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经营成本,确有成效(在保证工作任务质量前提下, 连续2个月每月降低支出达20%及以上的);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小功奖励的。
九、大功: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当月业绩因创新同
比增长50%或以上的);
2、年终被评选为单位级优秀员工(或连续两季度绩效优等),为单位树立
榜样者;
3、维护单位名誉和利益,在突发事件中,为单位减少或避免损失(折合金
额
50000元及以上的);
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经采纳试行1月后起到显著成效(如员工士气得到提升;业绩环比有10% 以上增长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见义勇为,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
著功绩者;
6、对单位发展有重大贡献并有实际事迹作为者(如业绩连续3个月环比增
长10%及以上的);
7、代表单位参加社会或政府活动、比赛等荣获表彰、嘉奖及名次以此为单
位赢得社会荣誉和口碑的; 8、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十、晋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因个人努力为单位创造价值每月超过10万元(1年度内连续2月,或
累
计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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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经采纳后起到非常显著成效的,且具有鲜明事迹的(如经采纳的模式、 体制已在效用,并连续试行3个月后经单位领导确认确实有较大成效)。 3、为单位引进高新项目,在半年内单位有较大赢利的。 4、一年度内累计获得三次大功且无小过以上处分的。
5、年度被评为“优秀员工”,同时超额完成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目标的。 6、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十一、惩罚类型:单位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警告、
小过、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处罚。(三次警告等同小过,三次小过 等同大过,依此类推)
十二、警告: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罚。
1、员工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办公室进行销假(或未电话提前报告上级
部门的);
2、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外出单》,或未向上级部门报告者; 3、工作期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被发现工作区域内杂、
乱、脏的);
4、不按单位规定的时间就餐,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工作场所,但未收拾干净
或垃圾乱放,被发现的;
5、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被发现的;
6、不遵守随手关灯、电扇、空调,不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
流水现象,被发现的;
7、在工作场所奔跑吵闹者(紧急情况除外),被发现的; 8、工作期间打闹、聊天、嬉戏者,被发现2次的; 9、因工作疏忽,导致学员投诉者;
10、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单位财物短少、或损坏者(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
300元及以上的);
1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12、未经同意处理私人事务,被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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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被发现的; 14、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15、工作不称职或效率低下(周工作计划与总结,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 16、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7、一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达3次者;
1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
不
当者;
19、不遵守会议纪律,有手机响、频繁走动、交头接耳的; 20、未经仓库管理人员许可,擅自闯入仓储区域,被发现的; 21、不按规定穿着打扮,统一着装和佩戴工作证,被发现的; 22、未做好上下班次(假期)交接工作者; 23、值班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被发现的;
24、未通知主管或未经主管允许,擅自离岗或串岗,被发现的; 2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行为的。
十三、小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小过一次。
1、因玩忽职守造成单位损失者(折合人民币3000元及以上的); 2、工作期间不按工作流程操作、私发公文通告且不听劝告(有2次以上
的);
3、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不懒散怠工,不听劝告,影响极坏,被发现的; 4、未经许可,擅自盗打电话者,被发现2次的; 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身体或心理伤害,尚较轻的;
6、工作期间观看与工作无关的网络娱乐动漫、图片、网页、PPT或进行游
戏等,被发现2次的;
7、发现单位其他同仁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被
觉察发现2次的;
8、职责下所保管的单位财物因过失遗失或损失的,(折合人民币5000元
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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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6次及以上者;
10、捏造事实骗取休假或伪造、涂改打卡记录或托人打卡、代人打卡者; 11、员工藐视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胡作非违者,有违反2次的; 12、泄露工资秘密或设法打听同事隐私,被发现的; 13、虚报业绩、伪造工作记录、加班或出勤记录,被发现的; 14、不服从单位合理的工作调动或无理取闹,有违反2次的; 1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十四、大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一次,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工作时间睡觉,被发现2次的;
2、擅离职守,导致单位蒙受损失者(折合人民币8000元及以上的); 3、未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被发现的; 4、故意撕毁重要公文或文件,模仿或代替主管签字,被发现的; 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者(有人身攻击行为发生);
6、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文件等)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被发现的; 7、有意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单位蒙受重大损失者,(折合人民币8000元
及以上的);
8、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并要求单位赔偿,情节严重者;
9、未完成工作任务,又无正当理由,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折合人民币
8000元及以上的);
10、人为过失(经确认,不是故意),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折合人民
币
10000元及以上的);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及以上,或连续旷工2天者; 12、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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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降级: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给予降级处罚(若该员职级已属最低级别,则给予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并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折合人民币12000元及以上的); 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单位财产严重损失,(折合人民币12000元及
以上的);
3、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事之间不团结,被发现
2次的;
4、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单位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单位钱财返还单位,
被发现的;
5、填写单位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签名,被
发现的;
6、蓄意顶撞上司或对上司出以恶言咒骂、人身攻击,威胁者;
7、使用假证件入职单位,中途被发现的(但认错态度好,后续补救的); 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十六、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并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单位内酗酒滋事、或聚众赌博、聚众闹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2、故意毁坏、擅自翻阅、抄录或复印单位机密资料及他人重要文件或信函,
被发现的;
3、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安全,(已造
成身体伤害的);
4、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态度恶劣、影响极坏的;
5、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情节特别严重,造
成群众围观的;
6、连续无故旷工3天或一月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 7、盗窃同事或单位财物,被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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