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 总则
本规程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的全过程。安装人员除遵守本规则外,还必须执行以下几项规定:
4.5.1.1 国家、地区及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规程、规范; 4.5.1.2 施工现场要求遵守的一切安全,消防规定; 4.5.1.3 严格执行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及实施办法。 4.5.2 施工人员操作规程
4.5.2.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本工种上岗证方可进场施工。 4.5.2.2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绝缘胶鞋。在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情况下,一定要系安全带,并随时注意事故隐患。
4.5.2.3 共同作业时,要指定指挥者,在他指挥下协调操作,不得随意行动。在井道内安装,不许单人施工,必须两人以上方可工作,避免事故发生时无人搭救。
4.5.2.4 作业时的各种工具,零星材料放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不允许抛递工具和零部件。
4.5.2.5 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及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有专人负责。
4.5.2.6 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及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重物吊起时应有专人指挥并统一协调工作。
4.5.3 施工现场要求
4.5.3.1 应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井道内、机房、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堆放场地要平整、通畅、干净、符合标准要求。
4.5.3.2 大件零部件,重型物件材料在搬运、吊装过程中,注意周围环境要确保安全,脚下无障碍物,通道平整畅通,工作人员互相之间要配
合好,设备要捆牢靠,轻起轻落。人身、设备都要做到保证万无一失,安全可靠,零星设备材料要求一律入库保存。
4.5.3.3 长形零部件及材料不要立放,防止倾倒。
4.5.3.4 设备材料应分类堆放,易燃品必须严格单独保管。(施工后的残油要妥善处理掉)电器配件应防潮。
4.5.3.5 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先到有关部门办理动火许可证,作业时远离易燃物,并须特别注意,在高空作业时火花飞溅而易引起火灾,要派专人看火。
4.5.3.6 电焊机应设专用闸,一次线不得超过3m。一、二次接线端子处,均需加设保护装置。
4.5.4 施工用电操作安全措施
4.5.4.1 电气设备要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漏电。各插销头,插销座,闸刀,接线盘等处应严格检查,必须符合相应的电气安全使用接线规定。
4.5.4.2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所用导线必须是符合要求的胶皮线,同时要满足工作零保护接地的需要。
4.5.4.3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验。 4.5.4.4 所有电器用具外皮必须按下列要求做接零保护:保护零线必须单独直接及零干线相连,不得串接;工作零线及保护零线必须始终严格分开,不得借用。
4.5.4.5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4.5.4.6 施工照明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且临时照明线、焊把线、线轴等要随时整理,带电部分严禁及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桁架接触。
4.5.4.7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
把线、地线禁止及桁架接触,更不得用桁架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4.5.4.8 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设备电源。焊钳和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5.4.9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不得手持焊把线爬高,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并检查操作点确认无起火危险方可离开。
4.5.4.10 所有电闸箱内必须备漏电保护器,箱外涂明标记,箱内电器元件要始终保持完好无损,熔断丝使用要符合规范,箱内不得存放杂物,并必须保证一机一闸,闸箱附近禁止放易燃物、杂物等,箱门上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闸箱防水防潮,拉合时戴手套侧面操作。
4.5.5 施工过程安全技术措施
4.5.5.1 进入施工前,必须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各入口口设置防护栏,标志牌,并通知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向井道内投物或探头观看。
4.5.5.2 施工用照明用36V安全电压,且必须有足够的亮度,必须有人维修,灯泡熔丝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4.5.5.3 认真清理施工现场土建施工而遗留的灰渣及钢筋头等杂物,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坠物伤人。
4.5.5.4 吊装重物,放电缆时,操作人员不要站在钢绳或电缆圈中间,也不要站在绷紧的钢绳、电缆附近,防止发生事故。
4.5.6 电梯调试、维护、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4.5.6.1 在安装作业中,要将不灵活的按钮,零部件等随时修理好或更换,严禁使用带毛病的电气按钮或其它带病零配件进行调试工作。
4.5.6.2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试车以前,施工人员必须全面检查条件是否具备,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得当。
4.5.6.3 检修动车时,必须确认能可靠的控制,且无卡磨碰撞现象,并有专人随时监护。
4.5.6.4 维修人员作业时应采取手动盘车或检修开车控制方式,如有必须,应拟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4.5.6.9 不明了情况,不可以在控制盘处随意短接接线端子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启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4.5.7 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原则,项目负责人在每天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讲安全防范措施,做安全预想工作。为每个人切身利益,大家互相照顾,不断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参及安全生产工作。
5. 输出
5.1 质量保证措施
5.1.1 管理目标:联合创优质。 5.1.2 具体措施
5.1.2.1 建立以工地领导小组严格管理,质量检查人员层层把关为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级质量管理职责。
5.1.2.2 严格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部关于电梯安装验收的有关规范增强大家的质量意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竭诚服务”的思想。
5.1.2.3 安装人员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5.1.2.4 安装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要求施工班组开展工序管理活动,在检查上工序、干好本工序、服务下工序的基础上组织好自检、
互检工作再由质检员组织检定,把安装不符合规范的部位消灭在过程中。
5.1.2.5 工地设专职质量检查员,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5.1.2.6 教育职工虚心接收甲方现场工程监理和质检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5.2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 10060-9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1997)及厂家的要求。
6.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6.1 电缆、软管的敷设应可靠固定,且固定点均匀,端头处固定距离不大于0.3mm,直边间距不大于1m。
6.2 动力线路及控制线路应分离敷设,配线应绑扎整齐,接线线号清晰。接地系统接地良好,桁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3 梯级导轨内表面对接台阶小于0.2mm,接缝间隙不大于0.1mm。 6.4 制动器动作灵活可靠,开闸间隙符合产品要求。
6.5 电缆、软管的敷设应可靠固定,且固定点均匀,端头处固定距离不大于0.3mm,直边间距不大于1m。
6.6 接地系统接地良好,桁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7 梯级或踏板导轨内表面对接台阶小于0.2mm,接缝间隙不大于0.1mm。
6.8 在使用区的任何位置,两个相邻梯级或相邻踏板之间的间隙应超过6mm。
6.9 梯级或踏板及围裙板之间的间隙单边为1-4mm,两边间隙之和不应大于7mm。
6.10 梳齿板梳齿及梯级或踏板齿槽的啮合深度不小于6mm;梯级或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



