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新建项目或新增加生产能力的工程,在交付生产前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整个生产线或装置的负荷联合试运转或局部联动试车所发生的费用净支出(试运转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部分费用)。试运转支出包括试运转所需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消耗、低值易耗品、其他物料消耗、工具用具使用费、机械使用费、保险金、施工单位参加试运转人员工资、以及专家指导费等;试运转收入包括试运转期间的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
十二、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是指在施工现场组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消防设备、燃气设备、电梯等特殊设备和设施,由安全监察部门按照有关安全监察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检验,应由建设项目支付的、向安全监察部门缴纳的费用。
十三、市政公用设施费
是指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省一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建设或缴纳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用,以及绿化工程补偿费用。 第十三条 无形资产费用
一、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费用内容包括:
(一)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引进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 (二)国内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用; (三)商标权、商誉和特许经营权费等。
第十四条 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一、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是指建设项目为保证正常生产(或营业、使用)而发生的人员培训费、提前进厂费以及投产使用必备的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及工器具等购置费用。包括:
(一)人员培训费及提前进厂费:自行组织培训或委托其他单位培训的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学习资料费等;
(二)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 (或营业、使用)所必需的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购置费; (三)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或营业、使用)必需的第一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生产工具、器具、用具购置费。不包括备品备件费。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一般建设项目很少发生或一些具有明显行业特征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如移民安置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评价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河道占用补偿费、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航道维护费、植被恢复费、种质检测费、引种测试费等,各省(市、自治区)、各部门可在实施办法中补充或具体项目发生时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列入。
第十六条 本规定附件二给出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等参照各省(市、自治区)、各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十八条 各省(市、自治区)、各部门可按照本规定并结合本省(市、自治区)和本部门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 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一:
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表
费用项目名称 建设投资 总目项设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费 资产类别归并 (项目经济评价) 固定资产费用 工程费用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建设管理费 建设用地费 可行性研究费 研究试验费 勘察设计费 环境影响评价费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工程保险费 联合试运转费 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市政公用设施费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无形资产费用 其他资产费用 (递延资产)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预备费用 建设期利息 基本预备费 价差预备费 固定资产费用 固定资产费用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暂停征收) 铺底流动资金 附件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1、以建设投资中的工程费用为基数乘以建设管理费率计算
建设管理费 = 工程费用 × 建设管理费费率
2、由于工程监理是受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建设技术服务,属建设管理范畴。如采用监理,建设单位部分管理工作量转移至监理单位。监理费应根据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监理深度在监理合同中商定或按当地或所属行业部门有关规定计算。
3、如建设管理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其总包管理费由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根据总包工作范围在合同中商定、从建设管理费中支出。
4、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率应比新建项目适当降低。
5、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引进国外设备项目按合同规定试车考核期满)或试运行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或使用。凡已超过批准的试运行期,并已符合验收条件但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视同项目已交付生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
(二)建设用地费
1、根据征用建设用地面积、临时用地面积,按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颁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计算。
2、建设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如需迁建,其迁建补偿费应按迁建补偿协议计列或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计算。 建设场地平整中的余物拆除清理费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中计算。
3、建设项目采用“长租短付”方式租用土地使用权,在建设期间支付的租地费用计入建设用地费,在生产经营期间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应进入营运成本中核算。
(三)可行性研究费
1、 依据前期研究委托合同计列,或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规定计算。
2、 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参照编制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并可适当调增。 (四)研究试验费
1、按照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 2、研究试验费不包括以下项目:
(1)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2)应在建筑安装费用中列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3)应由勘察设计费或工程费用中开支的项目。 (五)勘察设计费
依据勘察设计委托合同计列,或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计算。
(六)环境影响评价费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规定计算。
(七)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工程统一考虑。建设场地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应进入工程费用中的总图运输费用中。
2、新建项目的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应根据实际工程量估算,或按工程费用的比例计算。改扩建项目一般只计拆除清理费。
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