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考核公司经营班子年度绩效, 建立有 效激励和约束机制, 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公司经营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修订) 》。
第二条公司经营班子指公司经理、副经理。
第三条公司经营班子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公司经营班 子薪酬相挂钩。
第四条 公司经营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 则:
(一)
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 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公司经营班子的年度绩效。
(二) 按照企业的功能、定位、作用、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同 等特点,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科学合理的进行考核。
(三) 按照职责权益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公司经营班子年度 绩效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第五条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公司经营班子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 对公司经营班子进行薪酬核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 对公司经营班子任免的重要依据。
按照国可持续
(四) 为公司改进经营管理提供参考。
第六条公司经营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由公司经营班子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公司股东会审定。
第七条为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体系,根据公司经营管理 实际,分类设置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章经营班子的薪酬结构及薪酬发放方式
公司经理、副经理薪酬为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 薪两部分构成,年薪总量基数(等于基本年薪基数
+绩效年薪基
数)由股东会在年初核定。公司经理、副经理基本年薪按月发放。 公司经理、副经理绩效年薪基数的
50%按月发放,待公司经营班
子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由公司股东会按照考核分数核定当年应 发绩效年薪总额,扣除已按月发放额后一次性清算核发。
第三章年度绩效考核程序
第八条对公司经营班子的年度年度绩效考核期为每年 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九条 年度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任务按照以下程序下达: (一)预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建议值
1
公司于每年年终股东会前按照股东会对经营班子业绩考核 要求和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 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年度绩 效考核目
标建议值(以下简称年度考核目标建议值) 报股东会审
年度考核目标建议值按以下确定: 1、年度目标值原则上不 低于上年度实际完成值;2、经营波动较大的,可根据近年情况作 适当调整,但必须附详细的情况说明。
(二) 核定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值
公司股东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运营环境, 度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定。
(三) 考核指标的调整
年度考核期内,由于国家、省市级重大政策、战略规划调整 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考核目标发生变化的, 由公司向股东会申 报,经股东会审核通过后调整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的相关内容。
第四章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第十条经营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由量化性指标、 产管理指标、保持性指标、进位争先性指标构成。
第^一条量化性指标(权重100% (一) 利润总额(权重 40%) 1、 考核指标:全年利润总额完成率
2、 数据来源:《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项。
3、 年度利润总额完成率=年度实际利润总额完成值+年度 利润总额预算值。
4、 年度利润总额完成率得分=年度实际利润总额完成率X 100 X 40%
安全生 对公司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