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院: 班级: 学号: 基本情况姓名 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址 邮政编码 姓名 年龄 性别 家庭 人口 出生 年月 手机号 民族 家庭通讯信息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特殊□ 困难□ 群体 □ 家庭经济状况简述 个人承诺消费数据是否被识别:□ 否 □ 是 评议小组建议档次: □ 特困 □ 困难 □ 不困难 认定意见 □ 特困 □ 困难 □ 不困难 经公示,□ 有 □ 无 异议。 学院 意见 学院认定工作组组长签章: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 意见 注:1.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包括新认定及复核),可在东华大学学生资助网(http://web.dhu.edu.cn/dhuzizhu/)下载。 2.以上“承诺内容”须本人亲笔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3.学校将通过家访、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个别访谈、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认定资格,追回资助资金,并依据《东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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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手机号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工作(学习)单位 与学生关系 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如父母(或抚养者)、配偶以及兄弟姐妹。 1.建档立卡贫困户:无(由学校核实)。 2.低保户:须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3.残疾人子女:须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烈士子女:须提供优待证复印件。 家庭人均月收入: 元 □ 5.孤儿:须提供福利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 6.残疾学生:须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 7.特困供养学生:须提供救助证复印件。 (可另附页) 承诺内容: 以下信息由学校填写 辅导员签字: □ 同意学院认定工作组意见。 □ 不同意学院认定工作组意见, 并调整为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章: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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