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在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2002年9月以来,黄委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与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结合黄河实际,积极开展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经过黄委、省、市河务局和水管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止到2006年6月15日,黄委所属水管单位已完成了管理单位、维修养护公司、施工企业等岗位竞聘,人员已全部上岗到位,实现了管理单位、维修养护单位和其它企业的机构、人员、资产的彻底分离,黄委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初步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现将改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人民治黄以来,党和国家对黄河的治理开发与管理给予了高度重视,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了大规模的防洪工程建设,兴建了干支流水库,堤防、河道整治工程、开辟了分滞洪区,初步建成了“上拦下排、两岸分滞”的防洪工程体系。
目前黄委直管工程主要有堤防、河道整治工程、水闸、水库及其他等四大类工程。其中堤防2606.25km,包括临黄堤、东平湖围坝、支流堤防和其他堤防,共有一级堤防1983.16km,二级堤防274.19km,三级堤防103.74km,四级堤防245.16km;河道整治工程667处,12866道坝段,工程长度1571.21km,护砌长度1250.45km;分泄洪闸12座,排涝闸共39座,设计流量
共计30675m3/s;三门峡、故县两座水库,三门峡枢纽工程主坝长713.2m,最大坝高106 m,防洪库容55.67亿m3;故县水库大坝坝长315m,最大坝高125 m,设计库容11.75亿m3。
(二) 管理机构、人员及管理模式
黄委所辖工程分别由山东黄河河务局、河南黄河河务局、黄河小北干流陕西河务局、山西河务局、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陕西省三门峡库区管理局、山西省三门峡库区管理局、三门峡市黄河河务移民管理局等九个单位管理。其中三个库区管理局行政上隶属于地方政府,工程建设与管理由黄委投资。
黄河水利工程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分段管理,形成了黄委、省、市、县四级比较完善的管理机构。黄委直属水管单位共计65个,其中山东河务局30个,河南河务局25个,陕西河务局4个,山西河务局5个以及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改革前,黄委所属水管单位在职人员共12829人,离退休人员4577人。另有群管护堤(坝)员5244人。
黄委直管工程水管单位(即三个库区局所属水管单位)共有11个,其中陕西省三门峡库区管理局6个,山西省三门峡库区管理局2个,三门峡市黄河河务移民管理局3个。
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多年来黄委所属各水管单位形成了集“修、防、管、营”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在工程管理方面,既是管理者又是维修养护者,既是监督者又是执行者,外部缺乏竞争压力,内部难以形成监督、激励机制。
二.改革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为指导,以水利部、财政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为依据,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导向,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养分离”为核心,结合黄河实际情况,调整和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的关系,理顺管理体制,实现管理单位、维修养护单位和其它企业的机构、人员、资产的彻底分离,形成基层单位事、企全面分开的格局。通过改革,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充满生机与活力、“事企分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通过改革,使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事业更好地发展,使黄河职工队伍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改革的基础工作情况
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颁布后,黄委及时召开黄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结合黄河实际,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基础工作:
第一,按照《实施意见》关于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的规定,依据各水管单位承担的任务和收益状况,对所属水管单位进行了分类定性。75个县(区)河务局和分泄洪闸管理单位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故县、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分别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和企业。
第二,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进行了水管单位定岗定员测算工作。经水利部核定,黄委所属的65个水管单位管理人员数为6430人。
第三,根据直管工程和人员数量,按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定额标准》完成了维修养护经费测算。经测算,黄委水管单位每年需维修养护经费4.1亿元,基本支出1.6亿元。
第四,在完成对水管单位分类定性、定岗定编等工作的基础上,2002年底,编制了《黄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上报水利部。实施方案确立了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确定了管理单位和维修养护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对改革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步骤、进度安排及相关保障措施。在新的“两定”标准印发后,2004年又进行了实施方案修改。改革方案经水利部审定后,为黄委水管体制改革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确立了改革后的体制架构
根据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和黄河实际,黄委党组经过多次研究,确立了黄委水管体制改革后的体制架构为:通过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将县级河务局及其所属单位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原则,分离为由对应市级河务局管理的县级河务局、维修养护公司和其它企业。
四、改革组织实施情况 (一)、试点改革
按照水利部、财政部要求,2005年3月至6月,黄委25个试点单位正式实施了水管体制改革。
由于本次改革是黄河自明清以来在管理体制上力度最大、最具实质性的改革,与职工的切身利益具有直接的关系,涉及人员身份的变化、财产的分割、隶属关系的调整等多方面复杂问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有可供借鉴的经验不多。因此,黄委党组经过多次研究,确定了“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改革工作方针。
将原阳、济阳河务局作为25个试点单位中的试点,委建管、财务、人劳等有关部门重点解剖麻雀,黄委直接批复两县局改革实施方案,并派出观察组全程参与改革,遇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在河南、山东两局的统一领导和精心组织下,率先完成了“管养分离”体制改革工作。
2005年4月,依照原阳、济阳河务局改革成功经验全面推进改革,其余23个试点单位根据改革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细化了改革方案,制定了具体措施,精心安排,周密组织,规范操作。在改革实施期间,各单位领导小组均住在试点单位,靠上做工作,确保改革严格按照省局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黄委和河南、山东两省局还分别成立了改革巡视组,对各试点单位的改革工作进行巡回监督指导,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截至2005年6月13日,黄委所属试点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圆满完成了定编定岗、人员分流工作,实现了管理单位、维修养护单位和其它企业的人员、机构和财产的彻底分离,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
2005年10月,黄委组织专家组,对水利部水管体制改革试点联系单位原阳河务局试点开展情况进行了验收,对水管单位组织机构、改革政策贯彻、管养分离、社会保障、基本支出与维护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了逐项考评,编制了验收报告报部。2005年底,河南、山东局也分别组织进行了试点单位改革工作验收。
(二)全面实施改革情况
在成功完成25个试点单位水管体制改革的基础上,2006年上半年,黄委其余51个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