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才电子书www.100xuexi.com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一、概念题1.近因[广东财经大学2015保险硕士]答:近因是指引起保险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作用或支配作用的原因,而不一定是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保险损失最近的原因。近因原则是保险赔付以保险风险为损失发生的近因为要件的原则,即在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保险风险,保险人应负赔付责任,近因属于不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2.推定全损[首都经贸大学2017研;华南理工大学2011保险硕士]答: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修复和施救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或失踪达一定时间,保险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的损失。3.代位追偿权[中央财大2014保险硕士]答: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只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才负责赔偿,否则,保险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只能向有关责任方索赔或自己承担损失,与保险人无关,也就不存在保险人代位追偿的问题。(2)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肇事方依法应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1/107圣才电子书www.100xuexi.com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害赔偿责任,这样被保险人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并在取得保险赔款后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权转移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追偿。(3)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之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因为代位追偿权是债权的转移,在债转移之前是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特定的债的关系,与保险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保险人只有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以后,才依法取得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4.保险利益原则[中央财大2014保险硕士]答: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既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也是保险合同生效及在存续期间保持效力的前提条件。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投保人只有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才有条件或有资格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签订的保险合同才能生效,否则,为非法的或无效的合同。而在保险合同生效履行过程中,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也随之失效。5.确认保证[南开大学2003研]答:保证是最大诚信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已经存在可将保证分为确认保证和承诺保证。确认保证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确认保证是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过去或投保当时的事实作出如实的陈述,而不是对该事实以后的发展情况作保证。例如投保人身保险时,投保人保证被保险人在过去和投保当时健康状况良好,但不保证今后也一定如此。2/107圣才电子书www.100xuexi.com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6.重要事实答:重要事实一般是指对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何条件承保起影响作用的事实,它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投保人的投保和确定收取保险费的数额。如有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详细情况、有关保险标的的详细情况、危险因素及变化情况、以往的损失赔付情况以及以往遭到其他保险人拒绝承保的事实等。7.无限告知[中央财大2016研]答:无限告知又称客观告知,即法律上或保险人对告知的内容无论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是事实上与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有关的任何事实,投保人都有义务告知保险人。客观告知的形式对投保人的要求比较高。目前,法国、比利时以及英美法系国家的保险立法采用该种形式。8.主观告知答:主观告知又称为询问回答告知。它是指投保人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必须如实告知,而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无须回答。大多数国家的保险立法采用该种形式,我国也是采用此种形式进行告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些事实在未经询问时可以保持缄默,无须告知。9.明示保证答:明示保证是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成为合同条款的保证。明示保证以文字的规定为依据,是保证的重要形式。明示保证又可分为认定事项保证和约定事项保证。认定事项保证又叫确认保证,该类保证事项涉及过去与现在,它是投保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如某人保证从未得过某种疾病是指过去及现在从未得3/107圣才电子书www.100xuexi.com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过,但不能保证将来是否会患该种疾病。10.默示保证[武汉大学2013保险硕士]答:默示保证是指并未在保单中明确载明,但订约双方在订约时都清楚的保证。默示保证无须保险合同中文字的表述,一般是国际惯例所通行的准则、习惯上或社会公认的在保险实践中遵守的规则。其内容通常是以往法庭判决的结果,也是某行业习惯的合法化,与明示保证一样对被保险人具有约束力。默示保证在海上保险中应用较多,如在海上保险合同中的默示保证有:保险的船舶必须有适航能力,即船主在投保时,保证船舶的构造、设备、驾驶管理员等都符合安全标准,适合航行;保险的船舶要按预定的或习惯的航线航行,除非因躲避暴风雨或救助他人才允许改变航道;保险的船舶保证不进行非法经营或运输违禁品等。11.弃权与禁止反言答:弃权与禁止反言也是最大诚信原则的一项内容。弃权是指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也称为禁止抗辩,在保险实践中主要约束保险人。构成保险人的弃权必须具备两个要件:首先,保险人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无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其次,保险人必须知道有违背约定义务的情况及因此享有抗辩权或解约权。对于默示的意思表示,可以从保险人的行为中推断,如果保险人知道被保险人有违背约定义务的情形而做出下列行为的,一般被视为弃权或默示弃权:第一,投保人有违背按期缴纳保险费或其他约定义务的时候,保险人原本应解除合同,但是,如果保险人已知此种情形却仍旧收受补缴的保险费时,则证明保险人有继续维持合同4/107圣才电子书www.100xuexi.com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的意思表示,因此,其本应享有的合同解除权、终止权及其他抗辩权均视为弃权。第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明知有拒绝赔付的抗辩权,但仍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出损失证明,因而增加投保人在时间及金钱上的负担,视为保险人放弃抗辩权。第三,保险人明知投保人的损失证明有纰漏和不实之处,但仍无条件予以接受,则可视为是对纰漏和不实之处抗辩权的放弃。第四,保险事故发生后,保单持有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约定或法定时间期限内通知保险人,但如逾期通知,保险人仍表示接受的,则认为是对逾期通知抗辩权的放弃。第五,保险人在得知投保人违背约定义务后仍保持沉默,即视为弃权。具体来说,如财产保险的投保人申请变更保险合同,保险人在接到申请后,经过一定期间不表示意见的,视为承诺;保险人于损失发生前,已知投保人有违背按期缴纳保险费以外约定义务的,应在一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合同,如在一定期限内未做任何表示,其沉默视为弃权。弃权与禁止反言在人寿保险中有特殊的时间规定,保险人只能在合同订立之后一定期限内(通常为2年)以被保险人告知不实或隐瞒为由解除合同,超过规定期限没有解除合同的视为保险人已经放弃该权利,不得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弃权与禁止反言的限定可以约束保险人的行为,要求保险人为其行为及其代理人的行为负责,同时也维护了被保险人的权益,有利于保险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二、选择题1.保险委付的前提是(A.实际全损B.部分损失5/10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保险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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