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QM-750-P-14 单位标识 NOR/ZH 共 6 页 第 1 页 文件名称:湿敏元器件的管控规范 适用范围:适用于装测服务事业部湿敏元器件的管理与存储 修 订 记 载 版次 1 更改说明或回顾评审 初版发布 拟制/日期 李德江/2013.8.5 审核/日期 李德江/2013.8.5 李德江/2014.8.3 李德江/2016.7.3 批准/日期 李德江/2013.8.5 2 《湿敏元器件跟踪单》内容修改及部分内容修正 增加MSD过程各环节的限定时间管控 李德江/2014.8.3 李德江/2014.8.3 3 李德江/2016.7.3 李德江/2016.7.3 分发: 装测服务事业部,技术部,质量部 第1页共6页
NOR/ZH 湿敏元器件管控规范 QM-750-P-14
ver:3 1、 目的
为规范对湿度有特殊要求或包装上有湿敏元件标记的元件进行有效的管理;以提供物料储存及制造环境的温湿度管制范围,以确保温湿度敏感元器件性能的可靠性。
2、范围
适用于所有对湿敏元件的储存;适用于PCB及IC(BGA、QFP)等温湿度敏感组件储存环境的管制。
3、定义
湿敏元件是指对湿度有特殊要求的元件; 湿敏识别卷标=MSD;
工厂确认防潮区域的温湿度计显示环境温度不能超过20℃~27℃,防潮箱相对湿度不能超过15%。(PCB专用防潮箱相对湿度>30%) ;
MBB:Moisure Barrier Bag即防潮真空包装袋,该袋同时要考虑ESD保护功能;
HIC:Humidity Indicator Card,即湿度显示卡。作用为显示包装内的潮湿程度,一般有若干圆圈分别代表相对湿度10%,20%,30%等。各圆圈内原色为蓝色,当某圆圈内由蓝色变为紫红色时,则表明袋内已达到该圆圈对应的相对湿度;当某圆圈内再由紫红色完全变为粉红色时,则表明袋内已超过该圆圈对应的相对湿度。若湿度显示超过20%,即20%的圆圈同HIC卡颜色完全成了淡红色,表明生产前需要进行烘烤警告标签;
MSL:Moisure Sensitive Level,即湿度敏感等级,在防潮包装袋外的标签上有说明,分为:1、2、2a、3、4、5、5a、6 八个等级;
4、 职责
4.1 仓库 ---- 仓库区域环境温湿度的管制,和防潮箱的环境温湿度管制,温湿度敏感组件的管制。
4.2 IQC ---- IQC验货区域的环境温湿度的管制,温湿度敏感组件的管制。 4.3 生产部 ---- 生产区域、物料暂存区域温湿度敏感组件的管制。
4.4 其它部门 ---- 维修及有涉及到温湿度组件的部门要做好温湿度敏感组件的管制。 4.5 IPQC ---- 稽核各单位对环境温湿度的管制情况;稽核《湿敏元器件领用跟踪表单》的规范使用,对IC/PCB等湿敏元件的开封、使用过程、烘烤作业、贮存规范进行确认。
5、湿敏元件的识别
5.1 湿敏元件清单中的所有元件类别;
5.2 元件不在湿敏元件清单中,但外包装有湿敏元件标志的元件也视为湿敏元件。 5.3 客户有要求的湿敏元件。
6 湿敏元件来料检查
6.1 质量部检验员在来料进行检验时,对湿敏元件的包装要作为一项主要内容检验;IQC必须检查来料真空包装有无漏气,有无破损,有无警示标贴,里面有无放干燥剂,材料真空包装有无超过标贴上规定的有效期限。当发现湿敏元件与以上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客户或供应商。
6.2 正常状况下所有真空包装材料均不需要拆开包装检查里面的元件。对于指定需要拆开包装检查的元件,IQC需要及时检查完毕,做真空包装,填写并贴上防潮元件拆封时间跟踪卡;仓库应先发此包装已拆封料给产线。
NOR/ZH 湿敏元器件管控规范 QM-750-P-14
ver:3 6.3 在没有特别指定湿度敏感元件时,IQC根据来料本身的包装形式和警告标签内容判断是否为湿度敏感元件;当来料本身为真空包装或已标注有湿度敏感等级时,该元件则必须视为湿度敏感元件执行相应控制要求。
7 仓库对湿度敏感元件的控制:
7.1 收货中心正常状况下所有真空包装材料均不需要拆开包装清点里面的元件。不得拆除原真空包装外面硬纸盒,以防真空包漏气。
7.2 当来料为散数,或其它有必要拆包清点时,收货中心应在清点立即对该料进行真空包装,并加贴跟踪卡,生产时优先使用。
7.3 对待定的湿敏物料,收货中心应及时通知采购、客户尽快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待定料应承转移至有湿度受控区域存贮。
7.4 当材料进入到合格品仓库时, 仓库物料员负责检查所有湿敏元件的包装情况。仓库对接收到的合格物料,如果是真空包装材料,不用拆开包装清点数量;必须贮存在有湿度受控的区域。
7.5 仓管员对接收到的真空包装材料必须确认其真空包装状况有无破损、漏气,如有真空包装袋破损或非真空包装时,需将相应的物料放置在干燥箱中(湿度≦15%RH),在发料前根据生产计划的排产情况,将物料按规定的要求在生产前进行烘烤后发到产线。
7.6 如果需要发放散数,则应在包装袋或料上填写并贴上防潮元件拆封时间跟踪卡。
7.7 产线退回不良或其它不良湿敏元件,应做好真空包装后退入RTV库,RTV库区为有湿度受控的区域。
8、生产部对湿度敏感元件的控制:
对于分析员区域领用潮湿敏感件,Level 3或者MSL 3以上的,材料库房人员必须要填写表格(QM-750-13),料号,数量,潮湿敏感等级,和领用时间有材料库房人员填写,对于用不完的原件,分析员区域必须下班前放回干燥箱,并填写放入干燥箱时间,第二天拿出来使用必须再写上领用时间,以此操作直到元器件用完为止。
9、湿度敏感元件包装拆开后的处理:
9.1 湿度敏感元件在生产使用中暴露时间的规定应根据表中不同湿度敏感等级对应的拆封后存放条件和标准来执行;如果来料警示标贴上已有规定且要求比表中的规定更为严格,则依据警示标贴上所规定的条件执行。 9.2 对于湿度敏感等级为2a-5a的元件,若需拆开原包装取用部分元件时,剩余元件必须立即采取干燥箱存放方式进行存放,并贴上防潮元件拆封时间跟踪卡;打开包装的元件,应根据湿度敏感等级对应规定的时间内贴在PCB板上完成焊接,如打开包装的元件累计暴露时间超规定时间(附表 3)未使用,需对元件进行烘烤才能使用。烘烤依据的标准如(附件 1)要求。元件累计暴露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后的烘烤条件参照下本文 10(在烘焙后暴露时间从“0”开始计算)。
9.3 不良真空包装材料的处理规定:首先检查包装内的湿度卡,如果湿度卡30%处保持蓝色,则仅检查原包装是否有破损,如无破损,则放回湿度卡和干燥剂后,重新真空包装储存或按要求将物料进行干燥储存,如果湿度卡20%处已变为紫红色,则必须将此物料进行烘干处理,然后才能进行真空包装或按要求将物进行干燥储存。烘烤条件根据警示标贴上所要求的条件或客户要求进行。对已拆封过但无原包装的物料,则应全部作为已受潮材料按要求先做烘干处理,再重新真空包装或按要求将物料进行干燥储存,干燥储存过程不可超过要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