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楣招牌标识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制作并安装甲方网点门楣招牌标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网点门楣招牌标识的制作:
(一)、定作物的制作标准:
1、内容:中国建设银行标识,即行名、行徽2、规格 :见合同附件。
3、画面:由甲方提供,符合《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视觉形象建设指引》(2006年2月版)的要求,乙方确认,已收到并全部知晓该指引的全部内容。
4、材质:中国建设银行标识为不锈钢立体字,烤哑光瓷漆,颜色分别为黑色和蓝色(Pantone? 293C,详见《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视觉形象建设指引》(2006年2月版))。
(二)、数量: 权进行检验。
第二条:网点门楣招牌标识的安装:
(一)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制作完成后的网点门楣招牌标识运送至指定营业网点并负责安装,要求安装完毕的时间见合同附件,甲方有权根据各网点的工程进度调整要求安装完毕的时间,乙方同意无条件接受,但给予乙方的安装时间不得少于 方安装之日起计算。
(二)乙方的安装规范应当符合《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视觉形象建设指引》(2006年2月版)的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乙方安装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安排好现场管理和施工保护,并确保甲方相关建筑及结构安全。因安装过程中或
天,自甲方通知乙
套
(三)、材料提供:由乙方提供,并保证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
安装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乙方施工人员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第三条:安装工程验收
安装工程施工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通知,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约定的制作标准、安装规范和工程质量要求组织验收,逾期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第四条:安装工程维护
(一)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安装工程的质保期为 年。(二)质保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12小时内修复正常。
(三)若因其他第三方导致安装工程损坏的,甲方可随时向乙方提出报修申请,乙方应当在12小时内修复正常,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维修成本。
第五条: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制作安装总金额为人民币98238.00元(玖万捌仟贰佰叁拾捌元整)。
本合同签订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余款在全部工程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间内完成安装事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500元的违约金,累计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此时,乙方除应当退还以收取的全部费用(扣除已验收合格的部分),还应当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负责安装的任一工程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于10内修复完毕,经修复后仍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此时,乙方除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扣除已验收合格的部分),还应当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责任。
(三)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甲方应当承担误工费用且工期顺延。
第七条 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定作方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网点门楣招牌标识清单
甲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网点门楣招牌标识清单
序号12345678910
规格
制作安装价格(单位:元)
安装地点
安装完毕时间要求
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补充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中文全称: 英文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认为,双方于 年 月 日就北京房产预售、预购事宜所订立的编号为 号的《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以下简称“该契约”)存在未尽事宜,故双方依据该契约第十八条之规定,于该契约订立的同时,就该契约之未尽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该契约中所述的房价款(亦即购房价款),定金及违约金皆以美元为货币单位。若以港元支付,则按支付当日的美元的换率计算。
第二条 甲方有权用其他质量,价格相当的材料和设备替代契约附件三所列之内容。
第三条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依该契约之规定终止该契约、没收乙方已交纳的定金;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契约之规定支付违约金,有权从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中扣除该违约金,余款退还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不足以支付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损失大于乙方该违约金,乙方还须就超过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四条 甲方应按契约规定应具备的时间和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发出房产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即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使甲方不能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日期相应延迟交付而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1.为遵守该契约签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北京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
2.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