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气设备的作业。 特别是工作区域的净高不应小于2m,且:
a)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该面积: 1)深度,从屏、柜的外表面测量时不小于0.70m;
2)宽度,为0.50m或屏、柜的全宽,取两者中的大者。 b)为了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在必要的地点以及需要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见12.5.1),要有一块不小于0.50m×0.60m的水平净空面积; 6.3.2.2 供活动的净高度不应小于1.80m。
通往6.3.2.1所述的净空场地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50m,在没有运动部件的地方,此供活动的净高度从屋顶结构梁下面测量到下列两地面: a)通道场地的地面; b)工作场地的地面。
6.3.2.3 电梯驱动主机旋转部件的上方应有不小于0.30m的垂直净空距离。
6.3.2.4 机房地面高度不一且相差大于0.50m时,应设置楼梯或台阶,并设置护栏。 值可减少到0.40m。
6.3.2.5 机房地面有任何深度大于0.50m,宽度小于0.50m的凹坑或任何槽坑时,均应盖住。
6.3.3 门和检修活板门
6.3.3.1 通道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60m,高度不应小于1.80m,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 6.3.3.2 供人员进出的检修活板门,其净通道尺寸不应小于0.80m×0.80m,且开门后能
保持在开启位置。 所有检修活板门,当处于关闭位置时,均应能支撑两个人的体重,每个人按在门的任意0.20m×0.2m面积上作用1000N的力,门应无永久变形。 检修活板门除非与可收缩的梯子连接外,不得向下开启。如果门上装有铰链,应属于不能脱钩的型式。 当检修活板门开启时,应有防止人员坠落的措施(如设置护栏)。 6.3.3.3 门或检修活板门应装有带钥匙的锁,它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只供运送器材的活板门,只能从机房内部锁住。 6.3.4 其他开口
楼板和机房地板上的开孔尺寸,在满足使用前提下应减到最小。 为了防止物体通过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包括通过电缆用的开孔坠落的危险,必须采用圈框,此圈框应凸出楼板或完工地面至少50mm。 6.3.5 通风 机房应有适当的通风,同时必须考虑到井道通过机房通风.从建筑物其他处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直接排入机房内。应保护诸如电机、设备以及电缆等,使它们尽可能不受灰尘、有害气体和湿气的损害。 6.3.6 照明和电源插座 机房应设有永久性的电气照明,地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0 lx。照明电源应符合13.6.1的要求。 在机房内靠近人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机房内应至少设有一个符合13.6.2要求的电源插座。 6.3.7 设备的搬运
在机房顶板或横梁的适当位置上,应装备一个或多个适用的具有安全工作载荷标示(见15.4.5)的金属支架或吊钩,以便起吊重载设备(见0.2.5和0.3.14)。
6.4 滑轮间的结构和设备
6.4.1 强度和地面
6.4.1.1 滑轮间必须能承受正常所受的载荷。滑轮间应使用经久耐用和不易产生灰尘的
材料建造。 6.4.1.2 滑轮间的地板应采用防滑材料,如抹平混凝土、波纹钢板等。
6.4.2 尺寸
6.4.2.1 滑轮间应有足够的尺寸,以便维修人员能安全和容易地接近所有设备。其尺寸和6.3.2.2关于通道的规定。
6.4.2.2 滑轮间房顶以下的高度不应小于1.50m。 6.4.2.2.1 滑轮上方应有不小于0.30m的净空高度。
6.4.2.2.2 如滑轮间内有控制屏或控制柜,则也应符合6.3.2.1和6.3.2.2的规定。 6.4.3 门和检修活板门
6.4.3.1 通道门的宽度不得小于0.60m,高度不得小于1.40m。这些门不得向房内开启。 6.4.3.2 供人员进出的检修活板门其净通道不应小于0.80m×0.80m,开门后能保持在开
可符合6.3.2.1b)
启位置。 所有检修活板门,当处于关闭位置时,均应能支撑两个人的体重,每个人按在门的任意0.20m×0.20m面积上作用1000N的力,门应无永久变形。
检修活板门除非与可伸缩的梯子连接外,不得向下开启。如果门上装有铰链,应属于不当检修活板门开启时,应有防止人员坠落的措施(如设置护栏)。
6.4.3.3 门和检修活板门应装有带钥匙的锁,它可以从滑轮间内不用钥匙打开。 6.4.4 其他开口
楼板和滑轮间地板上的开孔尺寸,在满足使用前提下应减到最小。
为了防止物体通过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包括通过电缆用的开孔而坠落的危险,必须采能脱钩的型式。
用圈框,此圈框应凸出楼板或完工地面至少50mm。 6.4.5 停止装置
在滑轮间内部邻近人口处应装设一个符合14.2.2和15.4.4要求的停止装置。 6.4.6 温度
如果滑轮间内有霜冻和结露的危险,应采取预防措施以保护设备。 如果滑轮间设有电气设备,环境温度与机房的要求相同。 6.4.7 照明和电源插座
滑轮间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在滑轮间应有不小于100 lx的照度,照明电源应符合13.6.1的要求。
在滑轮间内靠近人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置一个开关,以控制滑轮间的照明。 滑轮间内至少应设置一个符合13.6.2要求的电源插座。
如果在滑轮间有控制屏或控制柜,则6.3.6的规定同样适用。
7 层门
7.1 总则
进入轿厢的井道开口处应装设无孔的层门,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应尽可能小。
对于乘客电梯,此运动间隙不得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此间隙不得大于8mm。由于磨损,间隙值允许达到10mm。如果有凹进部分,上述间隙从凹底处测量。
7.2 门及其框架的强度
7.2.1 门及其框架的结构应在经过一定时间使用后不产生变形,为此,宜采用金属制造。 7.2.2 火灾情况下的性能
如建筑物需要电梯层门具有防火性能,该层门应按GA 109进行试验. 7.2.3 机械强度
7.2.3.1 层门及其门锁在锁住位置时应有这样的机械强度:即用300N的力垂直作用于该层门的任何一个面上的任何位置,且均匀地分布在5cm2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时,应能:
a)无永久变形;
b)弹性变形不大于15mm;
c)试验期间和试验后,门的安全功能不受影响。 7.2.3.2 在水平滑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不用工具)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上时,7.1规定的间隙可以大于6mm,但不得大于下列值: a)对旁开门,30mm;
b)对中分门,总和为45mm。
7.2.3.3 玻璃门扇的固定方式应能承受本标准规定的作用力,而不损伤玻璃的固定件。
玻璃尺寸大于7.6.2所述的玻璃门,应使用夹层玻璃,且按附录J(标准的附录)表J2选用或能承受附录J所述的冲击摆试验。试验后,门的安全功能应不受影响。 7.2.3.4 玻璃门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应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7.2.3.5 玻璃门扇上应有永久性的标记: a)供应商名称或商标; b)玻璃的型式;
c)厚度[如:(8+0.76+8)mm]
7.2.3.6 为避免拖曳孩子的手,对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玻璃门,若玻璃尺寸大于a)减少手和玻璃之间的摩擦系数; b)使玻璃不透明部分高度达1.10m; c)感知手指的出现;或 d)其他等效的方法。
7.6.2的规定,应采取使危险减至最小的措施,例如:
7.3 层门入口的高度和宽度
7.3.1 高度
层门入口的最小净高度为2m。 7.3.2 宽度
层门净入口宽度比轿厢净入口宽度在任一侧的超出部分均不应大于50mm。
7.4 地坎、导向装置和门悬挂机构
7.4.1 地坎
每个层站入口均应装设一个具有足够强度的地坎,以承受通过它进入轿厢的载荷。 注:在各层站地坎前面宜有稍许坡度,以防洗刷、洒水时,水流进井道。 7.4.2 导向装置
7.4.2.1 层门的设计应防止正常运行中脱轨、机械卡阻或行程终端时错位。
由于磨损、锈蚀或火灾原因可能造成导向装置失效时,应设有应急的导向装置使层门保7.4.2.2 水平滑动层门的顶部和底部都应设有导向装置。 7.4.2.3 垂直滑动层门两边都应设有导向装置。
7.4.3 垂直滑动层门的悬挂机构
7.4.3.1 垂直滑动层门的门扇应固定在两个独立的悬挂部件上。 7.4.3.2 悬挂用的绳、链、皮带,其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 7.4.3.3 悬挂绳滑轮的直径不应小于绳直径的25倍。 7.4.3.4 悬挂绳与链应加以防护,以免脱出滑轮槽或链轮。
持在原有位置上。
7.5 与层门运动相关的保护
7.5.1 通则
层门及其周围的设计应尽可能减少由于人员、衣服或其他物件被夹住而造成损坏或伤害的危险。
为了避免运行期间发生剪切的危险,动力驱动的自动滑动门外表面不应有大于3mm的凹这些要求不适用于附录B(标准的附录)所规定的开锁三角钥匙入口处。 7.5.2 动力驱动门
动力驱动门应尽量减少门扇撞击人的有害后果。为此应满足下列条件。 7.5.2.1 水平滑动门
7.5.2.1.1 动力驱动的自动门
7.5.2.1.1.1 阻止关门力不应大于150N,这个力的测量不得在关门行程开始的1/3之内进或凸出部分,这些凹进或凸出部分的边缘应在开门运行方向上倒角。
进行。 7.5.2.1.1.2 层门及其刚性连接的机械零件的动能,在平均关门速度下的测量值或计算值不应大于10J。
滑动门的平均关门速度是按其总行程减去下面的数字计算: a)对中分式门,在行程的每个末端减去25mm;
b)对旁开式门,在行程的每个末端减去50mm。
注:例如测量时可采用一种装置,该装置包括一个带刻度的活塞。它作用于一个弹簧常
数为25N/mm的弹簧上,并装有一个容易滑动的圆环,以便测定撞击瞬间的运动极限点。通过所得极限点对应的刻度值,可容易计算出动能值。
7.5.2.1.1.3 当乘客在层门关闭过程中,通过入口时被门扇撞击或将被撞击,一个保护装置应自动地使 门重新开启。这种保护装置也可以是轿门的保护装置(见8.7.2.1.1.3)。
此保护装置的作用可在每个主动门扇最后50mm的行程中被消除。
对于这样的一种系统,即在一个预定的时间后,它使保护装置失去作用以抵制关门时的
持续阻碍,则门扇在保护装置失效下运动时,7.5.2.1.1.2规定的动能不应大于4J。 7.5.2.1.1.4 在轿门和层门联动的情况下,7.5.2.1.1.1和7.5.2.1.1.2要求仍有效。 7.5.2.1.1.5 阻止折叠门开启的力不应大于150N。这个力的测量应在门处于下列折叠位置时进行,即:折叠门扇的相邻外缘间距或与等效件(如门框)距离为100mm时进行。 7.5.2.1.2 动力驱动的非自动门 在使用人员的连续控制和监视下,通过持续揿压按钮或类似方法(持续操作运行控制)关闭门时,当按7.5.2.1.1.2计算或测量的动能大于10J时,最快门扇的平均关闭速度不应大于0.3m/s。 7.5.2.2 垂直滑动门
这种型式的滑动门只能用于载货电梯。
如果能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使用动力关闭的门: a)门的关闭是在使用人员持续控制和监视下进行的; b)门扇的平均关闭速度不大于o.3 m/s; c)轿门是8.6.1规定的结构;
d)层门开始关闭之前,轿门至少已关闭到2/3。 7.5.2.3 其他型式的门
在采用其他型式的动力驱动门,如转门,当开门或关门有碰撞使用人员的危险时,应采用类似动力驱动滑动门规定的保护措施。
7.6 局部照明和“轿厢在此”信号灯
7.6.1 局部照明
在层门附近,层站上的自然或人工照明在地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50 1x,以便使用人员在打开层门进入轿厢时,即使轿厢照明发生故障,也能看清其前面的区域(见0.2.5)。 7.6.2 “轿厢在此”指示 如果层门是手动开启的,使用人员在开门前,必须能知道轿厢是否在那里。为此应安装下列a)或b)之一:
a)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一个或几个透明视窗:
1)除用冲击摆试验外,均应满足7.2.3.1规定的机械强度; 2)最小厚度为6mm;
3)每个层门装玻璃的面积不得小于0.015m2,每个视窗的面积不得小于0.01m2;
4)宽度不小于60mm,且不大于150mm。对于宽度大于80mm的视窗,其下沿距地面不得小于1m。 b)一个发光的“轿厢在此”信号,它只能当轿厢即将停在或已经停在特定的楼层时燃亮。在轿厢停留在那里的时候,该信号应保持燃亮。
7.7 层门锁紧和闭合的检查
7.7.1 对坠落危险的保护
在正常运行时,应不能打开层门(或多扇层门中的任意一扇),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
区域内停止或停站。 开锁区域不应大于层站地平面上下0.2m。
在用机械方式驱动轿门和层门同时动作的情况下,开锁区域可增加到不大于层站地平面上下的0.35m。 7.7.2 对剪切的保护 7.7.2.1 除了7.7.2.2情况外,如果一个层门或多扇层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不能启动电梯或保持电梯继续运行,然而,可以进行轿厢运行的预备操作。 7.7.2.2 在下列区域内,允许开门运行: a)在开锁区域内,在符合14.2.1.2的条件下,允许在相应的楼层高度处进行平层和再平层;
b)在满足8.4.3,8.14和14.2.1.5要求的条件下,允许在层站楼面以上延伸到高度不大于1.65m的区域内,进行轿厢的装卸货物操作,此外: 1)层门的上门框与轿厢地面之间的净高度在任何位置时均不得小于2 m;
2)无论轿厢在此区域内的任何位置,必须有可能不经专门的操作使层门完全闭合。 7.7.3 锁紧和紧急开锁
每个层门应设置符合7.7.1要求的门锁装置,这个装置应有防止故意滥用的保护。 7.7.3.1 锁紧
轿厢运动前应将层门有效地锁紧在闭合位置上,但层门锁紧前,可以进行轿厢运行的预
备操作,层门锁紧必须由一个符合14.1.2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来证实。 7.7.3.1.1 轿厢应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见图3。
(图略)
图3 锁紧元件示例 7.7.3.1.2 证实门扇锁闭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的元件,应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应能防止误动作,必要时可以调节。
特殊情况:安装在潮湿或易爆环境中需要对上述危险作特殊保护的门锁装置,其连接只能是刚性的,
机械锁和电气安全装置元件之间的连接只能通过故意损坏门锁装置才能被断开。 7.7.3.1.3 对铰链门,锁紧应尽可能接近门的垂直闭合边缘处。即使在门下垂时,也能保持正常。
7.7.3.1.4 锁紧元件及其附件应是耐冲击的,应用金属制造或金属加固。
7.7.3.1.5 锁紧元件的啮合应能满足在沿着开门方向作用300N力的情况下,不降低锁紧的效能。
7.7.3.1.6 在进行附录F(标准的附录)Fl规定的试验期间,门锁应能承受一个沿开门方向,并作用在锁高度处的最小为下述规定值的力,而无永久变形: a)在滑动门的情况下为1000N;
b)在铰链门的情况下,在锁销上为3000N。
7.7.3.1.7 应由重力、永久磁铁或弹簧来产生和保持锁紧动作。弹簧应在压缩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