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检司法鉴定所
同胞亲缘关系鉴定技术简介
同胞关系可以分为全同胞和半同胞。全同胞是指具有相同生物学父亲母亲的多个子代个体,说得通俗些就是亲兄弟姐妹。半同胞是指仅有一个相同生物学亲本的多个子代个体,也就是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目前这两种同胞关系都可以通过STR亲缘鉴定的方法进行鉴定。STR是指短串联重复序列,是存在于人类染色体DNA上的序列,联合多个位点使用可以进行亲子关系、亲缘关系鉴定和个体识别。子代的基因有一半来自父母双方,因此一般而言对于同胞关系,同一个常染色体STR位点的数据有25%的概率完全一样,50%的概率只有1个数据一致,25%的概率完全不一样,所以即使是真实的同胞关系,也存在无法判定的可能。因此如果可以获取父亲母亲生物学样品的情况,可以为同胞关系鉴定提供很大帮助。
全同胞的亲缘关系鉴定,目前是有司法部发布的标准的,名字叫《生物学全同胞关系鉴定实施规范》。根据标准,建议选择19个必检基因位点加上20个补充位点,这样检测系统效能可以达到95%,也就是有95%的概率能得出明确结论。全同胞亲缘关系的判定方法和亲子鉴定的不一样,并不采用亲权指数的计算,而是采用状态一致性评分(IBS)的方法。若检测39个位点时,IBS≥42倾向于认为是全同胞,IBS≤31倾向于认为是无关个体,介于两者之间则无法判定。
半同胞的亲缘关系鉴定目前没有发布的标准,只能采用文献方法。文献探讨得比较多的是ITO法,可以计算出全同胞指数(FSI)和半同胞指数(HSI)等,并根据其数值进行判定。由于文献方法间会存在差异,毕竟文献只是代表专家作者的观点,所以进行半同胞鉴定前要和鉴定机构沟通好鉴定方法、判定标准等,以便明确采用该方法所存在的误差误判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