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管理
目 录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1、基本任职条件 2、基本程序 3、送审材料 4、填表说明 5、资格审查
6、部分系列的特殊政策要求 7、任职资格评审 8、考评结合 9、申报时间
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条件 2、报考时间 三、特殊人才评审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 1、初任 2、初任范围 3、初任表格、程序
五、资格证书管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我国现行职称制度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方式。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针对专业技术系列多且评价模式单一的问题,国家提出实行专业系列分流、分类管理的设想,同时开始改革单一评审制的做法。除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以外,国家先后对卫生、经济、会计、统计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考试制度,即“以考代评”,对会计、审计、卫生等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制度。此外,国家还在涉及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及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领域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
目前,由国务院颁布试行的有29个系列(专业),另有9个专业靠近相关系列,29个系列涉及到大约三四百个学科。一个系统或单位和专业系列交叉,一个系统或单位涉及到主系列外,还有其他若干旁系列,所以涉及面较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我省职称工作的管理是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委托业务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我市职称工作的管理是衡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委托衡阳市业务主管部门分工管理。各系列主管单位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系列职称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必须由专家评审或通过参加全国、全省同意组织考试合格才能取得。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1.基本任职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2)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3)担任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基本程序
1)个人申报(中、小学校需有岗位职数方可申报)。 2)群众民主评议,单位量化推荐。 3)单位公示推荐结果、上报评审材料。
4)县、(市)区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高级报省职改办的由市职改办初审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5)中级由市职改办进行参评资格审查。高级由省职改办进行参评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资历、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论文及计算机能力测验证、继续教育培训证等。
6)通过审查的材料提交各系列中、高评委会进行评审。
7)评审通过人员由各系列评委反馈到市直各县、(市)区单位再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8)高级由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确认资格后由市职改领导小组转发文确认资格。中级由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确认资格,初级由各县、(市)区直各主管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确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