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毒性中药处方限二日极量,处方和证明一次有效。
5.2.4审核合格的处方,经处方审核人签章后交调配人员划价、核对是否有缺药情况,尽量做到整方调配。顾客不愿留处方的应打印电脑处方或抄方存根,处方审核人、调配人、复核人均应在处方留存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5.2.5调配人员调配时要精神集中,做到计量准确;多剂处方调剂应分戥称量,逐剂戥称(最好使用减称法);不得以手代称、估量给药,不得将药物混为一堆,调剂片上的每味药均应相对分开便于复核。
(1)如顾客在本店配药并委托代煎的,可按总量称取,不需分成数付。但每种药仍需相对分开,待核对无误后方可混放待煎。
(2)如斗中饮片最不够调配的,应向斗中补货后再行调配,人斗前应进行质量.数量的复核并填写入斗质量复核记录。
(3)如处方中有毒性中药饮片调配,应由两名毒性中药柜保管人开锁,核对余量与账相符后,再使用毒性中药专用计量器具进行称量。调配完后及时将柜锁好,原处方及证明经双人签字后一同留存三年。
(4)根据本店调剂条件,设有临方炮制设备的,可按处方要求进行临方炮制,炮制时应填写临方炮制记录。
5.2.5.1由第二人对调配结束的药品进行复核,复核时应持原处方与药品进行逐一核对,并请顾客监督。核对时依处方列药顺序由上至下.由左至右进行,核对人要读出药品并取出相应药给顾客看。
如发现有错配的应将错配的药从每一剂药中挑选出去,要注意挑选彻底。而后再调配正确的药入方。对复核出的差错要进行记录,并告知原调配人员,吸取教训。
5.2.6核对无误的,复核人在处方上签章,配好的药可发给顾客;发出时对有特殊用法和服法的应向顾客讲明方法(如先煎.后下.烊化等)。 5.2.7顾客离开柜台时,营业人员应礼貌送走顾客;而后开始清理调配用工具,打扫柜台卫生,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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