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内。我国规定,属于禁止进口的技术不得引进;属于限制进口的技术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不在该目录之中的则属于自由进口技术,届时需要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技术进口合同登记。
拟引进技术选择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技术引进的成效。选择引进技术的一般性原则是“经济、有效、先进、适用”,争取以较少的投入,获取较大的收益。具体而言,在选择引进技术时,应注意处理好以下3个方面的关系:①宏观与微观相结合;②先进性与适用性相结合;③经济标准与技术标准相结合。
(2)在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环节:在引进技术之前,需要采用科学的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对拟引进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及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以降低引进的盲目性、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及成功率。一个技术引进项目的完整的可行性分析,包括机会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及正式的可行性研究3个阶段。在可行性研究工作结束后,应形成一份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在合同的订立环节:在国外技术来源方确定后,技术引进方需要就引进技术向对方询价。外方在接到询价后,向引进方报价,以表示其有订立合同的意愿。若报价为有约束力的实盘,则在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随意撤销或更改报价内容。引进方在分析对方报价和确定谈判主要方面的基础上,与对方就引进技术进行技术及商务层面的谈判,并订立合同。
(4)在合同的执行环节:引进方除应严格履行合同价款支付义务外,还须认真做好技术资料的验收及其合理转化工作,同时还要及时验收相关引进设备,并在人员、场所等方面配合好由输出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等工作。在引进技术及设备投入运行后,由双方共同负责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验收。
5. 技术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几部分?各部分的功能主要是什么?
答: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大体分为5个部分,即合同首部、合同序文、合同主体、合同尾部、合同附件。
这5个部分的主要功能分别是:
(1)合同首部也是合同的开头语,主要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号码、签约日期、签约地点、当事人的法定名称与地址等。
(2)合同序文也称鉴于条款,其内容是说明双方的职业背景,解释双方签订该合同的理由,陈述许可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状况、合法拥有及转让的权利,以及被许可方希望获得对方技术的愿望,表达双方为实现合同规定目标的意愿和所持态度。
(3)合同主体是整个技术转让合同的核心部分,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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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定。由于合同主体是以条款的形式分别叙述,所以又称为合同基本条款。
(4)合同尾部包括合同生效与签字等内容。
(5)合同附件一般附在合同之后,用以说明合同正文不便详细罗列的内容,其地位、效力与合同正文是等同的。
6. 试简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TRIPs协议的基本情况,并评述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进展。
答: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设立于1967年,1974年加入联合国组织系统,现为联合国的17个专门机构之一,其成员国涵盖全球90%以上的国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带有某种国际政治层面的意义,其职能不仅在于通过加强国家间的合作,“在世界范围内鼓励创造性活动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也致力于促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推动发展中国家的发明创造活动,以利于其科技和经济的发展,这对于发展中国家具有特别意义。
目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包括《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等在内的26个涉及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的监管机构,并与世界贸易组织共同配合以实施和管理TRIPs协议,从而将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紧密联系在一起。同时,该组织也为缔结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创建了平台,并为发展中国家和正在进行知识产权法律完善的国家提供技术支持。
2)TRIPs协议
TRIPs协议于1995年1月1日生效,由于得到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实质性支持,事实上已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
TRIPs协议的目标是,通过促使成员方采取有效的、恰当的法律措施和程序来保护各类知识产权,并以此减少贸易壁垒。与要求具体的统一程序不同,TRIPs协议几乎不要求成员方达到某种最低的或最基本的保护标准,从而给各成员自行确定履行协议条款的方式留下了空间。TRIPs协议以类似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方式,对国际贸易参与者产生了影响。实际上,TRIPs协议强化了这两个公约中的权利,并通过TRIPs协议的运用将其结合在一起。随着各国为保护知识产权而颁布新的法律,国际贸易的参与者会间接且自然地受到TRIPs协议的影响,因为该协议是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一部分而被广泛接受的。
TRIPS协议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确立了新的统一的国际标准与准则,对国际货物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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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贸易、投资以及各国国内立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被认为是对传统多边贸易体制的重大突破。TRIPS协议的签署,为各成员方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共同的法律框架,为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指明了方向,也对发达国家发起知识产权调查制定了一定的纪律约束,这也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建立起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3)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为加强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和立法,促进以知识产权为主要交易对象的技术转让的发展,我国先后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加入了众多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为开展技术转让提供了法律保障。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同时,在开展提高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宣传活动和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上,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1)在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方面,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主要由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3个部分组成。其中,专门法律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专门行政法规包括《商标法实施条例》等;专门部门规章包括《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等。此外,《民法通则》《刑法》《对外贸易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中,也包括有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规定。目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知识产权国内立法已经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和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的要求。
在不断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同时,近年来,我国也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合理修改,扩大了权利保护范围,增强了对权利人的保护力度和增加了司法审查的有关内容。
(2)在参与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方面,自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相继加入了一些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条约及协定,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承担起知识产权保护义务。自1980年加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起至今,我国已先后加入或签署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多个相关国际公约。并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太经合组织、欧盟等有关国际组织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在知识产权领域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
(3)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方面,我国形成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轨并行机制保护模式。行政执法因为相对灵活主动,可以比较快速地制止一般性违法行为;刑事司法惩罚力度大,能够有力地打击侵权行为,增强震慑效果。近年来,国家加强了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保护知识产权的共同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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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仅用30多年的时间就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历程。保护知识产权符合我国的长远利益,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保障。未来,我国将继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并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的对外技术转让营造良好的环境。
7. 试分别简述我国技术引进与技术输出的成效及意义。
答:(1)在我国的技术引进方面:
改革开放后,我国调整了技术引进策略,使技术引进工作逐步走上正轨。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伴随经济发展进一步融入全球化进程,技术引进来源也随之大为拓宽。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技术引进比例的更为合理,法制与行政管理体系的明显完善,使得技术引进工作持续向深层次发展,技术引进数量及质量不断攀升。
实践证明,技术引进是推动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与途径。通过技术引进形成了一批新型产业,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加速了我国工业化进程,缩短了我国科技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促进了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与行业的技术进步,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改善了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并且帮助培养了大量的国内科技人才,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也必须看到,我国技术引进中的一些问题依然存在,如重“引进”轻“消化”技术引进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重复引进现象十分严重,以及专有技术引进较多、专利技术引进较少等。在未来,应采取有效措施,克服这些问题,使得我国的技术引进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
(2)在我国的技术输出方面: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入世”以来,我国的技术输出取得了巨大成效,技术出口市场进一步多元化,出口领域涉及众多行业,出口金额持续攀升。但受经济发展水平与科技创新能力等因素的制约,技术输出与技术引进相比,在规模上还偏小,贸易逆差较明显。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更加深入地融入全球化进程,大力发展技术输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①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内技术资源,获取更大的比较利益。在保持本国技术储备的前提下,将成熟的工业化技术、处于衰退期的技术、本国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技术等输出到国外,可以充分发挥技术的价值,获得更多的收益。
②有利于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通过发展对外技术转让,一方面,加大从国外引进技术的力度,促进我国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提高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另一方面,鼓励成熟的产业化技术出口,促进国内企业的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带动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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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有利于开拓国际市场,增加产品出口。通过发展技术输出或以境外投资等方式带动技术输出,是绕开贸易壁垒、维持现有市场和开拓新市场的有效竞争手段。
④有利于加速国内技术成果的商品化。大力发展技术输出,是促进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有效途径之一。扩大技术输出,要求国内企业必须在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方面下功夫。
⑤有利于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结构性调整。我国应该抓住经济全球化和生产要素大规模跨国移动所带来的机遇,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通过大力发展技术出口,带动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和境外投资,进而促进国民经济的结构性调整
第七章 国际服务合作
1. 国际服务合作的概念?
答:世界贸易组织(WTO)用国际服务贸易进行描述,国际服务贸易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是有形的,即发生在国家之间的符合于严格服务定义的直接服务(劳动力)的输出与输入活动;广义的国际服务贸易则不仅包括有形劳动力的输出输入,也包括无形的提供者与使用者在没有实体接触情况下的交易活动。 2. 国际服务合作的内容是什么?
答:包括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 (1)跨境交付指从一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 (2)境外消费指在一国境内向其他国家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3)商业存在指一个国家通过在另一个国家境内建立某种形式的商业机构提供服务。 (4)自然人流动指一个国家的个人在另一国家境内以自然人存在的形式提供服务。 3. 简述我国发展国际劳务合作的意义和条件。
答:1)我国发展国际劳务合作的意义
我国是个人口大国,虽然出现了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但近几年就业问题仍然存在,通过发展国际劳务合作可以创造就业机会;加强与各国之间的经济文化的交流,互相促进发展;有利于在国际劳务合作中提高就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2)我国发展国际劳务合作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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