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划设计介入的具体内容
(一)小区公共建筑规划
1.规划有幼儿园、学校的小区,每千人建筑面积为559~850乎方米。
2.幼儿园应布置在环境安静,接送方便的地段,儿童活动室和活动场地应有良好的朝向,保证室外有一定面积的硬地和一定数量的活动器械。
3.由于小学或初中学生活泼好动,所以学校应布置在小区边缘,选择比较僻静的地段,并与住宅保持一定距离,以避免其室外活动的喧哗声干扰住户。
4.规划有商业、服务建筑的小区,每千人建筑面积为353~389平方米。 5.规划有金融、邮电建筑的小区,每千人建筑面积为16~22.5平方米。
6.附属建筑如变电站、水泵房、锅炉房、燃气调压站、垃圾站等是否满足使用,并考虑建筑位置是否合理,是否会扰民。
7. 商业、服务业、金融、邮电、居民委员会的布局应相对集中,以便形成小区的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一般应布局在小区的主出入口附近以方便居民,但同时也要考虑可能产生的噪声扰民和气味污染等问题。
8.居民委员会用房及业主委员会用房的使用功能一般分两类:一类是办公用房;一类是公众娱乐用房,如图书(报章)阅览室、会议室、乒乓球室、舞厅及其他与老年人相关的文化活动等。
9.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的规划应符合政府的规定,按小区人口/户数的规模规划设置居民委员会及其用房面积。一般当达到2 000~3 000户时应设置居民委员会。
10.居民委员会用房的建筑面积按以下原则考虑:规模为较小型居住区时,不考虑单独设立;规模为较大型居住区时,建筑面积在150~225平方米;规模介于较小型居住小区和较大型居住区时,建筑面积取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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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面积可以参照居民委员会用房(小于其面积),可与居民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一座楼内,与物业公司办公区相近,方便工作联系。
12.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最好不与物业公司在同一座楼内。 (二)小区公共道路规划 1道路的使用功能
(1)应考虑便利居民日常生活方面的交通出行,如步行、骑自行车、驾驶机动车通行等。 (2)便于清洁垃圾、递送邮件等市政公用车辆通行。
(3)便于救护、消防、装修及搬家等车辆的通行,尤其是楼前小路更应考虑救护、消防、装修及搬家车辆的通行。
(4)有些设计为了片面追求艺术效果,将小区的非主要干道(如楼前的甬道)设计得宽窄不一,窄处机动车辆难以通行,且有些拐弯设计成死角,车辆难以转向,如果车辆强行通过,势必会碾压路旁的绿地、花木甚至损坏道牙。 2.小区道路分级
(1)一级道路是小区的主要道路,是解决小区内外联系的主干道,路宽应在9米以上
(2)二级道路是小区次要道路,用以解决内部联系,路宽为7米以上。 (3)三级道路为小区内的支路,用以解决住宅组群的联系,路宽不小于4米。 (4)四级道路为楼门前道路,路宽不小于3米,能满足上面所述的机动车通行要求。 3.小区道路的规划要求
(1)建筑物外墙面与人行道边缘间距应大于1.5米,与机动车道的距离应不小于3米。 (2)尽端式道路其长度不宜超过120米,尽端处应有12米×2米的回车场地。 (3)单车道,每隔150米应有一段回车处。
(4)道路两边应设有立道牙,以利于保护绿地,并防止下雨时绿地中的泥水、杂物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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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
(5)休闲区的甬道或人行步道应因地制宜,不一定全部采用立道牙,但要考虑防止行人踩踏绿地的措施。例如,在过往行人较多的步行道两侧铺装漏孔砖,尤其在道路转弯处,漏孔砖的铺设面积更应大一些,以防止行人贪走近道,踩踏绿地。
(6)在甬道两边栽种小灌木形成“绿篱”,也可以起到阻隔作用。为了景观多样性,可采用“绿篱”隔离和漏孔砖交替使用。 4.道路铺装要求
(1)高档小区可采用不同色彩的石材或其他彩色砖来铺装路面,而不宜采用沥青路面。 (2)铺装用的彩砖或石材的品种、规格不宜过多,否则会加大日后维修用储料的成本,一般应控制在五种以内,既可以满足不同风格的美观效果要求,也可以降低日后的储料成本。 (3)有机动车通过的路面,铺装材料(不论是石材还是彩砖)的尺寸不宜过大并应达到一定的厚度,以满足承载要求,避免重载车辆对路面的损坏。 (4)铺装应采用防滑材料,避免雨、雪天摔伤行人。 (5)铺装路面应平坦,无沟缝,便于清洁。 (6)铺装路面应易于渗水、排水,避免路面积水。 (三)自行车棚布局规划
低层建筑的小区, 一般不设计地下室作为自行车存放处,多在室外设置自行车棚,此时,应按下述原则考虑。
1.集中设置有利于管理,但既要考虑合理的服务半径,又要考虑管理的经济合理性。 2.分散设置不宜过多,要相对集中,并使周边的住户感到便利。 3.因是地面建筑,所以自行车棚的风格和式样应与小区的建筑风格一致。
4.因自行车棚周边一般会有绿地,所以要对通往自行车棚通道的走向进行合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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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行人出入自行车棚时走捷径,踩踏绿地。 (四)娱乐、健身场所规划 1.儿童游戏场地规划
在规划设计时应考虑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特点和需要,一般分为幼儿(2岁以下)、学龄前儿童(3~6岁)、学龄儿童(6~12岁)三个年龄组。
(1)幼儿需要家长或成年人带领,活动量较小;学龄前儿童有很强的依恋家长的心理,活动量和能力都不大,这两组年龄段的儿童游戏场地宜靠近住宅旁,可与老年人、成年人休息活动场地结合布置。
(2)学龄儿童体力及活动能力都较大,伴随而来的喧哗声也大,因此他们的游戏场地应远离住宅,以减少对住户的干扰。 2.老年人、成年人休息及健身场所
老年人和成年人的活动主要是锻炼、聊天、打牌、下棋、乘凉或晒太阳,因而其活动场所应布置在环境较为安静、景色较为优美的地段,一般可结合公共绿地单独设置或与幼儿及学龄前儿童游戏场地结合设计。 3.对设施的使用功能性设计
物业公司应从住户的视角出发,尽可能全面、细致地考虑各种设施的使用问题,如是否安全、规范、既方便使用又方便维护等,提出合理化建议,提请开发商和设计单位注意。 (五)园区景观和绿化规划
园区景观和绿地不仅能美化园区,改善小气候,净化空气,减少噪声,为住户创造一个优美、舒适、安逸的居住环境,同时也是城市美化的组成部分。
1.结合投资规模、小区的档次、小区建筑的主体风格及小区的主体文化内涵等因素进行景观形式、风格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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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应将主体景观设置在小区的主出人口处及园区的中心地带,形成园区整体景观的核心部分。小区主出入口区域的景观最好能体现出小区名称的内涵。
3园区内的水景景观不宜过多,较小型小区有一处即可;中型小区有1~2处即可;较大型的小区有2~3处即可,但也应尽可能取下限。如此考虑,不但节省了水资源和电能,也降低了物业管理成本。
4.由于木栈道的使用寿命短,且养护费用高,一般1~2年即自然损毁,所以景观中 的木栈道应不用或少用。
5.园区里不宜制作太多的“地形”,可在重点地方少量修建。
6.人造上丘或高地不宜过高,坡度应尽量缓和,以利于存水。此外,人造土丘或高地不能离住户窗户太近。
7.尽量少建或不建树池,即使建造,其高度不应超过50厘米、内径应不小于1.5米(方形树池比圆形树池要美观、大方)。如此规定的原因在于使树根扎在树池之下,既有利 于树木生长,而且待树木长大后,树根也不会将树池拱裂。 (六)绿地组成及绿化标准 1..绿地组成
(1)公共绿地,指居民公共使用的绿化用地,如居住区小公园、小区周边的绿地及林荫道等。
(2)公建专用绿化用地,指同区内的幼儿园、学校、商业服务中心等处的绿化用地。 (3)庭院绿地,指住宅四周的绿化用地,包括住户的小院。 (4)道路绿地,指同区内各道路的行道树及绿地。 2.居住区绿地标准
以“居民平均占有绿地面积”和“居住区用地的绿化覆盖率”两个指标来衡量。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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