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实施细
则(试行)
为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西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西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西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实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培养目标
研究生的培养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应在强调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重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达到下列目标: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在本门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的现状和动向。
(三)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能够熟练地使用计算机。 (五)具有健康的体格。
第二条 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前两个学期主要进行课程学习;后四个学期主要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和撰写学位论文。
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个别因培养条件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者,必须在第六学期的三月份内按规定由本人提出延长时间的书面报告,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学制不
变。
第三条 培养方式
研究生的培养方式,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相结合的办法,既要使研究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要使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应注重培养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在指导方法上,采取指导教师(简称导师)负责的方式。要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和研究生个人的特长和才能,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研究生自己获取知识和创新思维的能力。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院的相关学术活动。
(一)培养计划
在第一学期新生入学后十个工作日内,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的MIS系统中填写完毕入学基本信息。在第一学期新生入学五周内,由导师组织所指导的研究生,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在研究生院的MIS系统中制定研究生个人教学计划,由导师审核后,提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最后由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部。
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必须切实执行,不得随意变动,如需修改,必须履行与制定培养计划相同的手续。
研究生教学秘书按研究生院的规定负责建立研究生学籍档案,在研究生院的MIS系统中维护学院各类研究生各学科的专业的培养方案(复制,修订等),审核学院研究生学籍变动情况。
(二) 开题报告
论文的准备工作应尽早开始,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系统地查阅有关的文献资料,在了解国内外发展动态和进行探索性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确定论文题目,并在第四学期3月份作开题报告,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公开论证。确定学位论文题目时应注意掌握如下原则:
(1)应对学科发展或国民经济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要具有创新的现实可能性。
(2)研究工作尽可能与导师或学院的科研项目相结合,要充分考虑实验室具备的条件、科研经费等因素。
(3)要考虑研究生经过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把握。
学院根据研究生的选题情况,按二级学科成立若干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审查小组,审查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对论文选题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难点,明确方向,对论文选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保证学位论文按时完成并达到硕士论文的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通过后一周内,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的MIS系统中,根据审查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成并提交论文选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后,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最后由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提交研究生部。
学位论文选题和论文工作开题报告经审定后不得任意更改,如需更改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研究生确定学位论文选题时间,距论文答辩的时间至少相隔一年以上。
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清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材料,经相关人员签署审核意见后装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袋存档。
(三) 中期考核
学院在第四学期按照《西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组织对研究生的中期考核。 (四) 学术活动
导师至少每两周要与所指导的研究生进行交流和沟通,了解研究生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在研究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并指导研究生的研究工作。
学院及各学科负责人应积极组织学术活动,研究生在校三年内参加学术活动不得少于5次;研究生至少公开作2次学术研究报告,由相关研究方向的研究生或其他人员参加。研究生必须在每次学术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在研究生院的MIS系统中提交心得体会(不少于500字)和所作报告的基本信息,由导师审核评分后,打印纸质材料一份并装订成册提交到学院。
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清理学院研究生学术报告册,经相关人员签署审核意见后装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袋存档。
(五) 实践环节
研究生的实践环节可在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中任选一种,一般应在中期考核前完成。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的MIS系统中提交实践活动的相关信息,由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打印纸质材料一份提交到学院。
教学实践:教学实践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使研究生对大学本科教学有直接的初步锻炼,使其熟悉教学环节,锻炼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了解教学规律,为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打下基础。教学实践内容可以是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指导生产实习等直接面向学生的教学辅导工作。一般应安排在第二学年内完成。指导教师负责安排、检查和指导,最后应写出考核评语。入学前有两年以上大专教学实践经历者,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免去教学实践考核。
科研实践:研究生应对本专业的生产、设计、研制等实际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锻炼。包括参加导师或自己主持的科研项目的研究、科技扶贫、科技咨询等活动。
社会实践: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包括深入工厂、农村等基层单位进行社会实践调查、业务实习、科技推广等实际工作,并提交有较高价值的调查报告。
高效教师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可免除“学术活动”和“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两个必修环节。
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清理学院研究生实践活动报告材料,经相关人员签署审核意见后装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袋存档。
(六) 研究生经费
学院对在校研究生每年按800元/生划拨研究生经费,由导师统一管理和开支,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研究生学术活动所需的费用,如论文发表,参加学术会议,少量资料购置,研究室部分耗材等,导师不得将此项经费另作它用,不得用于非学术活动的开支。研究生参加
学术会议,报销时需提供相关参会的证明材料;研究生进行课题调研,报销时需提供调研的详细情况说明。未缴清学费的研究生不得报销研究生经费。研究生应及时报销所支出的经费。
(七)研究生请假
研究生因病或因故不能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事先书面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与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与纪律处分。
一学期内请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由导师或班主任审批,20个工作日以内的须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20个工作日以上须报研究生院审批。研究生在一学期内,累计请假超过本学期学习周数三分之一以上者,必须办理休学。
研究生自行离校连续10个工作日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研究生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经相关人员签字后,将请假条交学院研究生秘书。请假期满,请假人须向批假人及研究生秘书销假。
第四条 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由学科负责人组织本学科专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修)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所属学部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报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执行。
培养方案应对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学位论文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切实执行,不得随意变动,如需修改,必须履行与制定培养方案相同的手续。
第五条 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是研究生系统、深入地掌握学科专业基础理论,拓宽知识领域,加深专业知识,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研究生必须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原则上用一年或至多一年半的时间修完规定的学分。
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生,应当补修本专业3-5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补修课程在导师指导下选定,并通过考核,但不计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必修课包括公共课、平台课和专业课。选修课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硕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因材施教原则,由研究生本人在导师指导下选修,鼓励研究生选跨学科课程。
课程教学应体现研究性、探索性,采取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讲座式的教学方式,发挥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其独立思考能力。提倡教师设计研究性的、探索性的或未
确定性的问题,激发研究生深入思考和探究,使课堂成为研究生求学问道、交流探讨和自由争鸣的场所。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后的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入研究生院的MIS系统,登载所授课程的学生成绩,并打印成绩单一式一份签署任课教师姓名后,同试卷一起提交给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非公共课程的教学和考试工作;研究生课程试卷存档,保存四年;清理本学期的教学计划或课表、课程教学大纲、考试题、成绩单,并长期存档。
第六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和答辩要求
论文工作的目的是要使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因此,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一) 学位论文工作要求
研究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和工作,完成列入培养计划、正式办理选课手续的所有课程和环节,完成论文工作环节并达到要求,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学位论文应如实反映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工作;论文应阐明选题的目的和学术意义,或对社会发展、文化进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价值;论文作者应在了解本研究方向国内外发展动向的基础上突出自己的工作特点,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的见解;论文需反映研究生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研究生在毕业前至少在本学科领域以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南大学”)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被评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必须是在西南大学认定的B类(含B类)刊物以上至少公开发表了1篇学术论文。
(3)学位论文写作要求:研究生应按照《西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及排版要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撰写学位论文、接受同行专家评审及申请论文答辩。
(4)学位论文的提交:学位论文必须由研究生填写“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审查表”(附件1),并经导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提交。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在4月15日前提交毕业论文给学院研究生秘书,过期则不予受理。
(二)答辩要求
(1)论文的评阅要求:硕士学位论文除经导师审阅外,还应聘请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其中一位必须是校外的同行专家。评阅人一般在答辩前三周收到委托评阅的论文后,应对论文做出评价,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最迟于答辩前一周将论文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