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1·1 地籍测量的现状 .................................................................. 1 1·2 变更地籍测量 ...................................................................... 1 1·3 其他 4
1·1 地籍测量的现状
1·1·1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洋浦大街以西于2002年全部进行完了地籍测量工作,兴隆山区预计于2004年10月份之前完成城镇、村屯地籍测量任务。全区原50平方公里于2002年全部进行了土地详查工作,兴隆山区预计年底完成土地详查工作,届时新旧两区将统一汇总、统一编制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1·2 变更地籍测量
1·2·1 变更地籍调查工作,由区国土资源局完成。变更地籍测量工作,应在变更地籍调查完成之后进行。
1·2·2 变更地籍测量是测量分割和合并的宗地的地籍要素。包括变更地籍调查资料核实,变更界址点测量,变更后宗地图测绘、面积量算和地籍图修测。
1·2·3 变更地籍测量的方法一律采用解析法测量,其精度要求应按2002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执行,精度指标不能降低。
1·2·4 用于变更地籍测量的控制点及其精度要求应满足《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的有关规定。 1·2·5 权属变更点的测量均应以地籍平面控制点和原界址点为依据,首先检测本宗地与相邻宗地间距无误后,再进行变更测量。测量方法和要求按《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的有关规定执行。
1·2·6 宗地变更后的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 宗地第一次分割后的各宗地以原编号的支号顺序编列,如原18宗地分割3块宗地,分割后的宗地编号分别为18-1、18-2、18-3。分割后的宗地发生第二次分割,则分割后的各宗地编号,按分割支号后再加支号
顺序编号,如18-2又变更分割为2块宗地,则编号分别为18-2-1、18-2-2。
? 当数宗地合并为一宗地时,使用其中最小宗地号,其余宗地号一律不再使用。如将原宗地号16、18、21、22四个宗地合并为一个宗地时,合并后的宗地编号为16。
1·2·7 采用解析法分割宗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 分割点在原界址边上的,已经埋设界桩时,应丈量距两界址点与原边长进行误差配赋后,再计算分割点坐标;未埋设界址桩时,按给定的数据计算分割点坐标,于实地放样点位,埋设界桩并进行检测。
? 分割点在原宗地内部时,按实地分割点测定其坐标。实地没有分割点的,按给定的几何关系计算分割点坐标,于实地放样点位,埋设界桩并进行检测。 1·2·8 宗地分割后的面积计算采用计算机进行,应检查分割后与分割前的面积是否存在计算错误,无误后对原有的地籍图、表、资料进行修正。
1·2·9 地籍图的修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修测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行政界限、宗地界、新增主要地物及地籍变更编号和注记。
? 修测在原数据地籍分幅图上进行,修测的方法主要采用全站仪解析法测绘。
? 新测界址点对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界址点间距中误差、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均≤5㎝,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13㎝,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10㎝。
? 当一幅图需要修测的面积超过1/2时,宜全幅重测。 修测中发现原图地籍、地物有明显错误时,其差值大于2√2中误差时,应予以纠正。 1·3 其他
1·3·1 质量保证的措施和要求
? 自检 外业组应对测量数据进行100%检查、其他资料200%检查。
? 过程检查 作业组自检完的全部资料交队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过程检查。
? 院级检查验收 项目负责人进行过程检查完的全部资料(含纸质图)交生产技术科,由生产技术科进行最后的院级检查验收。 1·3·2 安全生产
? 为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必须安全生产。
? 作业组要团结友爱并团结好当地群众,遵纪守法。 ? 测区内行人、车辆密集,实施测量时要注意人身、仪器安全,防止资料及公私财产丢失。 1·3·3 提交资料
? 界址点成果、丈量记录、面积计算成果、面积汇总和统计表、宗地图、。
? 地籍分幅图数据(文件夹)。 ? 检查验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