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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036000
2.收到的税费返还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例32—2)甲企业前期出口商品一批,已交纳增值税,按规定应退增值税8500元,前期未退,本期以转账方式收讫;本期收到退回的营业税款18000元、收到的教育费附加返还款33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计算如下:
本期收到的出口退增值税额 8500 加:收到的退营业税额 18000 收到的退教育费附加返还额 33000 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 59500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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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现金”、“银行存款”、“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货款以及与货款一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为购置存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应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例32—3)甲公司本期购买原材料,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15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55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本期支付应付票据100000元;购买工程用物资150000元,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计算如下: 本期购买原材料支付的价款 150000 加:本期购买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5500
本期支付的应付票据 100000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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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本期实际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如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例32—4)甲企业本期实际支付工资500000元,其中经营人员工资300000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200000元。
本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00000元。 6.支付的各项税费
本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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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等。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析填列。
(例32—5)甲企业本期向税务机关交纳增值税34000元;本期发生的所得税3100000元已全部交纳;企业期初未交所得税280000元,期末未交所得税120000元。
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计算如下:
本期支付的增值税额 34000
加:本期发生并交纳的所得税额 3100000
前期发生本期交纳的所得税额(280000—120000) 160000
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 3294000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经营租赁支付的现金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金额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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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的编制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以及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债权性投资收回的本金,在本项目反映,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不在本项目中反映,而在“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单设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例32—6)甲企业出售某项长期股权投资,收回的全部投资金额为480000元;出售某项长期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全部投资金额为410000元,其中,60000元是债券利息。
本期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计算如下:
收回长期股权投资金额 480000 加:收回长期债权性投资本金(410000—60000) 350000
本期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830000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因债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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