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件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售后废旧件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二、范围:废旧物品包括废机油,更换下的旧件(含保险事故和机修件),备件包装纸箱等包装物。客户要求自行带走的旧件不在此范围。
三、管理办法:
所有废旧物品由旧件管理员统一管理,包括存放,清理和处理,废旧物品收入,由旧件管理员设立单独台账统一保管。
(一)管理规定
1.维修过程中的用剩的零部件(大修包等)或辅料(油漆,机油,防冻液等)以及机油桶不得私自处理,必须存放于废油、废物室指定区域;
2.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机修件(机滤除外)存放于废油、废料室。
3.保修更换的零部件及时交给管理员处理,不得存放于维修车间
4.对于维修过程中更换下的旧件,特别是带有油渍(如转向油泵,燃油泵等)车间须负责清洁后交由管理员。违反者考核其5S得分。
6.每周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人员对存放于废油、废料室的物品进行整理,有利用价值或变现价值的存放于指定位置,无用的及时清理。
(二)保管
1.普通维修旧件:钣金件暂存于钣金旧件室,待车辆完工后三日内转存于废物室。机修件存放于废油废料室。油漆剩余辅料存放于油漆室继续使用。
(三)废旧物品回收销售处理
1.废机油:每月由车间主任负责派人清理,定期送交环保部门,收入交财务。2.保险公司回收旧件:车间在保险员监督下交给保险公司,并做好记录。3.其他旧件:由车间定期通知废品收购商在财务的监督下回收,收入交财务。收集→存放→定期整理→定期处理→入账
1.收集--在维修过程中间用剩或更换的废旧物品集中存放于指定
地方;2.存放--将废旧物品进行分类,有利用价值存放于指定的地方,无利用价值的则清除;
3.定期整理--按一定时间间隔对存放的废旧物品进行整理登记;
4.定期处理--指派专人按一定时间间隔对存放的废旧物品进行清理和处置5.入账--对处理所得或处理结果进行详尽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