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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简式轻型车床主传动系统主轴有12级转速,公比为?的主传动系统结构网,传动方案可以有: 1.有三个变速组
12=3x2x2 12=2x3x2 12=2x2x3
2.有两个变速组
12=3x4 12=4x3
方案一中两个变速组的传动副数为2,一个变速组传动副数为3,采用滑移齿轮方式变速时,要求在一个变速组内传动副数目通常不超过3个。此方案满足采用滑移齿轮时的要求。但和方案二相比此方案径向尺寸大。
方案二减少了一个轴,可缩短变速箱径向尺寸,但变速组内传动副数目增加了,因此此变速箱轴向尺寸将有所增加。并且采用滑移齿轮变速方式时在一个变速组内采用四个传动副时,为制造和滑移方便,常采用两个双联滑移齿轮。在设计操纵机构时应使两者互锁,以免同时啮合而发生运动干涉。如采用方案二又有两种情况,为使传动件有较小的几何尺寸,对主传动系统而言,应把传动副多的变速组排在前面高转速处。因为主传动系统有恒功率的特性,传动件转速越高,所传递转矩越小,从而可使传动件有较小的几何尺寸。这就是所谓拟定结构网的“前多后少”原则。
根据以上所述,可取方案一:
12=3x2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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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结构式的拟定
对于12=3x2x2传动式,当基本组与扩大组的排列顺序不同则会有6种结构
式和对应的结构网。结构式分别为:
12=3112=3212=34
232121
26 12=3126 12=3222 12=34
262622
23 21 21
这6种结构式的结构网分别如图1:
图1结构网图
根据“前密后疏”原则,可知满足此条件的结构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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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所以其结构网如图2:
2326
图2 12=31
23
26结构网图
3.3各变速组的变速范围及极限传动比
传动副的极限传动比和传动组的极限变速范围:在降速传动时,为防止被动齿轮的直径过大而使径向尺寸过大,常限制最小传动比,imin?1/4,升速传动时,为防止产生过大的振动和噪音,常限制最大传动比imax?2,斜齿轮比较平稳,可取imax?2.5,故变速组的最大变速范围为Rmax?imax/imin≤8~10。 主轴的变速范围应等于主变速传动系中各个变速组变速范围的乘积,即:
检查变速组的变速范围是否超过极限值时,只需检查最后一个扩大组。因为其他变速组的变速范围都比最后扩大组的小,只要最后扩大组的变速范围不超过极限值,其他变速组就不会超过极限值。
R2=?X(P-1)
其中?=1.41,X2=6,P2=2
R2=1.416(2-1)=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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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符合要求。
3.4转速图的拟定
定中间轴转速:
在“升2降4”原则下,由于从电动机到主轴的总趋势是降速传动,如果中间轴的转速定得高一些,会使传动件的尺寸小一些。因此在分配传动比时,按传动顺序,前面变速组的降速要慢一些,后面的变速组的降速要快一些,即所谓的降速要“前慢后快”。对于该传动结构式共有三个传动组,变速系统共需四根轴,加上电动机轴共五根。这样,在电动机轴到Ⅰ轴间可有一级定比传动。从Ⅳ轴开始往前推。通常以往前推比较方便,即首先定Ⅲ轴的转速(首先分配第二扩大组c的传动比)。由于传动组c的变速范围:
Rc=?X(P-1)=?6 =8
式中: Rc—变速组的变速范围; P—变速组的传动副数; X—变速组的级比指数。
故这两对传动副的传动比必然是
ic1 = 1∕4 = 1∕?4 , ic2 = 2∕1 = ?2
于是确定了Ⅲ轴的六级转速只能是:180r∕min,250r∕min, 355r∕min,500r∕min,710r∕min,1000r∕min。可见Ⅲ轴的最低转速是180r∕min。
然后确定Ⅱ轴的转速。传动组b是第一扩大组,级比指数x1=3。可知,Ⅱ轴的最低转速可以是250r∕min ,355r∕min, 500r∕min ,710r∕min,因为该设计有升速,又因为是轻型机床,在变速传动时应采用“前慢后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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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同时不使传动比太小,故ibmax=1,ibmin=1 ∕?3 。即Ⅱ轴的最低转速定为500r∕min,所以Ⅱ轴的三个转速是500r∕min,710r∕min,1000r∕min 。
在Ⅰ—Ⅱ轴间的变速组a是基本组,级比指数是1,根据“前慢后快”的原则,则Ⅰ轴的转速可以是500r∕min, 710r∕min, 1000r∕min, 1400r∕min,基于同样理由,确定Ⅰ轴的转速为1000r∕min。电动机轴0与Ⅰ轴之间可以采用带传动,传动比i=1000∕1440,最后,分别在Ⅱ—Ⅲ轴间,过Ⅱ轴转速点分别画转速点的平行线。同样在Ⅲ—Ⅳ轴间,过Ⅲ轴转速点画平行线,并在转速图上写出电机轴和主轴的转速、传动比连线上写出传动比。这样,转速图最终完成。
3.5 绘制转速图
转速图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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