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工
入离职、转正、换柜手续办理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商场营业员、临时促销员入离职、转正、换柜手续办理,维持分店商场良好的管理秩序,现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入职手续办理:
1、分店商场的一线销售员工均须办理入职手续,如未办理入职手续而从事销售工作者,商场须清理出场并严禁其入场销售。
2、拟入职员工至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并填写《招聘入职登记表》,登记表内容填写须用正楷字体、字迹为黑色或蓝色且清晰、内容完整真实,填写后交人力资源部门转营运部门分发给用人专柜厂商面试。
3、经专柜厂商及商场营运部门面试通过确认可以录用后,拟入职员工可持用人专柜厂商签章/签字及商场营运主管签字的《入职证明书》及《招聘入职登记表》,至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4、办理入职手续时,新入职员工须同时备齐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计生证、健康证、1寸免冠彩照2张等人力资源部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人力资源部门须核实完毕证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要求新入职员工在证件复印件上亲笔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缴费手续。
6、如新入职员工经核实存在证件弄虚作假或以填写虚假材料进行欺骗入职,人力资源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入职手续,并打入公司《永不录用人员黑名单》。如在新员工入职后经人力资源部门调查核实该员工存在弄虚作假,人力资源部门应立即给予开除处理并打入公司《永不录用人员黑名单》。
7、新入职员工持财务部缴款收据至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确认费用已经缴纳。人力资源部门于次日9:10前将工牌、《营业员手册》等转交给营运部门分发给员工。
8、员工的工牌不得转借、转让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工牌上面的相片冒名顶替,否则,除没收其工牌和风险承担金,商场予以开除并永不录用。
二、离职手续办理
1、对影响商场声誉、达不到商场销售或管理要求标准、严重违反商场管理制度和不服从商场管理的销售员工,商场可要求专柜厂商予以更换。
2、营业员申请离职须提前15天向专柜和营运部门提出,促销员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并经用人专柜厂商出具盖章/签字及商场营运主管签字的《离职证明》后,由离职员工持《离职证明》至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3、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须向人力资源部门交回工牌、考勤卡、《营业员手册》等证件。 4、员工离职时,须将工衣柜钥匙交回仓库管理员,并经仓库管理员现场确认工衣柜完好后予以签字后,员工持押金单据至财务部门办理工衣柜押金退款手续。
三、转正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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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促销员工牌有效期为30天,有效期满原则上不得予以延期。如因为特殊情况须延期,须经营运经理/分店店长签字特批,单人最多允许延期1次,延期不得超过15天。季节性临时品牌促销,临时工牌的有效期为合同协议期。
2、转正员工须提前2天持专柜厂商盖章/签字及商场营运主管签字的《转正证明书》至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时,临促销员须交回风险承担金收据,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退款手续。同时,转正员工须按照正式营业员办理入职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后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4、如临时工牌到期,促销员未办理转正手续,临时工牌应予以没收。促销员如佩戴过期工牌上岗,商场须予以清理出场。
四、换柜手续办理:
1、未经分店商场同意,任何专柜厂商不得随意更换或者调离员工,员工也不得私自换柜上岗。
2、员工离职后3个月以内不得在公司任何分店商场其它专柜重新办理入职,如弄虚作假重新入职经核实,除没收其工牌和风险承担金,商场予以开除并永不录用。
3、如撤场专柜或已离职的正式营业员在原专柜表现优秀,经原专柜所在楼层商场营运主管签字同意其入职其它的专柜,一年以内予以办理入职。
4、营业员须在办理原专柜的离职手续后方可重新办理换柜入职。即办理换柜手续时,须先退回原专柜风险承担金再缴纳现专柜风险承担金及工本费用,不得采取将原来应退费用抵消现需缴纳费用从而用办理入职手续。
5、营业员在未重新办理入职或私自佩戴原来专柜的工牌在其它专柜上岗,商场予以开除并永不录用。
6、如同一品牌专柜厂商在公司各分店商场进行3个月以内的人员临时调动,须由调离分店商场营运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盖章/签字出具在职证明给接受分店,接受分店商场须在收取工本费用后予以接受,培训资料费用及风险承担金可以予以免除。如为长期调动,则应在调离分店办理离职手续后,1年以内重新在接受分店商场办理入职手续,培训资料费用可以予以免除。
五、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执行的管理程序如有与本管理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本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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