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的适应型城市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发展和改革系统),承担适应型城市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
将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作为我市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任务,把应对气候变化、防灾减灾、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任务目标明确”的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长效机制;出台《广元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建立与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要求相适应的目标制定及任务分解制度、督查督办及目标考核制度、工作调度及信息通报制度、公众参与及舆论监督制度,强化目标任务责任制,确保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差异化考核考评,将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的实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干部考评内容。
(三)科学制定规划
制定《广元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把低碳发展和适应气候变化统筹规划。制定战略的行动方案、阶段计划和细则办法,做到远近衔接,相互促进。注重规划的严肃性、连续性,加强与国家、省规划的衔接,确保分阶段分层级不折不扣执行规划。
(四)完善激励机制
推行广元气候适应型城市专项办法,单独表彰气候适应型城市先进单位和个人,对未完成约束性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指标的相关
— 46 —
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大对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试点示范、宣传培训及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五)加强资金保障
加强政府引导,发挥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和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采取市场运作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整合各类建设资金,设立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确保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步达到2%以上。
— 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