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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法务管理工作目标
1.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关联公司法务工作管理,切实有效的落实法务工作管理目标,健全法务管理责任制度,预防和控制风险,明确公司各部门及人员在法务管理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制定本制度。 1.2 法务管理工作基本原则 1.2.1 最大限度确保公司利益; 1.2.2 严谨、高效;
1.2.3 为业务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 1.2.4 独立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部分 法务管理机构和权责
第二条 法务管理机构
公司法务管理机构为法务合规部门,法务管理制度由法务合规部制定并解释。 第三条 法务工作职责
3.1完善、健全企业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企业法务管理工作 ,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3.2起草,审核企业中的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审批,签订权限,格式文本制作、合同登记、合同履行等,保障和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和解除手续;
3.3起草、修改和审核企业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
3.4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业务工作,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3.5代理公司处理各类诉讼、非诉、仲裁案件 ,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企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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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保障企业在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3.7负责企业员工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工作,增强企业员工法律意识,降低工作中的法律风险;
3.8其他公司法律事务。
第三部分 合同管理
第四条 合同管理应坚持下列原则:
4.1 所有对外业务应有书面或电子签章合同的原则; 4.2 签订合同应坚持合法、公平、有效、控制风险的原则; 4.3 合同审理坚持高效的原则; 4.4 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 4.5 合同切实履行的原则; 4.6 权责清晰原则。
注: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经济合同,包括合作合同、报名合同、充值合同、服务协议、推广合同、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借款合同、融资合同等经济类服务合同,不包括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将在本制度中另行特指。
第五条 格式合同及合同文本的选择
5.1 公司电签类合同,包括****平台服务类协议、*****交易类协议、*****服务类协议、平台采购类、合作类协议,应采用本公司格式合同文本。
经审核通过的格式合同文本,相关业务部门不得私自更改合同条款,对于需要更改格式合同文本的,由业务部门进行申请,法务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相关部门上传至公司钉盘或其他公共文件区域。
5.2 公司法务部应当每半年对格式合同进行全面修订,并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提出格式合同是否有修订的必要。需要修改的,应及时修改,经修订通过后交业务部门实施。 业务部门实施格式合同过程发现相关合同条款缺失、不合理、有相关漏洞的,可以向公司法务部提出相关意见,经由法务审核确定是否调整。
5.3 合同涉及新产品信息的,必须添加保密条款;合同涉及新产品设计、专利许可使用、软件购买等事项的,合同中应有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第六条 合同审理流程及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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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应当经流程审批后方能签订。
为提高合同审核效率,合同审批流程应以下列环节和顺序为准。业务部门自审—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合同整体的审核—公司法务部对合同条款的审核—公司财务部门对付款条件及价款的审核。
业务部门审核流程:业务实际执行人作为流程发起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 法务部门流程审核一人,其他须知人员以流程抄送方式知悉。 财务部门流程审核一人,其他须知人员以流程抄送方式知悉。 流程审批结果,抄送至公章保管员和档案管理员。
6.2 业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选定合同文本,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提交公司法务部审核,各部门应对送审合同业务的真实性和必要性负责。
业务部门经办人送审合同时应通过钉钉的《合同审批》流程,并明确下列信息: 6.2.1 合同签约主体、合同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合同类型、合同概况。 业务部门应对合同进行自审,并按照下列要求操作:
6.2.1.1 审查签约对方主体资格。对于初次订立合同的,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方为个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于合同送审时一并提交。
初次重大交易,业务部门应当进行背景调查,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质、实际地址等信息进行调查,收集材料,提交公司法务部审核。
6.2.1.2 选定合同文本。对于公司已经制定格式合同的,应当优先采用本公司格式合同文本。无格式合同或者需要采用对方合同文本或者临时拟定合同文本的,应取得合同文本电子档(可编辑文档),提交公司法务部进行预审。
6.2.1.3 合同未经业务部门自审,缺乏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公司法务部不予审核。 6.3 公司法务部接到业务部门送审的合同文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同进行审查: 6.3.1 合同流程是否合规;
6.3.2 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对于第一次签订合同的对方主体,业务部门是否随合同文本附对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6.3.3 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合理; 6.3.4 印章使用及签字是否合格;
6.3.5 合同条款是否完整,是否漏掉重要条款; 6.3.6 空白处是否已经按实际填写或者划掉;
6.3.7 合同约定是否清晰,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是否明确; 6.3.8 合同条款是否对公司明显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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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附件材料是否完整。
6.4 对于不符合签订合同条件的,法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当批注修改意见,一次性指出合同存在的所有问题,交还业务流程发起人,与业务流程发起人进行沟通修订。确因无法与客户达成一致需要妥协的,应及时告知法务部特案处理。
6.5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标的价格(价格的合理性及成本收入核算)、金额(押金、定金、预付款)、收付款条件、收付款方式、收付款银行信息、垫资情况的审批。 6.6 业务负责人、法务人员、财务人员各自对其修改、审核结果负责。
6.7 合同审批流程结束后方能向印章管理部门申请用印。未有完整的审核流程,印章管理人员应拒绝在合同上加盖公章,特例合同在紧急情况下未走流程先行盖章的,申请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签流程,存在未补签流程的,印章管理人员应拒绝该申请人员加盖公章。
6.8 公司法务部、财务等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时,有权就合同相关事项询问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如实回复合同审查人员,并确保相关回复的真实性。
6.9 人力资源部门的劳动合同、离职证明、收入证明可不通过合同审核流程加盖章,但人力资源部应对盖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6.10 经审查符合盖章条件的合同,由公司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第七条 合同签订
7.1 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合同各方主体盖章加签字。印章可以使用签约方的公章,并由签约方的业务负责人签字,并注明签约人职务并留存其身份证复印件,对方签约人身份证留存适用于业务人员对签约方主体把控不足、对签约方主体的业务运营及资信无法准确判断的情况。
7.2 签约对方为自然人的,应由该自然人亲笔签名,留存由自然人本人亲笔签名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7.3 合同业务负责人应向对方当事人明确本公司合同签订规则,对于不符合本公司合同签订规则的,应予以退回。
7.4 合同签约方先行加盖公章的,公司印章管理人员在加盖公章时直接留存合同原件,公司先行加盖公章的,印章管理人员应在加盖公章后七日内监督业务人员将合同原件存档。 7.5 同一项业务需要签订多份合同或者补充协议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注意合同及补充协议上的用印及签名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应要求对方改正。
7.6 业务部门应当于合同业务开展前签订合同,无特殊情况不得于事后补签合同。
确有紧急事务要处理,且合同审批人员因公或因假无法审批时,可以于事后补签合同,但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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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合同履行前电话告知合同审批人员相关情况。
7.7 如履行合同业务时,需要与对方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对业务内容进行结算对帐的,则必须在合同中写明对方工作人员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业务人员需对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实)、职务、手机号码、企业邮箱、钉钉记录等信息,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信息。
7.8 结算、对帐应以纸质文件为最优方式,其次选择预留的电子邮件,最后选择钉钉聊天记录,不得仅采用扫描件、照片、微信等聊天工具直接传播的电子版本。
7.9合同签字、盖章应以面签为主,尤其是个人签字,以防止他人代签。如无法面签,则选择拍照签,即个人签字后手持已签字合同及身份证拍照,要求身份证及合同中每个字均清晰可见。 7.10 公司签订合同应至少保留一份原件,由公司档案保管人员负责保管,业务部门保存复印件。
第四部分 档案管理
第八条 归案原则
8.1 所有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均应当编订号码。
8.2 合同编号按四级(由大写字母加阿拉伯数字组成,共 14 位数)设置,具体如下: 8.2.1第一级:按部门归属分类代码(三位数) 部门合同归档代码,以部门简称的拼音大写字母编写:
部 门 财务部 销售部 兼职平台部 代 码 ZCB XSB PTB 部 门 人事行政部 法务合规部 兼职市场部 代 码 RSB FWB SCB 8.2.2第二级:按合同类型进行归类,分为综合、销售、成本、费用四类。 a.综合(ZONGHE,简称 Z):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关系、战略合作关系、政府关系属于公司 层面事务; b.销售(XIAOSHOU,简称 S):是指公司对外提供产品销售、服务或者劳务时而获取收入的业务合同; c.成本(CHENGBEN,简称 C):成本是和销售类收入业务相对应支出的成本类支出合同; d.费用(FEIYONG,简称 F):是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例如 品牌推广费、房屋租赁费用。 8.2.3第三级:年份+月份(6 位数)+日期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