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大同齿轮(昆山)有限公司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 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 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 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 消防器材管理:
(1)消防器材由管理部统一规划、统一检查更换、统一请购;
(2) 各部门负责现场消防器材之清洁工作及缺失报告; (3) 消防器材为灭火专用,不准挪用、埋压、圈占、不得随意毁坏和丢失;
(4) 工作场所工程改造须增用消防器材时,由管理部规划,通知消防公司安装;
(5)不准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如特殊原因需使用,应事先向管理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
A.紧急情况下(指火灾等情况),现场部门可先使用消防器材,但在用后应及时向管理部报告使用原因;
B.不准私自利用消防水带,消防栓等进行清洁卫生。如必需用,须事先申请,经管理部同意后幷落实负责人后方可使用,用后将器具放回原位(水带晒干后方可存放); C.不准乱动自动报警系统,违者追究责任;
D.严禁乱动灭火装置,搬运物资时注小心撞碰,以防损坏; E.消防系统检测、检查用之水龙头不准随意打开或用作它用,违者必究;
(6)消防器材的借用移交
A.配备各区域消防设施﹐现按照消防图纸指定位置摆放﹐不得随意更改消防器材摆放位置;
B.如有消防设施损坏或失效保管人负责提报至管理部做相关处理,如有不报责任归属保管部门;
C.对随意动用和毁坏消防器材者,根据本人之态度情节轻重和造成之后果按价赔偿并给予处分,通报、情节严重须追究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