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 检验 inspection
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 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 的活动。
2.0.3 进场检验 site inspection
对进人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按相关 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 作出确认的活动。
2.0.4 见证检验 evidentia1 testing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 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检验的活动。
2.0.5 复验 repeat test
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 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 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
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 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验收 规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0.7 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挠度、抗裂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2.0.9 进场验收 si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 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过程。主要包括外观检查、质量证 明文件核查、抽样复验等。 2.0.10 复验 repeat test
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 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实验室进行检验的活 动。
2.0.11 见证检验 evidential inspection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 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2 结构实体检验 in-situ inspection for structure
按照有关规定在分项工程实体或在混凝土结构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 检验或送至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3 质量证明文件 quality certificate 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一同提供用于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有 效文件。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详见如下手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第一章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1、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 品的过程。
2、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 3、见证取样送样的围: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
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式: 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④、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上签名。
⑤、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5、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
①、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
a、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b、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c、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②、必须具有建设单位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③、必须向质监站或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④、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由(自治区、直辖市)检测中心备案,每隔五年换一次证。 6、见证人员的职责:
①、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②、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③、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④、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⑤、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⑥、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质量检测的业务容: 一、专项检测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2、桩的承载力检测; 3、桩身完整性检测; 4、锚杆锁定力检测。
(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 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
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二、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5、简易土工试验; 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钢筋材料检测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 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
〔说明〕钢筋的进场检验,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1 部分: 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 规定的组批规则、取样数量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上述标准的规定。 一般钢筋检验断后伸长率即可,牌号带 E 的钢筋检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钢筋 的质量证明文件主要为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5.2.2 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 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原材料来源、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 成型钢筋,检验批量不应大于 30t。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
〔说明〕增加成型钢筋抽样复验规定。考虑到目前钢筋场外加工的实际情况, 规定按 30t 一批抽样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成型钢筋的 类型指箍筋、纵筋、焊接网、钢筋笼等;同一原材料来源指成型钢筋加工所用钢 筋为同一企业生产;同一生产设备指成型钢筋加工设备。成型钢筋的质量证明文 件主要为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5.2.3 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 力普通钢筋应采用 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
或 HRBF500E 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 1.30; 3 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 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抽样复验报告。
〔说明〕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重要结构构件(框架梁、柱和斜撑构件),其
纵向受力钢筋要求应有足够的延性。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 比值(简称强屈比)不应小于 1.25 和钢筋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 9%,是要 求钢筋应具有足够的延伸率;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 (简称超屈强比)不应大于 1.30,是要求钢筋不应超强太多。
牌号带“E”的钢筋是专门为满足本条“三项”性能要求生产的钢筋,其表 面轧有专用标志。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3.3 盘卷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其强度应符合现行国 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应符合表 5.3.3 的规定。重量负 偏差不符合要求时,调直钢筋不得复检。
表 5.3.3 盘卷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 钢筋牌号 断后伸长率 A(%)
重量负偏差(%) 直径 6mm ~12mm 直径 14mm ~20mm HPB300 ≥21 ≤10 -HRB335、HRBF335 ≥16 ≤7 ≤6
HRB400、HRBF400 ≥15 RRB400 ≥13
HRB500、HRBF500 ≥14
注: 1 断后伸长率 A 的量测标距为 5 倍钢筋直径;
2 重量负偏差(%)按公式(W0-Wd)/W0×100 计算;其中 W0为钢筋理论重量(kg),取理论重量(kg/m)
与 3 试样调直后长度之和(m)的乘积;Wd为 3 个钢筋试件的重量之和(kg); 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验。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 30t 为一
批;每批见证取 3 件试件。当连续三批检验均一次合格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扩大 为 60t。
检验方法:3 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 2 个试件经时效处理后 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重量偏差时,试件切口应平滑并与长度方向垂直,且长 度不应小于 500mm;长度和重量的量测精度分别不应低于 1mm 和 1g。 〔说明〕本条规定了盘卷钢筋调直后重量偏差的检验要求,为本次局部修订
新增条文,所有用于工程的调直钢筋均应按本条规定执行。增加本条检验规定是 为加强对调直后钢筋性能质量的控制,防止冷拉加工过度改变钢筋的力学性能。 钢筋的相关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 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钢筋 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 等。表 5.3.4 规定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 要在上述标准规定的指标基础上考虑了正常冷拉调直对指标的影响给出的, 并按已颁布的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GB 50010 的规定增加了部 分钢筋新品种。
对钢筋调直机械设备是否有延伸功能的判定,可由施工单位检查并经监理
(建设)单位确认;当不能判定或对判定结果有争议时,应按本条规定进行检验。 对于场外委托加工或专业化加工厂生产的成型钢筋,相关人员应到加工设备所在 地进行检查。
钢筋冷拉调直后的时效处理可采用人工时效方法,即将试件在沸水中煮 60min,然后在空气中冷却至室温。
一、普通混凝土试样标准
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冻性和劈裂抗拉强度试件均为正立方体。 2、普通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试验和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采用150mm×150mm×300mm的棱柱体作为标准试件,前者每组3块,后者每组6块。
3、普通混凝土抗折(即弯曲抗拉)强度试验,采用150mm×150mm×600mm小梁作为标准试件,每组3块。
4、普通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试件采用顶面直径为175mm,底面直径为185mm,高度为150mm的圆台或直径与高度均为150mm的圆柱体试件,每组6块。试件在移入标准养护室以前,应用钢丝将顶面的水泥膜刷去。
5、普通混凝土与钢筋的粘结力(握裹力)为长方体棱柱体,尺寸为100mm×100mm×200mm,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30mm;棱柱体中心⊙16光圆钢筋,表面光滑程度一致,粗细均匀,钢筋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10~20mm,钢筋另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50~60mm,每组6块。
6、普通混凝土收缩试验尺寸为100mm×100mm×515mm,(两端面)预留埋设不锈钢的凹槽。装上钢珠后,两钢珠顶端间距离(亦即试块总长)约为540mm。每组3块。 7、普通混凝土钢筋蚀试验,采用100mm×100mm×300mm的棱柱体试件,埋入的钢筋直径为6mm,长299mm的普通低碳钢,每组3块。
二、普通混凝土试样的取样
㈠ 现场搅拌混凝土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4—2002)规定,混凝土试样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