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火灾、爆炸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发现着火,无论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根据火势的大小果断地 采取以下措施:
1 对于火势较小的初起火灾, 应立即用相应的灭火器材把火灾 消灭在
初起阶段;
2 对于火势较大的火灾,应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紧急处理:
1)当班操作人员发现火灾时的报警顺序为: 首先向当班值班报告, 值
班人员向车间主任报告;
2)车间主任在确认事故大小、 性质等情况后应加判断是否启动公 司级
应急预案
3)发现火灾的员工报警后应立即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 用相应的 灭火
器材扑救,控制火灾蔓延;
4)当班值班人员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查清着火部位和着火物质来 源并及时
准确的处理,如关闭阀门以切断火源;
5)对带压设备物料泄漏而引起的着火, 应切断物料来源并同时开 启泄
压阀放空,将物料排入火炬系统或其他安全地带;
6)当班值班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规程并根据火势情况, 作
出是否停车的决定或采取其他工艺措施, 如大火一时难以扑灭, 要尽力保护要害部位,转移危险物品。
7)当专业消防、气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发现者、报警者 等有关
人员应主动介绍火灾情况、生产工艺情况以及已经采取的 措施,配合消防队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2.4.3 电气火灾的处置措施 当发现电气设备初起火灾时,现场操作人员应
根据火势的大小分 别采取紧急措施。
2.4.3.1 迅速切断电源,切断电源时应注意;
1)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
2)选择恰当的切断电源地点;
3)若需切断电源,对非同相电源在不同部位剪断,并用绝缘胶布 将其包
上;
4)切断电源后,应向当班值班调度长报告。 2.4.3.2
若来不及切断电源或生产需要不允许断电时,应注意;
1) 带电体与人体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室内大于4m,室外大于8m); 2) 选用C02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对电气设备灭火并保持机体喷嘴 与带
电体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大于0.4m);
3) 对架空路线及空中设备灭火时, 人体位置与带电体之间的仰角 不应
大于 45°。
2.4.4 人身着火的处置措施 2.4.4.1
若衣服着火又不能及时扑灭时, 应立即脱掉衣服, 如来 不
及或无法脱掉应就地打滚,用身体压灭火种或就地用水灭火, 切勿跑动;
2.4.4.2 若发现人身溅油着火, 在场者应制止其跑动并尽快将其 摁
倒,用石棉布或棉衣棉被覆盖(最好用水浸湿);也可用灭火 剂扑救,但注意不要对着其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