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1/2、2/2、3/2……依次类推。
7、40℃~42℃之间的记录:应当用红色笔在40℃-42℃之间纵向顶格填写患者入院、急诊手术入院、急诊手术转科、转入、手术、分娩、请假、出院、转科、死亡等,除手术、请假不写具体时间外,其余均按24小时制,精确到分钟,竖波折号占两个小格,转入时间由转入科室填写,如“转入××科二十时三十分”。死亡时间应当以“死亡于X时X分”的方式表述。
8、患者请假或因故离院须经医师批准,并履行相应手续,护士方可在体温单上注明如“请假”,并附“病人请假记录单”。
9、体温、脉搏、呼吸描记栏:包括体温、脉搏描记及呼吸记录区。 10、特殊项目栏包括:体重、血压、入量、出量、小便、大便、灌肠次数等需观察和记录的内容。
11、体温符号:口温以蓝“●”表示,腋温以蓝“×”表示,肛温以蓝“○”表示
12、每小格为0.2℃,按实际测量度数,用蓝色笔绘制于体温单35℃-42℃之间,相邻温度用蓝线相连。
13、体温不升时,可将“不升”二字写在35℃横线以下(用蓝色笔纵向顶格书写,占2格)。
14、物理降温30分钟后测量的体温以红圈“○”表示,划在物理降温前温度的同一纵格内,以红虚线与降温前温度相连。 15、体温测量频次:
①发热患者体温≥38.5℃时每日测量6次;体温≥39℃以上时半小
时后应测量降温措施后体温。
②新入或转科且无发热患者每日测量2次连续测量3天,手术、分娩患者每日测量3次连续测量3天(精神病院、儿童医院自行规定)。 ③37.5-38.4℃的患者、危重患者无发热者至少每日测量4次体温。 ④一般患者无发热者每日测量1次。
16、脉搏符号:以红“●”表示,每小格为2次/分,相邻的脉搏以红直线相连。心率用红“○”表示,两次心率之间也用红直线相连。 17、脉搏与体温重叠时,先划体温符号如:腋温“×”,再用红色笔在体温符号外划“○”。若是口温则先画蓝“●”,再将红圈“○”画于其外表示脉搏,若是肛温先画蓝“○”表示体温,其内画红“●”表示脉搏
18、脉搏短绌的患者脉率以红“●”表示,心率以红圈“○”表示,相邻的心率用红线相连,在脉率与心率二曲线之间用红笔画线填写。 19、用阿拉伯数字表述每分钟呼吸次数,如每日记录呼吸2次以上,应当在相应的栏目内上下交错记录,第一次呼吸应当记录在上方。 20、使用呼吸机患者的呼吸以 R 表示,在体温单相应时间内呼吸30次横线下顶格用黑色笔画R 。
21、儿科患儿3岁以下可免测脉搏和呼吸
22、血压记录频次:新入院患者当日应当测量并记录血压,根据患者病情及医嘱测量并记录,如为下肢血压应当标注,记录方式:收缩压/舒张压(130/80),单位:毫米汞柱(mmHg)。
23、液体出入量填写或录入,如24小时入量、24小时出量、尿量等,
如有专科特殊项目可根据需要填写或录入相应数据。
(1)入量记录频次:根据医嘱记录入量。应当将前一日24小时总入量记录在相应日期栏内,每24小时填写1次。单位:毫升(ml)。 (2)出量记录频次:根据医嘱记录出量。应当将前一日24小时总出量记录在相应日期栏内,每24小时填写1次,单位:毫升(ml)。 24、大便记录频次:
(1)应当将前1日24小时大便次数记录在相应日期栏内,每24小时填写1次。
(2)特殊情况:患者无大便,以“0”表示;灌肠后大便以“E”表示,分子记录大便次数,例:1/E表示灌肠后大便1次;0/E表示灌肠后无排便;1 1/E表示自行排便1次灌肠后又排便1次; 3/2E表示灌肠两次后大便3次;“※/E”表示灌肠后大便10次或以上,“※”表示大便10次及以上或大便失禁,“☆”表示人工肛门。 (3)单位:次/日。
25、体重记录频次:新入院患者当日应当测量体重并记录,以后根据患者病情及医嘱测量并记录,单位:公斤(kg)。
26、身高记录频次:新入院患者当日应当测量身高并记录,单位:厘米(cm)。
27、空格栏:可作为需观察增加内容和项目,如记录管路情况 等。使用HIS系统等医院,可在系统中建立可供选择项,在相应空格栏中予以体现。
28、其他内容填写或录入
(1)数据计量单位 体温(℃)、脉搏(次/分)、心率(次/分)、呼吸(次/分)、大便(次)、出入量(ml)、体重(Kg,新生儿体重以“g”为单位)、血压(mmHg)。小儿年龄记录:新生儿精确到小时(如3天,表示3天零8小时);婴儿精确到天(如8月,表示8个月零2天);一岁以上小儿精确到月(如3岁,表示3岁零1月)。 (2)血压、体重数据填写或录入
入院当日应有血压、体重记录,每周至少记录1次体重。因病情限制不能测量体重者,在体重栏内填写“平车”或“卧床”。按医嘱每日测量血压1次,或需每日多次测量血压者,如已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则可以不记录在体温单上。儿科患儿5岁以上入院当日测血压,5岁以下可以免测,其它特殊情况按医嘱执行。 (二)医嘱单
医嘱系指经治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为诊治患者而下达的医学指令。包括根据病情需要拟订的治疗计划和护理措施的书面嘱咐。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危急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时据实补记医嘱 1、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眉栏及项目应填写齐全,有执行时间及执行者签名。对于转科、手术、分娩患者或长期医嘱需整理者,需要停止以前的所有长期医嘱等情况时,应在长期医嘱单内写明“转科医嘱”、“术后医嘱”、“产后医嘱”、“整理医嘱”并在下划一红线即
表示停止以上医嘱。整理后医嘱应由第二人核对。 护理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2、长期医嘱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床号、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开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护士签名、页码。其中,由医师填写开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单上的执行时间和护士签名,为首次接到该医嘱指令、着手处理该医嘱内容的开始时间和护士签名。护士每天执行的长期医嘱执行单(给药单、输液单、治疗单等)由执行护士签名并记录执行时间,不归入病历,保存时间由各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由所在科室保留1月)。
3、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床号、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日期和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护士签名、执行时间、页码。其中,由医师填写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由执行临时医嘱的护士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过敏试验阳性结果记入临时医嘱单,如“青霉素皮试阳性(+)”(+号用红笔书写)。 (三)护理记录单
1、护理记录是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护理记录应当具有动态和连续反映病情的特点。应当根据相应专科的护理特点书写。语言精练、概括、避免重复书写。 医嘱和护理级别 医嘱:病危、病重 护理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
⑴特级护理的标准 ▽病情危重,变化大,随时需要抢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