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旅游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件和规划图纸两个部分。规
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
第六十二条 旅游发展规划文本 1、规划依据;
2、旅游资源特色定位; 3、旅游市场定位;
4、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近期目标与远景目标,定性与定
量指标,国内旅游人数、旅游收入,总人数、总收入,占GDP比重、产业地位、旅游乘数、环境容量等); 5、空间结构与布局;
6、旅游产品类型、体系与开发规划; 7、床位数预测与旅游饭店业发展规划; 8、旅游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9、旅行社业发展规划; 10、旅游购物业发展规划; 11、旅游娱乐业发展规划;
12、旅游景区特色、形象与土地使用概念规划; 13、旅游广告词与市场营销规划;
14、旅游业对经济、环境、社会文化和城镇发展的影响评
估;
15、旅游发展对城市规划、景观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的要求和协调; 16、近期建设项目与投资效益估算; 17、旅游经营与管理规划。
第六十三条 旅游区总体规划文本 1、规划依据; 2、风景与旅游资源评价; 3、旅游市场分析预测与定位;
4、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5、功能分区、环境容量与开发强度; 6、生态分区、环境容量与开发强度; 7、游憩项目与形象策划; 8、保护培育规划; 9、游憩系统规划; 10、典型景观规划;
11、接待服务设施规划; 12、居民社会系统调控规划; 13、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14、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15、基础工程规划;
16、分期发展规划与近斯建设投资效益分析; 17旅游经营与管理规划。
第六十四条 旅游规划附件
1、规划说明书。应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产目标,解
释和说明规划内容。
2、基础资料汇编。包括区域旅游发展背景资料、自然地
理、社会经济、文化体育和科技发展资料,历史文献资料,生态环境质量资料,城镇、农业、交通、水利设施资料,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资料,旅游统计资料,旅游资源调查报告,旅游市场调查报告以及有关专题研究报告,地形图及相关图纸,声像图片资料等。
第六十五条 旅游发展规划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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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位分析图(市场分析图); 2、旅游发展综合现状图; 3、旅游资源评价图;
4、旅游功能分区与项目布局图; 5、旅游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 6、近期建设规划图;
7、主要景区土地使用概念规划图;
8、图纸比例根据规划区面积大小来定,原则上以A0为基
准。
第六十六条 旅游区总体规划图纸规定参考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风景名胜区规划
第六十七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应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
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互协调。风景名胜区应有各级政府批准,有明确的界线范围。
第六十八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文本
1、风景区发展概况与现状,区域发展条件分析;
2、规划编制依据和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与发展方向; 3、划定风景区范围及外围保护地带,确定风景区性质和发
展目标;
4、划定风景区景区和其它功能分析; 5、确定合理游人容量、人口规模; 6、保护培育规划; 7、风景游赏规划; 8、旅游设施规划; 9、交通道路、邮电通讯、给水排水、供电能源等工程规划; 10、确定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点发展调控要求; 11、制定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12、确定近期发展目标及主要建设项目; 13、提出实施总体规划的管理措施; 14、其它内容: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点发展调控建议。
第七十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附件 1、规划说明书
(1) 现状概况。包括风景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历史沿
革、旅游状况、社会经济、居民生产等内容。
(2) 现状综合分析。包括自然和历史人文特点,各种资
源的类型、特征、分布及其多重性分析;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向、潜力、条件与利弊;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矛盾的分析,风景区的生态、环境、社会区域因素等五个方面;
(3) 风景资源特色与评价。包括景源调查,景源筛选与
分类,景源评分与分级,评价结果分析;
(4) 范围、性质和发展目标。确定风景区规划范围及其
外围保护地带。风景区的性质应明确表友谊赛风景特征、主要功能、风景区级别三方面内容,并提出使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功能安排和项目配置、人口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各项主要发展目标;
(5) 容量、人口。包括容量与规模的计算依据、计算方
法、校核结果。游人容量应含一次性游人容量、日游人容量、年游人容量三个层次。风景总人口容量包括外来游人、服务职工、当地居民三类人口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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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测算;
(6) 保护培育规划。包括查清保育资源,明确保育的具
体对象,确定风景的分类或分级保护,划定保育范围,确定保育原则和措施;
(7) 风景游赏规划。包括景观特征分析与景象展示构
思,游赏项目组织,风景单元组织,游线组织与游程安排;
(8) 绿化景观规划。包括保护古树名木、培育地带性树
种和特有植物群落的目标,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各种类型植物景观或景点的配置要求; (9) 旅游设施规划。包括客源分析预测与游人发展规模
的选择,游览设施配备与直接服务人口估算,旅游基地组织;
(10)工程规划。包括交通道路、邮电通讯、给水排水、
供电能源等内容,还可进行防洪、防火、抗灾、环保、环卫等工程规划; (11)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及其平
衡表,土地利用规划及平衡表; (12)分期发展规划。提出近期远期发展目标,建设项目
及规模、布局,投资估算或框算; (13)总体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包括景源分类及等级统计
表、风景区用地平衡表以及景源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分析表、游人容量计算一览表、游赏项目内容一览表、游人统计与预测表; (14)其它内容。居民社会调控规划包括居民点性质、职
能、动因特征和分布,用地方向和规划布局;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包括经济现状调查与分析,经济发展的引导,经济结构及其调整,空间布局及其控制。 2、现状资料分析;
包括自然与资源条件,人文与经济条件,旅游设施与
工程条件,土地利用状况以及建设与环境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基础资料。
第七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图纸 1、区域位置关系图; 2、综合现状图; 3、景源评价图;
4、各地块划分及规划控制的原则和要求; 5、各地块使用性质划分和适建要求; 6、各地块
7、规划总图;
8、风景保护培育规划图; 9、风景游赏规划图;
10、旅游设施配套规划图; 11、道路交通规划图; 12、工程规划;
13、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图; 14、近期发展规划图;
图纸比例:一般采用1/5000—1/25000
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七十二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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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划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性指标和其它规划管理要求,强化规划的控制功能,并且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七十三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和图则两个部分。控制
性详细规划文本应该包括土地使用与建设管理细则,以条文形式重点反映规划地段各类用地控制和管理的原则及技术规定,经过批准后纳入规划管理法规体系。
第七十四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制定规划的目的、依据及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 2、各地块划分及规划控制的原则和要求; 3、各地块使用性质划分和适建要求;
4、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5、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的规定; 6、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
7、交通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 8、奖励和惩罚。
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本应该附地块控制图则,旧区改
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该附有基础资料汇编。
第七十五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1、现状图。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
状、市政公用设计现状,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
2、用地规划图。规划各类用地的界线,规划用地分类和性
质、道路网布局、公共设施位置,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
3、地块指标控制图。用表格形式标出地块编号、地块面积、
用地性质、主要出入口方位、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 率及地块内有特殊需要的其他控制指标,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 4、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确定道路走向、线型、横断面、各支路交叉口坐标、标高、停车场和其它交通设施位置及用地界线,各地块室外地坪规划标高,必要时可以分别绘制,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 5、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及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必要时可以分别绘制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供热及管线综合等,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
6、地块划分图。标明地块划分具体界线和地块编号(和文本中控制指标相对应),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
城市设计
第七十六条 城市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两个部分。
设计说明书中包括对于现状资料的分析。
第七十七条 城市设计说明书 1、背景分析
(1) 社会与经济; (2) 区位与环境;
(3) 自然景观与城市特色; (4) 历史与文化; (5) 城市设计依据。 2、现状基础资料分析
上一层次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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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现状资料;
建筑现状资料(侧重在建筑风格、质量、文脉等方面); 市政工程设施及管网状况;]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等相关资料; 历史、文化、风貌等资料; 有关土地和工程的经济资料;
街道家俱(如座椅等)和市政公用设计(如电话亭等)的分布、造型与质量;
广告店招等的现状情况;
(10)、有关照明方面的现状情况。
3、城市设计整体构架
(1)指导思想; (2)设计理念; (3)功能定位; (4)设计目标; (5)布局结构; (6)城市设计框架; 4、土地利用与空间形态 (1)土地利用; (2)道路系统;
(3)绿地系统(与水系环境); (4)市平面与竖向形态组织; (5)地下空间组织; 5、城市设计导则
(1) 建筑设计导则; (2) 街道景观设计导则; (3) 开放空间设计导则; (4) 室外广告物设计导则; (5) 照明设计导则; (6) 街道家俱设计准则; (7) 绿地种植导则; (8) 地面铺装导则。
第七十八条 城市设计图纸
1、区位分析图,图纸比例不限;
2、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500—1/1000; 3、现状建筑分析图,图纸比例为1/500—1/1000; 4、用地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1/1000;
5、城市设计分析图(有关布局与框架),图纸比例为1/500—1/1000;
6、总平面形态意向图,图纸比1/500—1/1000; 7、竖向形态意向图,图纸比例为1/500—1/1000; 8、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及步行系统规 划),图纸比例为1/500—1/1000;
9、绿地系统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1/1000;
10、开放空间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1/1000; 11、建筑高度分布图,图纸比例为1/500—1/1000; 12、地下空间组织图,图纸比例为1/500—1/1000; 13、重要景观节点放大设计,图纸比例为
1/500—1/1000;
14、地块规划控制图,图纸比例为1/500—1/1000; 15、相关城市设计控制图则其他相关形态表现(如模型、表现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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