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附件4: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 目的
为确保在管理、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便于提供服务,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在行政管理、生产和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管理。
2 术语和符号 2.1 文书档案(Archives)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领导和行政管理等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备查价值的文件。 2.2 案卷(File)
由相互联系的若干文件材料组合而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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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保管期限(retention period)
档案部门根据档案鉴定标准,对每个案卷或文件所确定的保存年限。 2.4 归档(filing)
按规定制度整理组卷后的文件并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集中的过程。
3 基本规定 3.1 职责
3.1.1 档案部门负责文书档案的归口管理,对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文书档案的验收,并对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1.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工作,并对其完整、准确和系统负责。
3.2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整理归档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3.3 保管期限规划原则 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 第8号),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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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附件4: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1总则1.1目的为确保在管理、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便于提供服务,制定本办法。1.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在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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