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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勘测细则(新建)-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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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路 基

1 一 般 规 定

1.1 路基工程勘察概述

1.1.1 本篇适用于新建铁路、新建铁路枢纽的区间路基勘察。

1.1.2 铁路路基是铁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受轨道和列车荷载的基础,是铁路建设的主体工程和重要的土工结构物,必须确保路基长期稳定,防止产生病害。

1.1.3 新建铁路路基勘察工作应根据勘察任务书和上级审批意见进行。通过专业调查、测绘等手段,为满足路基方案比选和设计要求提供所需要的勘察资料及工程措施建议。

1.1.4 加强勘察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抓好“出工准备、中间检查和资料验收”三个环节的质量控制。 1.1.5 路基工程应力求避免高填深挖,路堑边坡宜控制在30m以内,路堤边坡宜控制在20m以内,超过此限应进行平剖面优化或与桥隧方案作比较。比较时,长大深路堑工点应有边坡稳定性评价意见,高填路堤工点应有地基稳定性评价意见和填料特性、料源分析说明。

1.1.6 在地形陡峻和岩层破碎、节理发育地段,应注意调查核实山坡覆盖土厚度及地下水的活动情况,对整个山体的稳定性进行分析。若以挖方通过时,边坡不宜过高,并注意是否会破坏山体平衡,引起坍塌。若以填方通过时应避免出现薄条状的填筑,造成路堤的不稳定。必要时可采用支挡结构或其他加固防护建筑物进行加固,如加固防护工程较大,应与桥隧方案做比较。

1.1.7 应重视路堑边坡工程勘察工作,难以避免的深路堑及穿过破碎岩层或岩层层面(或构造节理面)倾向线路以及坡(堆)积层较厚的地段,应注意有无地下水活动和有无不利于边坡稳定的软弱夹层与结构面等因素。对挖方边坡的稳定性应有评价意见,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或与隧道方案作比较。 1.1.8 水库地区线路,应尽量避免在岸坡可能发生坍塌、滑坡等不良地质地段通过。路基位置一般宜在预测最终坍岸线以及可能变形的范围以外。如不能避免时应采取稳妥可靠的加固防护措施。

1.1.9 凡易受自然因素作用破坏的边坡坡面,应根据边坡的岩土特性、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等,采取防护措施。对沿河地段防冲刷工程,基础应埋置在冲刷线以下一定深度。

1.1.10 需设置支挡结构的地段,应严格按《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的要求,控制支挡结构的设置高度,一般重力式(含衡重式)挡土墙的高度宜控制在12m以内。填方边坡支挡结构的位置选择,一般宜采用路肩式,如需设置路堤式,应尽量降低墙顶填土高度。对基础埋置较深或高大的支挡结构,可采用桩基础和新型支挡结构,或与桥梁作技术经济比较。

1.1.11 路基工程方案研究及高填深挖工点与桥隧方案的比选工作,应从工程结构、施工条件、经济效益以及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要重视和充分估计路基工程竣工后的长期养护维修费用。比选时,首先应从考虑改善线路方案入手,其次应以技术条件为主,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1.12 河道一般不宜改移,特别是长大的、复杂的和对农田水利有较大影响的河沟,更要慎重对待。当确有改移条件又必须改移时,应对河道的水流性质及其演变规律与造床作用的特点进行调查,因势利导,保证新河道流水通畅,河水不重归故道和不产生其他不良影响。对灌溉渠道的改移,要尽量减少对农田灌溉的影响,要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签订必要的协议。

1.1.13 路基排水应结合桥涵、隧道、站场及相邻的村镇排水设施,统一规划布置,形成完整合理的排水系统。地表水、地下水的疏、截、引、排要进行调查分析,尤其要分析地表水、地下水对边坡稳定及路基基底稳定的影响,落实工程措施,使水流以最短路径通畅地宣泄至路基本体范围以外,使路基经常处于干燥、坚固和稳定状态。

1.1.14 一般路基工程中的路堤填料特性、料源的勘察工作十分重要,勘察中应作好区域性的填料判定工作。集中取土场应落实岩土性质或取样试验判定填料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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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路堤填料应符合《铁路路基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要求,在填料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土石方调配应尽量利用路堑挖方和隧道弃碴填筑路堤,车站和区间土石方互调余缺,尽量减少取弃土用地。遵循节约用地少占良田好地的原则布置取土坑和弃土堆,并做好必要的工程防护,防止由于取弃土造成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集中弃土场应根据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对场地稳定性进行评价。

1.1.16 线路通过地震区时,应按《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收集有关资料和考虑抗震设计方案。 1.1.17 在勘察过程中,凡与地方或有关单位签订协议者,应附有协议书或座谈纪要。

1.2 路基勘察资料收集

1.2.1 路基勘察资料应划分为一般路基和个别设计路基工点。 1.2.2 路基勘察一般按下列原则分段收集资料。

1、按大中桥梁、隧道、站场分界里程分段。 2、按路基工点分段。

3、按地形、地质变化点分段。

1.2.3 对下列情况的路基一般应按个别设计路基工点收集资料:

1、路堤填方和路堑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且地段较长。 2、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3、填筑在地面坡度等于或陡于1:2.5上的陡坡路堤。

4、滑坡、崩坍、岩堆、岩溶、地下水发育等不良地质地段或其他特殊条件路基。 5、软土、泥沼和膨胀(岩)土等特殊土地段路基。 6、河滩路堤、水库地段路基。

7、复杂的改河、改沟和复杂的排水工程。

8、加筋土挡土墙、土钉墙、预应力锚索等新型支挡结构和复杂的路基加固防护工程。 9、拟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施工工艺的路基工程。

1.3 不良地质、特殊土地段路基勘察

1.3.1 线路通过重大的不良地质地段时,应慎重对待,要认真分析和掌握地形、地质的变化规律和特点,结合地形、地质条件和对铁路的危害程度,研究线路位置的改善,尽可能设法绕避或以桥隧建筑物通过。如以路基通过时要认真做好方案研究,尽可能选择合理的线路位置并有相应的工程措施。

1.3.2 路基支挡工程的基础部分,尤其是抗滑桩及预应力锚索结构的锚固段,应有足够的勘探资料,以提供准确的地基基础、锚固段位置和岩土力学指标;陡坡路基挡土墙(尤其是路肩挡土墙)的基础部分必须详细查明基岩起伏变化情况,必要时,应测绘挡土墙基础部分的地质纵断面。

1.3.3 滑坡地段:应在查明原因和掌握充分资料的基础上,研究整治方案,一般以不破坏滑坡的整体稳定性为原则,对规模较大,正在发展中的滑坡,应尽量绕避,争取从线路方案上解决。对古滑坡地段,要有预防措施,以免引起复活。处理滑坡应根据滑坡的具体情况和引起滑动的主次因素,采用设置抗滑支挡结构、减载反压、排水疏干等工程措施。

1.3.4 崩坍(崩塌、错落、坍塌、落石)地段:应根据病害的类型和对铁路的危害程度考虑通过方案和工程措施。除崩坠物质较少且下部有缓冲平坡可以设置拦截建筑物外,一般应采取绕避或用明洞通过为宜。在岩层破碎、节理发育地段刷方时,应结合地形、地质条件,认真研究,慎重对待,一般应避免出现高边坡。对影响路基安全的危岩,应采取清除和支护措施,以防后患。

1.3.5 岩堆地段:应根据岩堆规模大小、发展阶段、物质成分、稳定程度、下伏基岩的状态及地下水活动规律等,判定岩堆整体稳定性并分析路基工程本体及其对岩堆整体稳定的影响,选择有利于岩堆整体和路基工程稳定的方案通过,一般以“低堤浅堑”结合作好排水工程通过为宜。如果稳定性不够,应设置必要的加固防护工程。填方地段应查明有无软弱层,分析基底稳定性,选择合适的处理措施;临河地段还应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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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下部有无受河水冲刷而引起滑动的可能,考虑是否需增设防护工程。

1.3.6 岩溶地区:应避开岩溶严重发育地段,并应加强地质勘探和调查访问工作。根据其稳定状态及对路基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可能产生岩溶塌陷地段,应根据地质勘察及物探成果资料,提出预加固的措施建议。

1.3.7 软土和泥沼地段:应避免挖方,线路位置应尽可能选在软土或泥沼范围最窄,软土层较薄,下伏硬底横坡较缓地段或避开软土层于垅岗高地通过。如软土层分布范围小或厚度不大时,可采取清除、换填或抛石挤淤等措施。对分布范围广,厚度大的地段,当路堤高度超过极限高度时,应采取基底加固措施。当软土下卧硬底横坡较陡时,应检算路堤沿下卧硬底抗滑稳定性,当抗滑稳定不满足要求时,应设置侧向约束工程,当软土处理工程较大时应与设桥方案作技术经济比较。

1.3.8 膨胀岩(土)地区:膨胀岩(土)往往因地区不同其性质差异较大,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开展勘察及资料收集工作。膨胀岩(土)地段不能绕避时,路基宜采用“低堤浅堑”通过。路基边坡应进行加固防护。对可能引起基床病害地段,应采取基床加固措施。

1.3.9 顺层地段: 线路应尽量选择垂直于岩层层面或构造节理面走向的方向通过(夹角一般不宜小于40°),以减少边坡顺层滑动的条件。岩层可能产生顺层滑动地段,应调查收集附近既有工程的处理措施和自然山坡的稳定情况,以供设计参考。要重点查清岩层间有无软弱夹层,分析路基边坡的稳定性,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意见。注意贯彻“宁设下挡,勿设上挡,宁填勿挖,控制边坡切层深度”的原则。当顺层整治工程较大时应与桥隧方案作技术经济比较。

1.4 计算机应用

1.4.1 铁路路基勘察成果原则上均需进行数字化处理,逐步实现勘察设计一体化、智能化。 1.4.2 路基横断面各地面转折点的坐标记录文件采用文本文件,并需形成对应的图形文件。 1.4.3 路基分段勘察说明书、路基诸表及勘察报告制成能在windows下打开的文件。 1.4.4 除提供电子文件外,原则上要求提供与电子文件对应的纸介质资料。 1.4.5 电子文件资料格式应符合院颁布的有关规定。

1.5 有关测绘和记录的规定

1.5.1 路基纵、横断面和工点平面图的测绘,原则上要求在现场绘图,当采用光电测距自动记录时,可在室内绘图,并注意与实地情况核对。

1.5.2 横断面施测的方法和采用的仪器应满足精度要求,一般可采用水准仪绳尺法,经纬仪绳尺法,经纬仪视距法,光电测距仪法。

1.5.3 在施测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检查,定测阶段质量检查不少于3~5%。横断面测量检查限差按下列公式计算:

高程 0.1?L100?L?100?h??+0.2 (m) 10?距离 +0.1 (m)

式中 h——检查点至线路中桩的高差(m) L——检查点至线路中桩的水平距离(m)

1.5.4 纸介质路基纵、横断面记录,应用黑色铅笔书写,现场记录清楚,可划改但不得用橡皮擦改。每页记录均需填写线别、测量日期、使用仪器等,并有司镜者、记录者和复核者的亲笔签名。里程不连贯(如断链)和线别不同(如比较线)的断面,不得记录在同一张记录纸上。最后按线别、里程顺序分别整理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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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纸介质横断面图比例尺一般为1:200,特殊情况下可用1:500。横断面的排列,按里程顺序自下而上,自左而右,并根据填挖高度和地质测绘需要,预留适当的间距。遇有桥、隧、车站、个别设计工点则应断开并加注说明。每张断面图上的首尾断面要注明线别冠号。

1.5.6 路基横断面测绘后,应根据填挖高度和地质情况试戴“帽子”,检查有无遗漏和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进行必要的补充,点绘者及复核者必须在纸介质路基横断面图上亲笔签名,然后按1.2条的要求分段提交地质专业进行地质填绘。

2 初 测

2.1 一 般 规 定

2.1.1 路基初测工作应密切配合有关专业共同优选线路方案。对控制或影响线路方案和技术复杂的路基工点,应通过比选提出处理意见,收集路基编制可行性研究文件所需的勘察资料。

2.1.2 一般路基应根据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情况,提出一般路基分段勘察说明书,其内容包括路基边坡坡度、断面形式、路堤填料以及必要的排水措施等;对控制线路方案的陡坡地段应用横断面检查,并提出处理措施意见。

2.1.3 设置支挡结构地段应根据线路纵断面的填挖高度结合地形、地质情况和在代表性横断面上试戴“帽子”的情况,提出设置支挡结构的长度、高度、类型、基底情况等。对高度大于12m或地质不良地段的支挡结构,可考虑采用新型支挡结构或与桥隧方案比较,并按工点收集资料。 2.1.4 路基加固防护及附属工程:

1、路基加固(除支挡结构以外的其他加固)防护(坡面及冲刷防护),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和水文资料,提出路基加固防护工程的地段长度、高度、类型等意见。

2、一般的改河改沟工点,可在线路平面图上定线,提出工程措施意见。对控制或影响线路方案的重大改河改沟,应按个别设计工点单独收集资料,其内容包括平、剖、断面图(实测或点绘)、河流的水文资料及地质资料等,并提出工程措施意见。

2.1.5 河滩路堤及水库路基应收集河流的有关水文资料(库容、设计高水位、设计低水位、波浪侵袭高)以及地下水壅升、水流冲刷、坍岸和淤积等情况,并提出工程措施意见。

2.1.6 铁路用地应贯彻节约用地、少占农田的原则。根据线路平面图,结合路基土石方调配,进行沿线核对,拟定出取弃土的初步意见,对取弃土困难地段应提出土石方调配的具体意见,并将取弃土大致范围绘入平面图上。外资项目的用地还应调查收集受影响人口的分布和数量。

2.2 路基个别设计工点勘察资料的收集

2.2.1 路基个别设计工点本阶段主要指控制或影响线路方案、技术复杂、采用新技术以及其它需要进行个别设计出图的路基工点。此类工点应交付实景照片,照片上应注明线路位置及走向。

2.2.2 代表性横断面图:原则上需实测,横断面位置的选择应能充分显示工点的地形、地质特征,数量应满足设计需要,并填绘地质资料。

2.2.3 纵断面图:实测或在线路平面图上点绘。主要指墙趾、桩前纵断面图、软基处理纵断面图、复杂或重大的改河改沟纵断面图、滑坡或岩堆主轴断面图等。纵断面图需填绘地质资料。

2.2.4 平面图:一般的可利用1:2000线路平面图,复杂的应实测1:500或1:1000的平面图,并填绘地质资料。

2.2.5 收集设计所需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水文气象资料,并编写工点勘察说明书。

2.2.6 工点勘察说明书内容应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概况,工程措施及设计时应注意的有关问题等。 2.2.7 方案比较资料:应说明各工程方案的优缺点,并提出推荐方案的意见。

2.3 路基初测阶段勘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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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路基勘察概况:内容包括勘察范围、正线路基工程概述、初测主要比较方案的情况及推荐方案的意见等。

2.3.2 沿线自然特征:内容包括地形地貌、地表植被、气象、途经主要县市级行政区、交通状况、主要河流水系和山脉、地质构造、主要地层岩性、地下水类型、地震动参数等。

2.3.3 路基一般设计意见:内容包括路基面形状和宽度、路肩高程、基床加固措施、路基边坡形式和坡度、路堤基底表层处理等。

2.3.4 路基个别设计工点类型、分布及初步处理意见:应按高路堤、深路堑和陡坡路基工点、特殊土路基工点(主要指软土、膨胀土等路基工点)、特殊条件下路基工点(主要指河滩和滨河路基、水库和水塘路基、滑坡地段路基、崩塌和落石地段路基、岩堆地段路基、顺层地段路基、岩溶和洞穴地段路基)、重大改河改沟工点、高大和复杂的支挡结构工点等,分别说明各工点类型的处数、分布情况,主要工程措施初步处理意见和设计建议等。特别应说明控制或影响线路方案工点的情况。

2.3.5 路基加固防护的类型、分布及初步处理意见:按支挡结构工程,路基坡面防护、冲刷防护等类型,分别说明其分布情况、支挡及防护措施的初步处理意见。

2.3.6 路基附属工程的类型及主要措施意见:按改河改沟、路基地表水和地下排水设施等类型,分别说明其分布情况及主要措施意见。

2.3.7 路基土石方调配初步意见,沿线用地概况及节约用地的措施意见。 2.3.8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初步意见。

2.3.9 拟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施工工艺工点的说明和需要进行科学研究及试验项目的意见。 2.3.10 有待进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及对下一阶段工作的建议。

2.4 初测应完成的路基资料

2.4.1 路基初测阶段勘察报告

2.4.2 初测阶段应完成的其它勘察资料见附表路1。 2.4.3 路基诸表(表格格式见附录路勘表一~路勘表四)

1、路基工点地段表 2、路基支挡结构地段表 3、路基加固防护地段表 4、路基改河、改沟地段表

5、有关协议、纪要、公文、必要的工程照片等

2.4.4 路基初测资料中的线路平面图、纵断面图,地质资料、水文气象资料等的收集按院各专业分工的规定办理。平面图、纵、横断面图均需填绘地质资料。

3 定 测

3.1 一 般 规 定

3.1.1 本章适用于定测和补充定测工作。

3.1.2 路基定测 (补定测)工作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文件和鉴定意见,在利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资料的基础上进行。配合有关专业共同研究线路局部方案的改善,收集路基初步设计(施工图)所需的勘察资料。

3.1.3 一般路基地段应参照2.1.2条的要求,提出一般路基分段勘察说明书。对所需做个别设计的路基工点,应按本章各条的有关要求单独收集工点资料和编写工点勘察说明书。对其中地质条件简单的和可采用标准设计的简单路基加固防护工点,可比照一般路基办理,但应在路基分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3.1.4 对重大不良地质工点和技术复杂、采用新技术等重大路基工点应交付实景照片,照片上应注明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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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勘测细则(新建)-路基

第六篇路基1一般规定1.1路基工程勘察概述1.1.1本篇适用于新建铁路、新建铁路枢纽的区间路基勘察。1.1.2铁路路基是铁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受轨道和列车荷载的基础,是铁路建设的主体工程和重要的土工结构物,必须确保路基长期稳定,防止产生病害。1.1.3新建铁路路基勘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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