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 4 5 6 7 垂直度 两端高低差 上口平直度 下口平直度 侧向位置安装差 两端距离窗洞口长度差 3 2 2 1 2 1 2 1 2 2 2 2 垂直检测尺检查 水平尺检查 2 拉线尺量检查 拉线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2 2 2 2 2 8 各边交圈标高差 项次 1 2 3 4 项目 2 2 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 吊线和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允许偏差(mm) 3 3 4 3 栏杆垂直度 栏杆间距 扶手纵向弯曲度 高度差 拉通线,尺量检查 用尺量检查 9.1.1衣柜的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9.1.2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框架应垂直、水平。柜内应洁净,表面应磨砂光滑,不应有毛刺和垂印。大面积无划痕、碰伤、缺楞等现象。贴面板及线条应粘贴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柜门安装牢固,天关灵活,上下缝一致,横平坚直肠子。拼块应平整严密,镶贴幻彩粘接平顺。采用目测手感方法验收。
9.1.3衣柜制作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衣柜的制作尺寸偏及验收方法
验收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量具 台面缝的宽度 垂直度 对角线长度 ≤2.5 ≤2.0 ≤2.0 契形赛尺 线锤、钢卷尺 线锤、钢卷尺 测量方法 每柜随机选门扇,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注:以上也可以适用矮柜、储物柜、地柜、吊柜、壁柜、鞋柜、书柜等验收评定。 9.2.1写字台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9.2.2制作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面板、线条幻彩等粘平整牢固,不脱胶,不起鼓。
9.2.3写字台制作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符合表8的规定. 8写字台制作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验收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量具 台面平整度 抽屉与台面缝 抽屉水平度 0 ≤2.0 ≤1.0 水平尺 契形赛尺 水平尺 全数检查 测量方法 注:以上也可适梳妆台、电脑写字台、床头柜、电视柜等验收评定。如电视台面为大理石的应安放平整牢固。 9.3木地台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9.3.1铺设应牢固,不松动、涡陷和起翘,行走时无响声。台面应留伸缩缝,应做防潮处理。用目测和脚踏行走方法验收。
9.3.2木台面铺设尺寸偏差验收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木台面铺设尺寸允许偏差和验收方法
验收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量具 2m靠尺、契形尺、表面平整度 ≤2.0 水平尺 伸缩缝宽度 5——8 钢卷尺 全数检查 测量方法 10、涂饰工程
本章适用于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美术涂料类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0.0抹灰工程
10.0、抹灰的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10.0.1抹灰前应将洞眼、线槽、门边缝填不平,墙面顶面平整,阴阳角平直,棱角分明,不掉粉、起皮、漏刷涂料等现象。无明显色差、返色、刷纹,无明显沙眼、流坠、起疙、测沫,保持清洁,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棱角分明。 10.0.2抹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符合表11.0.2的规定:
允许偏差项目 (mm) 表面平整≤2.0 度 立面垂直≤3.0 度 阴阳角垂≤2.0 两米水平尺 取最大值 每室随即选一墙面,测量部少于两处,塞尺 量具 两米靠尺、楔形每室测量不少于两处,取值最大 测量方法 验收方法 直度 阴阳角方正 墙面 ≤2.0 用角尺和楔形每室随即测量一阴阳角 吊顶 ≤1.0 塞尺 10.1一般规定
10.1.1涂饰工程所用涂料必须是环保达标的产品,其品种、等级、性能、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0.1.2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0.1.2.1涂饰基层必须具有一定的强度,混凝土或抹灰层面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水性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面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10.1.2.2旧墙面应清除疏松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10.1.3基层使用防水腻子的塑性、和易性应满足施工要求。
10.1.4腻子与基体结合坚实,附着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纹。 10.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10.2.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无漏涂、透底、掉粉、起皮。
10.2.2喷涂涂膜应厚度均匀、颜色一致、喷点均匀,喷点、喷花的突出点应手感适宜不掉粒,喷涂接茬处无明显接茬痕迹,表面洁净无污染。
10.2.3涂层与其他装饰物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10.2.4 项次 1 2 3 4 涂刷 返碱、咬色 流坠、疙瘩 均匀一致 大面无,小面允许少量轻微 大面无,小面允许少量轻微 侧光观察 观察检查 观察、手模检查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沙眼、刷纹、砂大面无,小面允许少量轻微,刷观察检查 纹 纹通顺,砂纹无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直尺检查 5 装饰线、分色线允许偏差不大于2mm 平直度 6 门窗、玻璃、五门窗洁净、五金灯具无污染,玻观察检查 金灯具 璃基本洁净 在距离1m处正视疏密均匀 观察检查 7 针孔、点状分布 10.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10.3.1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细木制品基层表面必须洁净、平整、光滑,无裂缝等缺陷。
10.3.2表面如出现色差,应修色或拼色使其颜色达到基本一致。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