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技能培训的通知
为提高从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的精神,天津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于2006年首次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权威认证考试,依照既定的职业标准,经过规定的培训,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高级人力资源管理职业的上岗必备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并可以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文件,在全球90多个国家获得承认。 培训价格: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5800元
报名地点及电话:天津市南开区华苑路安华大楼5层 联系人: 张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培训内容简介:
申报标准: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持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出具工作
简历证明、二寸黑白免冠近照4张及所需费用。
考试时间:培训时间为8月初。参加全国统一考核时间为11月12日 考试范围: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配置开发;员工培训与激励;绩效考核;
薪酬福利管理;
劳动关系管理
考试方式:知识考试: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
技能考试:采取闭卷书面测试方式,包括计算题、问答题、分析
题等。
证 书:统考合格者,核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天津汉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