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考研政治》复习题含答案(九)
2018年《考研政治》复习题含答案(九)
? 不定项选择-1
甲厂技术人员康民思以3万元钱将一项技术转让给孔斯,孔斯获得该生产新型电视机技术之后找到费克,两人约定:孔斯以技术出资,费克投入资金,注册乙公司生产和销售该新型电视机。协商好后,费克用孔斯提供的技术开始批量生产电视机。正当费克准备将电视机推向市场之时,得知在深圳有一个大型电子产品展销会。费克认为这是一个推销自己产品的极好机会,于是向展销会举办者华茂公司租了一个大型柜台来推销这种新型的电视机。为配合这次行动,费克提供有关电视机的各种情况给广告经营者费森登,吹嘘该电视机质料是如何的先进、安全、可靠,使得消费者信以为真,纷纷来购买这种电视机,有不少厂家来与费克签约预订。展销会结束后,费克凯旋而归。不久,购买该电视机的消费者纷纷投诉该电视机,经有关部门鉴定认为,该电视机确有一些先进的技术成分,但是由于相关的一些技术还达不到要求,使得该电视机使用过长便会引起爆炸,另外该电视机做工粗糙,经常漏电,存在严重隐患,该产品还达不到上市的要求,展销会结束后,奈克在家正看电视,而电视机发生爆炸,一家人遭受了人身伤害,请问奈克一家可以请求下列哪些人员赔偿
A.展销会举办者华茂公司 B.乙公司股东费克、孔斯 C.乙公司
D.广告经营者费森登
【答案】A,B,C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本题中,在展销会结束后,受到损失的消费者可以向该展销会的举办者赔偿。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方便消费者受偿,因为如果法律只规定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求偿的话,对于向外地的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可能或不观实的,为了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法律规定了可以向举办者要求赔偿,然后让举办者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这样规定并不是消费者就不能向销售者或服务者求偿了,其实,消费者仍然可以向销售者和服务者要求赔偿。所以AC正确。 对于D而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广告经营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此,ABC项为正确答案。
? 单选题-2
下列各项中,( )项的行为并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A.某个体工商户没有在其店里出售的商品上明码标价
B.某市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一种保健用品,但未收取任何报酬
C.某超市店员出售健身器械时未向顾客说明其正确的使用方法,只给了顾客一张产品说明书,该说明书上有使用方法介绍
D.甲服装公司租赁乙百货商场的部分柜台进行营业,并标明其名称和产品商标,后甲将其租赁的部分柜台转租给丙服装厂,但丙在经营过程中未标明其名称,与甲公司共用甲的名称标记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