情况参照上面
的种植地森检机构的审核。
【添加】:添加一条空的引种审批申请单。
【继承】:以当前界面的引种审批信息为基础,继承添加一条新的引种审批申请信息。 【修改】:修改当前的引种审批信息。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