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阁临港片区排水干管(驴溪口至渠江污水管道)项目
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会议纪要
会议地点:广安经开区管委会518会议室 日 期:2017年02月22日9:00 主持人: 李济
参会单位:规建局、财政局、经发局、环安局、恒源公司、重庆市政设计研究院、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会具体人员见会议签到表及照片。
会议议程:
1、主持人介绍各单位参会人员;
2、由施工单位就设计图疑问进行阐述,设计单位交底并答疑,相关单位发表意见,现就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相关问题记录如下:
一、管道部分
1、Y-1~Y-4段按照原设计施工回填后,覆盖层仅为-0.5m~0.5m厚。
存在问题:该段为新桥乡水磨村6组耕种农田,为不影响该段农田正常耕种,建议将两个倒虹吸处高程下调1.0m。
回复:各参会单位原则同意该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下调1.0m,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图。
2、原设计8#井至K1+600段管道跨越港前大道,并下穿港前大道路基及华蓥市禄市镇地段。
存在问题:我单位在前期测量放线后及业主前期征地过程中,发现8#井~27#井中因涉及港前大道及华蓥市禄市镇地块,为方便协调征地及施工,建议8#井至27#井(K1+600)段管道改线,并沿港前大道路基边线进行调整,需设计重新出图,并确定工程量。
回复:各参会单位同意改线方案,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图,具体工程量根据变更后设计图重新计量。
3、8#井至27#井(K1+600)段按照上述第2条改线后,有310m经过港前大道深挖
方段(测量出开挖深度为15m~20m),该段如果按照明挖施工,则会导致征地面积大量增加,还需开挖港前大道路基(宽约15m),且施工难度巨大。
存在问题:为减少征地面积、减小外部协调干扰、确保项目工期,建议该段变更为暗洞施工。
业主单位回复:不同意变更为暗洞施工,考虑在港前大道土石方开挖后再在道路边沟位置开挖,走道路路床下,由委领导协调交投公司解决。
4、经现场实际测量查勘发现,1#井与污水处理厂内计量器坐标对接相差约40m。 存在问题:北控水务(广安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要求在计量器外进行接入,与设计不符。前锋污水处理厂要求接入尾水管网,但无相关设计图。
回复:原则同意从污水厂计量器外围墙顺接2#井;前锋污水处理厂接入尾水管道,需业主单位给设计单位出具正式函件,由业主单位提供所需坐标及地形图,再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图。
二、隧道部分
1、原设计1号隧道进口K1+600处隧道洞门位置,已被港前大道涵洞八字墙占据。
存在问题:建议变更该处洞口坐标,并延长暗洞长度(现场查勘发现,实际地质情况满足提前进洞要求)。(附照片)
设计单位回复:原港前大道设计图上无该处涵洞,现隧道入口已被涵洞占据,根据现场现状,同意调整隧道入口坐标并延长暗洞长度,提前进洞已确保隧道洞口仰坡安全。
业主单位及各参会单位同意设计单位意见,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图。
2、原设计图SS-37中,施工临时横洞段Ⅳ级围岩普通段复合式衬砌设计图衬砌内空半径标注为R270。
存在问题:设计图纸中初衬半径均为R135,是否标注错误? 设计单位回复:该处270为直径尺寸。
3、 1号隧道K3+654~K3+724段处处于1号隧道中间位置,且1号隧道较长。 存在问题:因该段设计为明洞施工,并与港前大道施工冲突,且我单位已将该段明洞段施工,为保证施工安全、确保施工进度,建议在该处新增一处横洞,请出具设计图。
回复:各参会单位同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该处新增一横洞(长度约200m),并由施工单位提供坐标、高程,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图。
4、原设计1号隧道K4+920~K4+947段27m为明挖。
存在问题:经现场实际勘察发现,该段已被港前大道路基施工分层碾压回填7m~10m,建议该段隧道按照Ⅴ级围岩加强段参数暗挖施工。
设计单位回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同意该处按照Ⅴ级围岩加强段参数暗挖施工。 各参会单位同意设计单位意见,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图。 5、原设计2号隧道2号横洞洞口位于观塘镇仁合村8组。
存在问题:经现场实际勘察发现,原设计2号横洞全线在港前大道开挖范围内,且港前大道该段开挖深度为20m,导致2号横洞无法按照原设计线路施工。经多次现场勘察,建议将2号横洞改至观塘镇新院村6组,请出示相应设计图。(附照片)
回复:各参会单位同意调整2号横洞位置,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图。 6、原设计2号隧道3号横洞洞口有两座破旧民房。
存在问题:为确保民房安全,建议将3号横洞洞口延长20m。(附照片)
设计单位回复:各施工临时横洞均无地勘报告,临时横洞设计图均为示意图,各临时横洞围岩类别需各参建单位根据实际地质状况确定。
各参会单位同意延长3号横洞(约20m),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图.
7、原设计2号隧道4号横洞洞口,已被港前大道施工阻断至洞口施工便道。 存在问题:建议将横洞洞口变更至护安镇石佛村4组处。(附照片)
设计单位回复:横洞位置可根据现场可实时性方案调整。
各参会单位同意变更4号横洞位置,并延长暗洞长度,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图。 8、K5+000-K5+057段覆盖层,经港前大道施工便道开挖后仅有4m~7m,原设计该段衬砌类型为Ⅴ级普通段;K1+780-K1+940段、K2+200-K2+260段、K2+320-K2+380段、K3+280-K3+360段、K3+624-K3+634段、K4+955-K5+000段覆盖层仅有10m-15m,原设计该段衬砌类型为Ⅳ级普通段;K3+940-K4+080段覆盖层仅有10m~15m,原设计该段衬砌类型为Ⅲ级普通段。各洞口部位,都存在与原地勘不一致现象。
存在问题:建议将K5+000-K5+057段衬砌类型变更为Ⅴ级加强;K1+780-K1+940段、K2+200-K2+260段、K2+320-K2+380段、K3+280-K3+360段、K3+624-K3+634段、K4+955-K5+000段、K3+940-K4+080段衬砌类型变更为Ⅴ级加强。经现场实际勘察发现各处洞口地质均满足提前进洞条件,建议各处洞口段暗洞进洞桩号按照现场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