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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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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管理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市场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局延市食药监函(X)38号《加强包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延市食药监发(X)30号《食用油生产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区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组织包装饮用水、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企业,对照细则进行全面自查,认真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依法进行生产销售。坚决遏制“地沟油”“餐厨废弃油”和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油脂及不合格包装饮用水流入市场等突出问题,有效管控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流通环节,进一步完善市场有效监管机制,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包装饮用水、食用油消费安全。

二、整治的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源头查清,严把生产加工关。

1、严把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加工主体准入关;坚决依法取

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规范和净化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加工市场环境。

2、各乡镇、街道办食药所全面开展对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加工单位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规定,开展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通过现场查看厂区环境、车间布局、设备状态、制度记录等方式,综合评估企业能否保持良好可持续生产条件,对有制度不执行、有设备不开启、有风险不控制、有问题不整改、有整改不彻底的企业,根据情节,依法采取限期整改、经济处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是查看企业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情况,是否按照标准工艺进行生产,是否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产品出厂是否做到批批检验。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制度建立不完善、制度执行不严格、记录内容不完整等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依法责令进行整改。对于不能持续保持取证条件的,依法撤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四是查看产品标签是否符合规定:严查虚假标注厂名厂址、以及“分装企业”未标“分装”字样。食用油生产企业中转基因产品是否明示,调和油是否按顺序明示配料,产品名称是否合格,是否明示等级等,依法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者使用“地沟油”或其他来路不明植物油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记录内容不真实不完善等违法行为;五是查看对生产加工的肉类废弃物或者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理情况,是否按照规范化无害化处理肉类加工废弃物,确

保废弃物去向清晰,防止流入不法商贩进行再加工。建立无害化处理台账,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逐户落实监管责任,明确专人监督指导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加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自律管理行为。

4、区食品药品监察大队要加大对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包装饮用水质量不合格,生产假冒伪劣食用油的企业、小作坊责任人,要给予严厉处罚。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和暴力抗法人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从严惩处。

5、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按照国家监督抽检工作规定对包装饮用水、食用油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或检测发现的问题样品,第一时间报告区食药局。

(二)流向追踪,严控流通入市关。

主要做到“三查”: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采购来历不明的原辅料或成品行为;二查采购的食用油、包装饮用水有无按要求索证、索票,证、票、货是否相符;三查包装饮用水、食用油外包装的标识是否清楚,有无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生产许可证、保质期限及相关质量安全认证标识等。严格准入,规范经营行为。

三、时间安排

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自X年4月8

日开始,包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至6月底结束,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至11月底结束,整治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改阶段(X年4月8日至4月22日)

各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彻底摸清本辖区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与食用油生产加工、经营者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对证照齐全、有照无证、无证无照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掌握辖区包装饮用水与食用油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持证持照情况、生产经营环境状况、加工经营行为是否合规等。要通过排查用建档立卡的方式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包装饮用水X年4月23日至5月底;食用油X年4月23日至10月底)。

各乡镇、街道办食药所重点对生产企业全面自查结果及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严厉查处涉及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经营的各类违法行为,并结合《X市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X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监管办法》要求,全面推进辖区企业的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三)工作总结阶段(包装饮用水X年6月1日至6月底;食用油X年11月1日至11月底)。

各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强化包装饮用

水、食用油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协作,严格落实责任。结合本辖区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经营者的实际情况,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方法和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注重宣传效果。各单位要加强协作,互通信息,整体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要主动宣传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广泛告知投诉举报电话X,受理群众举报,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发现违法案件线索。

(三)追根X,高压管控。要密切关注生产流通环节的结合点,从流通环节注意查进货渠道,从生产环节注意查出厂销售记录,通过出厂销售记录顺差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经营单位,积极寻找案源,办出大案要案,提高执法威慑力。

(四)报送信息,总结提高。各乡镇、街道办食药所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指定专人负责,分别于6月20日、11月31日前将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管理整治总结和整治工作统计表上报至区局生产科,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区局将分四个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加强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

加强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市场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局延市食药监函(X)38号《加强包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延市食药监发(X)30号《食用油生产经营市场专项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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