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管理部绿化养护接管验收作业指导书
1目的
规范绿化工程验收程序,确保绿化质量得以严格控制,为接管养护打下坚实基础。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对由承包方承担的绿化养护的验收接管。
3职责
3.1物业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验收结果审核。
3.2绿化主管负责按本标准对接管项目的绿化植物实施验收。
4工作程序
4.1与开发单位园林部门、施工单位保持良好沟通。
4.2竣工初验
4.2.1施工单位在苗木全部种植完毕后,向开发单位园林部
提交竣工报告及初验申请;
4.2.2 施工单位还应同时递交《工程绿化设计图》、《工程竣工图》、《种植更改签证》、《苗木种植一览表》等相关资料;
4.2.3 开发单位园林部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核实工程竣工情况;物业公司绿化维护主管配合并做好相应记录;
4.2.4物业绿化部协助开发单位对初验不合格的事项提出整改建议。
4.3.5对于没有上述问题的,开发单位园林部负责人签署初验意见,正式进入养护期。
4.2.6在初验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事项:
a)苗木种植种类、数量、规格、位置是否与图纸相符;b)苗木生长情况及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c)竣工场地是否按要求清理干净;
d)所有绿化植物是否确实种植完毕,符合设计要求。
4.4养护期满接管验收
4.4.1接管验收时间
a)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验收;
b)花坛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观叶植物,应在种植15天后进行验收;
c)春季种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应在当年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季发芽出土后验收。
4.4.2施工单位在养护期满过后,填写养护期间自检情况报告及养护期满复验申请报告,申请复验;
4.4.3 开发单位园林负责人、物业绿化维护主管、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检验整改、养护情况;
4.4.4合格苗木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a)乔灌木长势良好,没有枯枝、黄叶、残叶现象;
b)乔灌木种植位置适当,高低错落有致,外观美观,造型、修剪合理;
c)乔灌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d)枝叶无病虫害,无蛀干害虫;
e)乔木保护措施得当,有护树架,无倒伏、摇动现象;
f)无裸露土面,草坪及地被植物无杂草率小于5棵/㎡;
g)施工场地无残留垃圾、余土;
h)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
i)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
j)草坪无杂草、无枯黄,种植覆盖应达到95%;
k)绿地整洁,表面平整;
l)种植的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4.4.5不合格苗木及枯死、生长不良苗木在协定时间内补种整改。新补种部分,要从补种工作完毕起重新计算养护期;
4.4.6开发单位园林部负责人、物业绿化维护主管对检验合格苗木及绿化项目签署复验意见及接管意见;
4.5验收后的工作
4.5.1接管意见上报物业项目经理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