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
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为推进我校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以职业为导向的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应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提升,成为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要确保符合全国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相关指导性培养方案及专业学位标准,特别关注专业评估相关最新要求。
二、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2.5—3年,具体学制由各领域确定。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1.5年,学位论文形成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在籍年限累计不超过5年(从入学至毕业),在校攻读时间最短不得少于1.5年。
三、课程设置和学分 1.课程设置
我校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A类)、专业基础学位课(B类)、专业学位课(C类)、专业选修课(D类)、公共
选修课(E类)五类和补修课程(F类)。
学位课是必选课(明确可选除外),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第一外国语、数学基础课(或其他核心课程)、专业基础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
在选修课中开设学科前沿课程、实践课程和专业外语。工程领域的实践课程开设不少于4门,工程硕士必选实践课程不少于4学分。实践课程可以是以下三种方式,由各领域自行确定形式和内容:(1)具有特定主题的实验课或以实验为主的专题课;(2)与企事业单位共建的课程,企(行)业专家参与授课,共同进行课程教学;(3)案例编写和分析,等。
公共选修课注重提升研究生的科学与人文素养、科学研究方法、学术与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素质,主要开设“自然辩证法”“文献检索”“知识产权”“第二外国语”“学术与职业素养”等课程。
补修课程是跨学科录取或以同等学力资格考取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补修的本领域本科专业基础主干课程,补修2门 (不记学分),随本科课程插班进行,没有相应本科专业的,可辅导自学。
2.学分要求
在校期间应修满34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5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
除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第一外国语、公共选修课的学分、学时由学校统一确定,其他课程一般每学分16学时,每门
选修课学时数不得超过32学时(2学分)。
四、专业实践环节
专业实践教学是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应做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各工程领域应建立稳定的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实践基地应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提供适合开展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的岗位、课题及相关运行与研究经费,并有协助指导专业实践与课题研究能力。各领域应根据自身特点,制订专门的专业实践考核办法,对实践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不断细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内容和标准,努力提高专业实践质量。
1.专业实践方式
具体内容、要求和时间由导师安排并负责考核,鼓励专业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
2.实践时间
全日制工程硕士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3.学分
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提交实践总结报告。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工程硕士研究生获得专业实践6学分。
五、培养方式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鼓励导师组制,组建由相关学科领域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