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章 总则 1.目的:
1.1建立共享平台,实现个人价值,建立与企业发展的共同体; 1.2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 1.3有效保留内部核心骨干和吸引外部人才;
1.4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使员工具有真正的主人翁精神,自动自发地完成本职工作。 2.定义 2.1.本公司
本文中指的*****科技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 2.2.股东会
本文中指的是*****科技公司的股东会,以下简称为股东会。 2.3.董事会
本文中指的是*****科技公司的董事会,以下简称为董事会。 2.4.公司的会计年度计算周期: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时间
于2019年开始实行超额利润奖金和在职分红激励,在第四季度完成员工持股公司注册登记、*****科技公司股权变更,2019年第一季度完成第一次在职分红转注册股方案的落实,以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员工持股公司股权变更 4.总股本
4.1.将公司注册股增资并虚拟成8000万股,每股2元。成立员工持股公司和创始股东持股公司,由在职团队成立员工持股公司,授权可认购的股份额度为1000
万股,同时增发1000万股在职分红股(虚拟股),分配给核心成员。
5. 激励对象及激励方式
详见《*****科技公司股权激励试算表》
6.利润分配机制
6.1.公司每年利润的40%留用于企业的发展,60%作为可分配利润,用于注册股和在职分红。
6.2.在职分红股与股东享有同等分红权利,分红比例如下: 在职分红公式见《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超额利润奖金激励
1.超额利润激励对象
超额利润奖金激励的对象为公司全体间接人员(不拿加班费的人员),以核心成员、部门或子公司为核算单位,部门内部奖金发放方案由各部门根据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制定并报总经理室批准后执行。
2.公司利润目标:
公司根据国家货币政策及资金的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账面资产每年增值30%的原则设定未来三年的最低利润目标,即2019年账面利润(扣除业务团队奖金后)保证值为2000万。低于2000万的,公司全体不享受超额分红奖金;此账面利润低于1000万,公司全员不享受在职分红,但公司视当年经营的实际情况给予部分人员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金,金额为0-3个月工资。
3.超额利润奖金比例
3.1.所有的超额利润奖金额度按照岗位价值评估确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出调整,比如考虑工龄因素、岗位特性等。
3.2.岗位价值评估由公司统一组织, 按照IPE评估法结合海氏评估法进行评估,
各岗位最终超额分红比例由总经理根据岗位实际特性适当调整后,报股东会议批准后生效。
3.3.超额利润奖金比例与激励对象详细参照*****科技公司《股权激励试算表》。
4.超额利润提取比例
4.1实际完成利润超过利润目标起点的超额部分,激励对象按照约定比例享受对应超额分红,实际完成利润小于利润目标起点,则取消该分红。 4.2超额利润奖金提取比例:详见*****科技公司《股权激励试算表》
5.超额利润计算
超额利润奖金总额=(实际完成利润-目标利润)*超额提取比例
某岗位或部门超额利润奖金= 公司超额利润奖金总额*该岗位(部门)超额分红比例
6.超额利润计算期间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7.退出机制
在方案有效期内,凡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自情况核实之日起被激励方即丧失超额利润奖金资格、取消剩余未分配激励金额,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与公司一切激励计划、取消职位资格甚至除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7.1 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背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降职的。
7.2 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在任职期间,由于行贿受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3 个人开设或间接参与其它与本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公司的。 7.4 在外发生兼职行为没有书面报备公司同意的。 7.5 自行离职或被公司辞退的。
小公司股权激励方案(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