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全面推进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卫应急[2013]1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3.07.10 【实施日期】2013.07.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全面推进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苏卫应急〔2013〕14号)
各市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风险识别、分析和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的《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技术方案(试行)》等,在去年开展各市和部分县级风险评估试点的基础上,我厅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进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 1 / 2
风险评估是指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突发
事件的公共卫生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的过程。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是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管理的基础,是监测和预警之间的桥梁,是早期发现、识别和评估事件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获得事件准确信息的重要途径和对事件防范应对做出决策的重要依据。作为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项重要措施,规范开展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对有效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危机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把风险评估作为今后卫生应急的一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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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全面推进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