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保险申报平台用户手册
一、
新参保人员增加业务
1、 输入“公民身份号码”,系统自动生成出生日期、性别和个人序号; 2、 民族默认为“汉族”、个人序号默认为当前单位最大序号+1,可手
动修改;
3、 录入界面所需录入信息。
4、 点击“保存”,将申报信息保存,同时刷新界面,进行下笔业务的保
存。
二、接续缴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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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输入“公民身份号码”,系统将人员基本信息调出; 2、录入申报工资;
3、点击“保存”,将申报信息保存,同时刷新界面,进行下笔业务的保存。
三、统筹内转入业务
1、输入“公民身份号码”,系统将人员基本信息调出; 2、个人序号默认为本单位最大个人序号+1,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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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录入申报工资;
4、点击“保存”,将申报信息保存,同时刷新界面,进行下笔业务的保存。
§3.2.1.3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新参保人员,如果是天津市本地身份证号码,必须和公安局数据库信
息一致才可以新增。
2、对于接续缴费人员和统筹内转入人员不再和公安局进行比对。 3、统筹内转入人员必须在原单位作减少处理且无间断缴费记录。 4、红色标示表示该项目为必录项。
5、个性化显示区域扩展,点击菜单右边框,如下图“小手”所在区域,展示界面扩展:
扩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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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后
再次点击“小手”,界面恢复。
§3.2.2 农业户口从业人员增加
一、能够完成单位人员的新参保申报。
二、能够完成单位暂停缴费人员的接续缴费申报。 三、能够完成单位增加险种后,人员新险种的新增。 四、能够完成统筹内转入人员的增加。
【业务逻辑关系】
1、 2、
农业户口从业人员专户只能使用【农业户口从业人员新增申报】 【农业户口从业人员新增申报】只能由农业户口从业人员专户、企业、社会团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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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注意事项与城镇职工增加相同。
§3.2.3 综合保险农民工增加
一、能够完成单位人员的新参保申报。
二、能够完成单位暂停缴费人员的接续缴费申报。 三、能够完成单位增加险种后,人员新险种的新增。 四、能够完成统筹内转入人员的增加。
【业务逻辑关系】
1、综合保险农民工专户只能使用【综合保险农民工新增申报】。
2、 且【综合保险农民工新增申报】只能由综合保险农民工专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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