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部分 路线交叉
8.1 互通式立交方案
8.1.1 基本评价
鹤壁至辉县高速公路全长61.22Km,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6处(另在林州市梨林村东K49+000附近预留互通式立交建设条件),建设规模符合省发改委关于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精神。互通式立交最大间距16.8Km,最小间距4.8Km,平均间距12.2Km,符合公路技术标准关于设置互通式立交间距的规定,采用的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要求。
8.1.2 古城互通式立交
1.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执行情况:初步设计审查根据交通量及服务水平计算A、C匝道可采用单车道断面,相应主线的辅助车道取消,施工图设计未执行此意见。
2.根据交通量计算,审查认为古城互通式立交B、D匝道设置双车道匝道是合理的,而A、C匝道应按单车道匝道设计。
回复:A、C匝道设计修改为单出入口双车道匝道。
3.主线与A、C匝道的分流点,与B、D匝道的合流点设计不满足主线的分岔与合流部的设计应符合车道数平衡的规定,应修改设计。
回复:同意专家意见,修改设计。
4.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豫高司函[2008]70号函中提出K65+511.92处通道由于互通式立交的设置无法使用,应考虑对附近居民的出行影响而采取相应措施,本设计中未回应此问题,应补充说明;函中提出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详细的交叉设计及施工方案,
经高发公司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下步工作,审查认为此条应补充落实。
回复:同意专家意见。
5.互通式立交平面图中未示出桥梁孔跨、路基排水方案等内容,应按文件编制办法补充完善;图中横断面尺寸错误,应改正,平面图中应标明主线起点位置。
回复:同意专家意见,修改设计图纸。
6.互通式立交工程数量表中未列出桥梁、涵洞、通道等相应工程数量,应补充。
回复:同意专家意见,补充图纸相关内容。
7.匝道A、B、C、D平纵配合符合规范要求,匝道A出口纵坡(-3.6%)和匝道D的入口纵坡(+3.41%)应按路线规范调整至3%以下。
回复:施工图设计时,匝道A最大纵坡调为-2.256%,D匝道入口匝道调整至+3%。
8.互通式立交连接部设计图(匝道A、B、C、D)中由于车道数不平衡,致使行车道和硬路肩的界限不分(在主线中是硬路肩,在匝道中就变成了行车道),主线行车道宽3.75m,匝道行车道宽3.5m,两者应通过渐变段衔接,设计图中没有渐变段,应补充。
回复:施工图设计时,增设辅助车道保证车道平衡,设置渐变段进行行车道宽度渐变。
9.匝道A、B、C、D与被交叉道分、合流硬路肩由1m渐变到3m的渐变长度太短(约30m),应按规范中1/30~1/20的渐变率计算渐变长度。
回复:施工图设计时,硬路肩宽度渐变采用1/30的渐变率。 10.连接部设计图中(匝道A、B、C、D与被交叉道的)未反映辅助车道及渐变段的宽度设计,应补充。规范要求辅助车道宽度与主线同宽(3.75m),而本连接部设计图中均为3.5m,应修改。
回复:同意专家意见,修改辅助车道宽度及相对应的图纸。 8.1.3 上曹互通式立交
1.该立交一期为单喇叭互通式立交,接S222,二期可将一期单喇叭改建为双喇叭立交接可能规划的安(阳)信(阳)快速通道,立交方案设计合理,一期能为二期尽量利用。
2.监控分中心、收费管理所、养护中心设置在一期收费站的南侧,应考虑这些建筑如何尽量能为二期使用,建议管理分中心、管理所、养护中心设在匝道E、F的北侧夹角处。
回复:根据最新的设计资料,取消安信快速通道,上曹互通不考虑二期设计。
3.本立交出入交通量仅为619pcu/h,无论是接S222还是规划安信快速通道,因有匝道收费站和环形匝道限制,匝道设计速度定位40Km/h是合理的。依40Km/h的设计速度,环形匝道半径采用R=80m偏大,占地较多,建议将环形匝道半径减至60m左右以节约用地,减小工程造价。
回复:环形匝道A的半径采用R=60m,E匝道终点处的半径R=80m,这样可以使在不大量增加占地的基础上有效提高主流行驶方向的平面指标,水滴形的喇叭头线形更加流畅。
4.匝道A起点纵坡接匝道E终点纵坡,两匝道相接处匝道A纵坡为3.62%,匝道E纵坡为3.5%,无形中在相接处形成变坡点,这
种设计不合理,应按合成坡度法进行纵断面顺接。匝道B终点纵坡3.38%与匝道E终点纵坡3.5%的衔接也存在问题,应改正。匝道C、D与匝道E的衔接亦然。
回复:经复核,目前设计中采用的坡度值即为合成坡度值。 5.匝道A、B、C、D与主线的连接部设计图范围太小,应能反映出变速车道、渐变段等内容。
回复:同意专家意见,修改设计图纸。
6.匝道E纵断面图中应标出主线跨越匝道E的设计标高 回复:同意专家意见,修改设计图纸。 8.1.4 罗圈互通式立交
1.互通式主体交叉平面图中缺横断面布置图,加减速车道长度、主线、被交叉道、匝道的平曲线要素等内容,应参照编制办法补充,缺匝道A、B、C、D间相互桩号关系及与主线间桩号关系,应补充。
回复:同意专家意见,补充图纸相关内容。
2.此互通式立交平面布置符合主交通流方向,满足交通量转换要求,但个别技术指标不满足规范要求、工程量较大、尚有改善的余地。
罗圈互通式立交主线与被交叉道高差较大,匝道E下穿主线,立交型式采用B型单喇叭,喇叭头挖方量偏大;主线平曲线半径R=1000m,采用了规范的极限值,匝道A、B、C、D均出现了大于4%的纵坡值(不符合规范要求);匝道A由主线流出接内环,平曲线半径R=40较小;匝道D由主线流出接4.97%的下坡(不满足规范要求);匝道EK0+756附近分、合流纵坡坡差达8.1%;竖曲线最小半径R=1000m;以上几点均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做以下修改:
(1)适当抬高主线设计高程,减少喇叭头挖方量。
回复:认真考虑专家意见,对罗圈互通的平纵进行优化设计。考
虑到现在罗圈互通的主线纵坡已达到2%,且主线与被交道的高差较大,抬高主线的设计高程会增加互通起点处小河口大桥的桥长,匝道爬坡困难,匝道长度加长,工程量增加。
(2)改B型单喇叭为A型,将内环流出主线改为内环流入主线,提高安全性,同时更适应地形、减小喇叭头挖方量。
回复:按专家意见修改设计图纸。
(3)将收费站所在直线段向北移40m左右,匝道E起点位置向西移80m左右,以适应地形,以减小匝道E的纵坡值。
回复:收费广场直线段北移40m会压缩D匝道的有效长度,不利于匝道纵坡的降低;E匝道若西移80m,将增加E起点左侧平交口的房屋拆迁,另外E起点左侧处于挖方,视距受限,不利于从被交道左转进入互通的车辆行驶,故E起点西移11m,避开EK0+073右侧的高压线杆。
(4)匝道D提前从主线分流,以增长匝道D的长度,减缓其纵坡。
回复:按专家意见修改设计图纸。
3.连接部设计图未能反映主线与匝道、匝道与匝道、匝道与被交叉道等连接部的桩号、宽度、宽度变化等关系,未能反映加减速车道、渐变段的形成过程、相互间桩号换算等内容,应接《编制办法》要求补充完善。
回复:按专家意见修改设计图纸。
4.匝道A终点纵坡4.28%,匝道B起点纵坡3.76%,匝道E终点纵坡4.0%,匝道A终点=匝道B起点=匝道E终点,但相互间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