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如议会成员,或该官员的上司作出,陈述者就可以享有特权。该特权可以超出一般公开的程度,比如向报社公开和批评。?
第三,议会、司法和公众活动的报告。?
三者所陈述的\报告\不应该与\陈述本身\相混淆,比如,法庭中的法官或议院中的议员,是\绝对\的特权的享有者。在普通法中,任何司法法院公共活动之公正和准确的报告,都享有有条件的特权。这种特权不扩展至:公众不承认的法庭、家庭法庭和主题为猥亵或渎神的案件。在普通法中,议会讨论之公正和准确的报告,也享有有条件的特权。这种特权可以扩展至某些其他的团体,比如,法定使命团,其中,出版他们的活动应该是一种公共的利益。这里要注意的是,\公正和准确\是一个\事实\的问题。?
第四,其他有条件的特权。英国1952年通过了\名誉损害法令\。该法令第7节规定了一些有条件的特权,其中有:公共会议的报告。在普通法中,公共会议的报告不享有特权;但1952年\名誉损害法令\第7节扩展了1888年\诽谤修正法令\第4节所提供的保护,后者对报纸和广播的某些报告的其他资料的出版给予有条件的特权。但是要注意,在有些情况下,比如,如果被告未能同意或者未能事先充分同意,原告所要求的对于一个公开的合理的解释或反驳,那么被告\享有有条件特权\的抗辩就无效。国家和公共的团体。一般地,该法令第7节规定,国家和公共团体,比如议会、法院,皇家和法定使团和国际团体活动之公正和准确的报告,享有有条件的特权,\无须\予以解释或反驳;然而,\私人或地方团体\,比如贸易和职业协会或地方的政府当局,享有的有条件的特权\从属于\一种解释或反驳。这二种类型在该法令的项目全部都被列举了出来。该节\不\保护如下的行为:法律禁止的出版;不涉及公众的出版;不关系到公共利益事件的出版,比如,在一次会议中,无关其主题的名誉损害陈述。?
律师和顾客之间的职业交流基于一种司法利益的要求,因而具有一种有条件的特权。这里,\交流\必须是律师在履行其\职业能力\方面作出的。如果仅仅是作为个人朋友作出的,那么这种交流必须涉及到律师和顾客的一种关系。?
4.其他的抗辩?
英国1952年的\名誉损害法令\第4节提出了一种新的抗辩理由,即\更正提议\,其含义是,被告证明被指控的名誉损害行为\无辜地\涉及到了原告。对此,被告可以提出\更正提议\(offer of amends)。依据该法令,被告提出更正提议,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第一,更正提议的诉讼请求是根据\名誉损害法令\第4节提起;第二,提呈\事实宣誓书\来证明其名誉损害行为实属无辜;第三,提出对侵害事件作出一种公开的和合适的修正,并且作出一个充分的道歉;?
第四,采取合理的步骤通知名誉受损害的原告,即侵害事件的接受者。?
另外一种抗辩是被告事后的道歉。在普通法中,\道歉\不是抗辩,但是,1843年的\诽谤法令\规定:第一,对于报纸上的诽谤,被告最早的道歉和通过更正方式向法院支付金钱是一种抗辩;第二,被告最早的道歉可请求减少赔偿;第三,该法令很少被提出,因为如果诉讼失败,那么支付给法院的赔偿数量就会增加。?
最后原告的同意也是一种抗辩。如果原告给出\明确或默示\的同意,那么对于名誉损害的指控,被告可以因为原告的同意,而成为一种抗辩。?
最后作出如下评述:?
1.在英美侵权行为法中,名誉损害是一种独立的侵权行为,有其自己的特点和一般的规则。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基本上勾勒出了英美法中名誉损害侵权行为法的基本内容,但同时也是最扼要的内容。 ?
2.英美侵权行为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不存在固定的构成要素,判例在诉讼活动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侵权行为法的法律渊源是案例,而不是成文法。20世纪后,英国有了一些侵权行为法的成文法,但是,这并没有改变诉讼活动中判决优先的地位,一个法官所引用的一般不是成文法,而是先例;而在美国,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侵权行为法的成文法。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特点同样存在于英美名誉损害侵权行为法之中。?
3.侵权行为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内容,在不同的国家也有不同的特点。以英国为例,在查尔士二世时代,称一个人是罗马天主教徒是一种名誉损害;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把一个人描述成德国人是一种名誉损害;1964年称一个人是捷克人是一种名誉损害,因为隐含着对共产主义同情者而使他变得不忠诚;1981年说一个人侮辱了穆斯林的信仰是一种名誉损害。(注16)在英国和美国之间,名誉损害同样存在着差别,一个英国人可能更注重个人的名誉,而一个美国人,或者因为迁徙的频繁,或者因为商业利益的追逐,或者因为诉讼费
用的昂贵,或者因为言论自由的重要,可能不太关心名誉受到损害。(注17)在美国内部各州,各州所处理的名誉损害案件也不尽相同,美国虽然有《法律重述·侵权行为法》,但是这是民间学术界的成果,对于法官只有指导的作用,而不具有法律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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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Salmond & HeustonLaw of torts (19th edition)Sweet & Maxwell1987 pp153.
(2)George ChristieSum & Substance of TortsCES 1980pp243.
(3)Sim v. Stretch (1936)52 T.L.R. 669; 80 S.J. 703; 【1936】2 All E.R.1237
(4)J.G.M.Tyas Law of Tors (4th edition)Macdonald and Evans 1982pp134.
(5)Le Fanu v. Malcolmson(1948)1 H.L.C. 637; 13 L.T.O.S. 61; 9 E.R.91-, H.L.
(6)Hulton & Co v. Jones(1910)A.C. 20; 79 L.J.K.B. 198; 101 L.T.831
(7)Monson v.Tussauds Ltd.(1894)1 Q.B. 671; 63 L.J.Q.B. 454; 70 L.T.335
(8)Dan B. Dobbs Torts and CompensationWest Publishing Co.1993pp961.
(9)Byrne v. Deane(1937)1 K.B.818; 106 L.J.K.B.533;157 L.T.10
(10)Silkin v. Beaverbrook Newspapers Ltd.(1958)1 W.L.R. 743; 102 S.J.491;【1958】2 All E.R.516
(11)McQuire v. Western Morning News(1903)2 K.B. 100; 88 L.T. 757
(12)J.G.M.Tyas Law of Tors pp144.
(13)South Hetton Coal Co Ltd. v. North -Eastern News Association Ltd.(1894)1 Q.B. 133; 69L.T. 844
(14)J.G.M.Tyas Law of Tors PP146-147.
(15)Watt v. Longsdon(1930)1 K.B.130
(16)Hepple & Matthews Torts:Cases & Materials (3rd edition)Butterworks 1985 pp341.
(17)M.A. Franklin & R.L. Rabin Tort law and Alternatives The Foundation Press,Inc. 1992pp870.
徐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